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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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中共淄博市第八次党代会选出的新一届市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于9月19日在鲁中宾馆召开, 参加会议的市纪委
委员共24人。 会议选举王行宏、明子夫、李永新、蔡爱林、孙兴贵、刘兰卿、宋道星、徐道光、孙振海9人为市纪
委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王行宏为市纪委书记,明子夫、李永新、蔡爱林为市纪委副书记。同日,市委八届一次全
会批准了市纪委一次全会的选举结果。

(赵中华)

重要会议
1998年3月13日, 市纪委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在鲁中宾馆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纪委二次全
会和省纪委九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1997年工作情况,表彰先进纪检监察组织和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研究部署1998
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会上,市委书记阎启俊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行宏代表市
纪委常委会向全会作了题为《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的工作报告。市
纪委委员,各区县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开发区、各大企业、高
校党委分管书记、纪委书记,市纪委、监察局各派出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和市纪委机关各厅、
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8月31日至9月2日, 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读书会,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有关重要讲话,深
入探讨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和对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行宏在读书会总结发言中要求全市纪检
监察干部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纪律,并牢固树立“五种意识”:一是中心意识,二是创新意识,三是
团结意识,四是形象意识,五是纪律意识。
9月11日, 市纪委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在鲁中宾馆召开,市纪委委员21人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淄
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八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同意提请中共淄博市第八次党代表大会审议。
10月27日,全市区县党委分管书记、纪委书记会议在鲁中宾馆召开。会议主要传达贯彻全省市地党委分管书记、
纪委书记会议精神,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汇报贯彻中央“八条规定”、落实“收支两条线”、政法机关不再从事
经商活动规定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研究部署把上述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市委副书记周继烈和市委
常委、市纪委书记王行宏分别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赵中华)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艰苦奋斗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制止奢侈浪费作为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内容,推进《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结合机关思想作风整顿,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查自纠,集中力量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清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得到较好解
决。 清理通讯工具工作在7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共作价处理住宅电话2423部、移动电话875部,收回资金209.8万
元, 全部实行话费定额包干制度,年节省话费751.7万元。严格执行控制会议和不准赠送礼品及纪念品的规定,全
市压缩会议500多个,约1.8万人次,会议费同比下降15%。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禁酒规定,严格接待标准,市五
大班子实行接待费包干制度,部分区县和部门实行接待费财务单列制度,公务接待费用普遍下降。结合住房制度改
革,重点抓了超标加价和多占住房清退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新建、购住房的审批程序和管理制度。继续开展清理超
标车工作,加强对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控制庆典和检查活动的监督检查,各项清理成果得到巩固。

(赵中华)

查办案件
是年,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160件次,初核各类违纪违法案件561起,立案468起,查结445起,
其中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15起,万元以上案件113起。处分党员干部32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3人,乡科级干部
43人。 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900多万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受到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的同志及时澄清事实,保护和挽救了一批
党员干部。

(赵中华)

纠风工作
各级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
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全市普遍实行了村务公开、村民代表议事会和民主评议“两委”成员等
三项制度,先后两次召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两次组织减轻农民负担大检查,全市农民负担连续6年不超国家5
%的规定。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围绕贯彻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实施工业管理“四大改革”,开展企业负担调研活
动, 制定了《保护个体私营经济的暂行规定》,市和区县两级对435户国有、集体和私营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制止
乱收费1千多万元。 按照中央和省里要求,公、检、法、工商等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
了市级预算外帐户清理, 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帐户571个,划转预算外资金8735万元,市级纳入财政专户资金10.4亿
元。 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制度建设,全市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率98.67%。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
活动的规定,全市政法机关所办85家企业,按省里批复应撤销和移交的74家已全部撤销和移交。坚持纠评建相结合,
全市14个行业的429个单位实行社会承诺服务, 对建委、工商两个系统进行了行风评议,召开了基层窗口单位行风
建设经验交流会,把纠风同创建文明活动结合起来,促进了行业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同时,对治理公路“三乱”、
中小学乱收费、公款出国(境)旅游等,纳入部门正常管理,纠风成果得到巩固。

(赵中华)

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突出位置,在对党员干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根据形
势和任务需要,先后就贯彻民主集中制、实施重大经济改革措施、房改、换届选举、保护群众利益、转变干部作风、
廉洁过节等问题,及时申明纪律,开展监督检查,维护了政治纪律的严肃性。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内监
督的制度,继续落实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谈话制度,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干部考察和工作考核,发挥了监
督和保证作用。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继续坚持已形成的专项监察、例行监察、跟踪监察三位一体的执法监察格
局,对中央和省、市改革决策的落实、重要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察,对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廉洁勤政情况进
行例行监察,对群众关心的招生、招干等热点问题进行跟踪监察,结合国有企业改革进行效能监察。全市共组织执
法监察74项,监察部门和单位1128个,查出违纪金额880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691万元。

(赵中华)

党风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
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艰苦奋斗、党风廉政法规和“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育,
组织1600多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党风廉政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坚持典型带动思路,对一些廉洁勤政的先进典
型进行总结宣传,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剖析、通报、曝光,进一步增强了教育效果。针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制定了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干部离任审计等制度,健全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起到了规范行为、
预防违纪的作用。

(赵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