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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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是年, 根据立法计划,结合市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审查草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4件,其中审查法规7
件,经省、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的5件,审查规章、规范性文件37件,现已发布16件,待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9
件,由部门自行发布的3件,暂缓出台的9件。

(张海儒)

培训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年初,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对各区县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培训工作作了具体部署。经过半年多努力,共举办培训班40余期,
培训人员近万人。由于组织工作严密,理论联系实际,使培训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基本掌握了有关公共法律知识的
内容。 10月18日和12月12日, 分两次组织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共9427名,平均成绩为
90.10分,及格率为99.76%。在做好培训工作的同时,确认116个部门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根据上级的部署,积极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了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和贯彻《档案法》等检查工作。

(张海儒)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年内,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1件,审结76件,变更的4件,撤销的1件。行政诉讼案件150起,审结146起,
变更4起。 从受理案件来看,群众对运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手段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在处
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工作中,做到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共同协商处理,
严格把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注重做到
处理一起案件理顺一片关系,以此树立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同时,还注重抓了各区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
设,大多数区县政府都在政府法制部门建立了复议机构,有的乡镇政府也确定了专兼职的复议人员,基本上形成了
上下贯通、密切协作的复议机构网络。

(张海儒)

领导学法和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对领导干部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以《行政处罚法》为主要内容的学
习和培训工作,还组织学习了《赔偿法》、《劳动法》、《复议条例》,涉外经济贸易与市场经济有关的法律、法
规。在98年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考试中,各部门的领导干部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二是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法制
宣传教育工作。 全年共编印《淄博市政府法制简报》9期,还通过新闻单位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法制工
作情况, 增进了干部群众对政府法制工作的了解。三是积极做好省政府法制局《法规汇编》发行工作,共发行600
册。四是为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力度,市法制局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举办各级党政干部培训班时增设公
共法律知识课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今后的干部培训中,根据培训对象,有针对性的安排有关法律课程。

(张海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