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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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社会政治持续稳定
1998年,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政法部门,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方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作为各
项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市委下发《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层层落实一把手领导责任制和包案责任制,建立
了维护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情况通报制度,并在重点区域、行业系统和单位建立联系点,使维护稳定工作
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年内,全市3次组织开展对不安定因素的排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加以化解。坚
持教育疏导方针,认真执行政策,严格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化解各类群体性事件
265件,调解民间纠纷15670起,调处成功率达97%。严密情报信息和敌社情控制,特别是对影响全局的重要紧急信
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厉查处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和组织,有效地遏制了邪教组织在本市的发展。全
面组织领导和落实三级“两会”和省市党代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了安全。全市社会政治持续稳定,为改革
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李鸿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开展安全创建活动,推进城乡基层基础工作的开展。在城区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和争当“特色文明家庭”、
开办“文明市民学校”等活动;在农村开展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三公开、四民主”(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
务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活动,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年内,全
市达到市、 区(县)安全创建标准的乡镇(街道)96个,占乡镇(街道)总数的79%。安全小区435个,占小区总
数的72%;安全村居1929个,占村居总数的60%;安全单位1035个,占单位总数的70%。2. 加强110社会联动体系
建设。组织14个有关部门向社会推出110服务联动承诺。全市已有150多个单位与110联动,基本形成了以110联动服
务为主体,以维护治安、服务群众为功能,辐射全社会的综合服务报警运行机制。3.加大对流动人口管理力度。通
过清理整顿,全市共清查暂住人口15万人,清理租赁房屋户21522户,清理无证人员1.5万余人,发现违法犯罪嫌疑
人574人,其中打击处理129人。4.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对全市2713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91.3
%,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18%以内。5.依法治理活动进一步深化。广大农村、学校、机关、厂矿企业
全面开展了依法治理活动。“三五”普法活动深入开展,年内先后举办各类法制讲座20次,全民性普法活动50余次,
受教育群众达270万人。11月,有2.5万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全市“三五”普法考试。年内,先后总结推广了
高青县依法治理、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经验;临淄区清理整顿暂住人口的经验;周村区大姜镇建立三种防范机
制的经验等,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发展。

(李鸿博)

严打斗争
是年,适时组织开展了打击各类带“霸”字色彩的流氓恶势力、围剿流窜犯罪、打击盗抢机动车和走私犯罪等
专项斗争,及时破获了一批影响大、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恶性大要案。年内,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417起
(其中现案3483起, 积案1065起,其它案件486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49名。打掉各类犯罪团伙247个,查获团
伙成员937名。 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共计1737.5万元。刑事拘留2262人,依法逮捕1526人。通过审理共依法判处人
犯1669人,其中判处死刑22人,死缓及无期徒刑28人。

(李鸿博)

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年内,政法各部门紧密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为经济建设搞好全方位
的服务,做到了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检察机关共立查贪污贿赂案件98件,其中大要案87件,共
挽回经济损失1085余万元;公安机关侦破经济犯罪案件86起,其中重大案件33起;两级法院共审理一审经济纠纷案
件12591件,审结10709件,诉讼标的额19.97亿元。全市政法部门广泛开展“司法建议年”活动和“犯罪预防工程”
, 有力地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秩序。市及各区县“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已相继开通,为社会各界提
供系列化的法律服务。为促进全市大中型企业的发展,市委政法委与市委组织部在市直政法部门选调15名干部到部
分大中型企业担任党政副职。这是市内第一个由系统专门组织的干部到企业挂职活动。他们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清收欠款、治安保卫、排忧解难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特别是通过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诉讼,帮助企业清收欠
款等共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4000万元。

(李鸿博)

集中教育整顿工作
是年,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对政法队伍进行了集中教育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自查自纠和执法
执纪大检查,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纪案件,使长期以来影响队伍形象、制约工作开展的一些突出问题得以解决。期
间, 共召开群众座谈会507次,发放征求意见信23.9万封,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2000余名。通过查摆,共查出各类
问题214条,查处违法违纪案件49起,处理违法违纪干警59名,辞退正式干警5名。对1997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普
遍复查, 特别是对一些重点案件进行重点检查,对复查中发现有问题的189起案件,分别作了依法处理和纠正。对
招聘人员进行清退, 共清退招聘人员712人,占应清退人员的47.9%。市委政法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先后对政法部门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政绩考核和任职考察。在政法队伍中开展了岗位练兵和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实行竞争上
岗,推行干警辞退制、错案追究制、岗位轮换制等,使政法队伍的素质得到进一步增强。年内,市公安局被全国总
工会命名为“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沂源县公安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优秀公安局”,张店公安分
局潘庄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先进单位”,张店公安分局特警中队被团中央、公安部
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市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控申举报文明接待室”,临淄区
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淄川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模范检察院”,市中
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宣传发行先进单位”;桑培伦、韩洪利、梁承泉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优秀人
民警察”,巩守踞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政系统1998年抗洪救灾先进个人”。

(李鸿博)

建立涉法案件联合接访制度
为切实解决涉法案件信访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进一步密切警民
关系, 树立政法机关良好形象,市委政法委组织实施了市级政法机关涉法案件“联合接访”。从1998年9月开始,
每月25日为联合接访日。市委政法委及市公、检、法、司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参加
接访。 在年内的四次联合接访日中共接待群众来访635起1034人。按照案件管辖范围,属于市政法部门受理的案件
13 2起145人,已处结123起,结案率为93.8%。属于区县政法部门受理的案件503起,已转区县政法部门处理。

(李鸿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