地质矿产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3&A=14&rec=120&run=13

【综述】是年,市地质矿产局认真实施地矿行政管理“四项战略”(矿产开发重点转移战略,
矿产资源科学规划、宏观监管战略,矿业权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战略,地质环境保护、地质
灾害防治预警战略) ,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被省地矿厅
评为全省地矿工作先进单位,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先进单位,换发采矿许可证工作先进
单位,矿山企业占用矿产储量简测登记工作先进单位。

至年底,全市矿山企业达773个(其中,省属以上17个,市属2个,区县属5个,中外合资
3个,乡镇以下746个),职工总数70599人,年产矿石2577.07万吨,价值154373.56万元,年
末保有矿产储量125443.27万吨。

【矿产资源综合管理和地质勘查管理】一是全面完成了全市矿山占用储量简测登记工作,成
为全国第一个通过验收的市地。全市矿山企业登记占用矿产储量136878万吨,其中国有矿山
登记占用储量34891万吨, 集体个体矿山登记占用储量101987万吨。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储量
资料档案和数据库, 为开展资源形势分析作了重要准备。二是6个矿矿产资源补偿费补助地
质勘查项目进展顺利并取得重要成果。其中,临淄区高岭土勘查成果已通过检查验收,初步
查明大同土D+E级储量215万吨,达中型矿床规模,属优质高岭土,如此高品质的中型高岭土
矿床在全省尚属首次发现。 博山区下庄金矿普查,发现4条矿脉,宽度在1~3米之间,长度
均大于100米,最长的达2000米,初步预测储量700公斤。三是各区县地矿部门积极收集分析
研究有关资料,筛选新的矿费补助地勘项目,经市局审核,上报省厅26个。年底,省地矿厅、
财政厅批复淄博市矿费补助勘查项目9个,划拨补助资金300万元。

【矿产开发监督管理】一是淄博市换发采矿许可证工作在全省首家通过省地矿厅检查验收。
在此基础上,市地矿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登记工作的通知》,对矿区划定、资
源审批、采矿权的申报审批和转让以及矿山企业关闭的申报审批等程序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
范, 为实现全市矿业权管理科学化奠定了基础。同时,受理采矿登记申请425份,经严格审
查、认真复核,依法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345个。二是全面完成了1998年度736处矿山企业矿
产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检查工作,组织矿山督察员对金岭铁矿等3处国有矿山和3处集体矿山矿
产开发利用和保护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察,总结了这些矿山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
的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三是及时完成了1998年度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年
报工作,在建立全市地矿信息局域网的基础上,实现了统计年报微机信息化管理。四是依法
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圆满完成了省厅下达的200万元的上缴入库任务,维护了国家对矿产
资源的财产权益。

【整顿维护矿业秩序】年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由市地质矿产局起草的《淄博市矿业秩序
根本好转工作规划》,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层层签订了实现矿业秩序根本好转工作目标责任
书。市地矿局着重抓好组织协调,深入各区县检查指导。各区县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集
中进行清理整顿,并认真落实“三项检查制度”,抓好日常监督管理。全市地矿部门共组织
出动人员1200余人次、 车辆270余辆次,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取缔各类违法采矿和“死灰复
燃” 矿点91处。年内10月底,张店、临淄、周村、桓台、高青5个区县及开发区实现了根本
好转,通过了市政府的检查验收。12月,各级地矿部门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
对400多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消除安全隐患359处,促进了矿山安全生产。

【地质环境管理】是年,市政府批准印发了由市地质矿产局拟定的《淄博市地质地貌景观保
护区管理规定》,并划定保护区,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在保护地质地貌景观方面的责任,市地
矿局编制完成《1∶5万淄博市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规划图》,制定了具体保护措施。完成了
全市8处矿泉水企业年度审理和矿泉水质量鉴定证书换发工作。 分别对地热田和古生物化石
进行调查,上报了地热开发保护管理意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制订实施了汛期地
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了安全度汛。

(郭斯法)

本部类编辑:张耀江 校对:张耀江 廖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