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3&A=13&rec=191&run=13

加强宗教队伍组织建设
1998年, 淄博市有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5种宗教,信教群众5万余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
%。 其中天主教5400余人,基督教25000余人,伊斯兰教18000余人,佛教3000人,道教500人。天主教、基督教、
伊斯兰教在全市有爱国团体组织26个, 其中市级5个,区县级21个。佛教、道教尚未建立宗教团体。年内,市民族
宗教事务局协助桓台县、高青县、张店区、博山区基督教,桓台县、高青县天主教爱国会完成换届工作,调整了领
导班子,充实了新生力量。推荐7名素质较高的神学生到省基督教参加复读培训,其中4名按立牧师。组织12名青年
牧师、神学生用普通话登台讲经,进行规范交流。推荐11名代表参加省基督教第六届代表大会,1人被选为副主任,
3人被选为委员。

(丁荣元)

宗教活动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4月,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市委组织部共同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宗教局《关于在村基层组织建设中认真妥
善地处理好宗教活动问题的通知》,并根据通知精神,在全市组建区(县)、乡(镇)、村(居)三级管理网络。
乡镇政府与各村委、 宗教活动堂点双方签定责任书, 制定信息反馈和例会制度;对全市实有的95名宗教教职人员
(其中,天主教13名,基督教44名,伊斯兰教28名,佛教9名,道教1名)实行“三定”(定点、定片、定人)管理,
建立活动场所人员档案。通过三级网络的推广、完善,宗教工作形成一级管理一级,级级抓落实的良性运行环境。

(丁荣元)

宗教法制建设成效显著
(一)对博山、周村、淄川、张店、沂源等五区县的宗教工作和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调查、指导,对天主教
地下控制点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制定相应政策, 写出书面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根据阎启俊书记对
《当前宗教活动出现的新情况》批示精神,再次对全市宗教场所出现的新情况现场办公妥善处理,并写出书面情况
汇报,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二)全市有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70个,其中天主教31个,基督教123个,伊斯兰教9个,佛教4个,道教
3个。 年内,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年检,对两处不达标场所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取缔一处非法私设的活动场。1998
年,淄博市被评为全省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先进集体,1人被评为全国先进个人。

(丁荣元)

依法打击违法宗教活动
年内,结合打击邪教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对全市宗教活动点进行清理整顿。一方面加强对合法活动点的管理,
督促其按法律、法规、章程进行活动;另一方面,依法取缔了1997年取缔1998年又死灰复燃的14处非法宗教活动点。
对一些地下活动骨干人员和自由传道人以办学习班形式,结合“三五”普法进行教育,对3名屡教不改的违法分子,
由公安部门依法收审、拘留,有效地抵制打击了地下非法活动和自由传道人,净化了农村宗教活动环境,保护了合
法宗教活动。

(丁荣元)

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年内,组织全市宗教界开展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信教群众
利用宗教教规和宗教道德中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长江、嫩江和松花江流域遭受百年不遇的水灾期间,全市
宗教团体、信教群众捐款23.7万元,捐衣物1千多件,折合人民币21.4万元。

(丁荣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