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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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8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766个,医院床位13942张,千人占有床位3.45张,卫生技术人员19278人,
千人占有卫生技术人员4.78人。
一、卫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1.突破旧的卫生管理体制,探索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卫生
资源的新路子。修订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成立淄博市区域卫生规划领导小组,对全
市区域内卫生资源状况进行调查研究,使规划的修订与实施齐头并进。将企业分离出来的淄博化纤总厂职工医院归
并到山东侨联医院。对辖区内卫生资源进行统一调配,使一大批卫生资源科学合理的分流到基层,实现城市医疗卫
生工作的“重心”下移。2.突破旧的公费医疗管理模式,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障制度
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初步建立。《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正式颁布实施。3.突破
旧传统办医模式,社区卫生服务成效卓著。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点,采取改建、改组、转型、
新设、调整等多种形式建立起城市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全市城区共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24个、社区卫生服务所50
个,城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为72%。4.突破旧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探索新型农村卫生管理模式。按照先试
点、后展开的基本思路,全面推行以“三制(乡村医生聘任制、工资制、劳保制)、四统一(行政管理、业务管理、
财务管理、 药品管理) ”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年内,全市以乡镇为单位一体化管理覆盖率为
100%,以村为单位一体化管理覆盖率为95%以上。
二、“国家卫生城市”、“爱婴市”、“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创建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1998年,淄博市城市
卫生面貌大为改观,在全国城市卫生检查中总成绩名列全省被检城市之首,赢得国家卫生城市检查团的高度评价。
淄博市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全省首家“全国农村改水先进市”。
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 ,孕产妇死亡率降为30/10万,婴儿死亡率降为12.41‰,出生缺陷发生率降为
12‰, “三率”实现稳步下降。4个区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涉及妇幼卫生70项指标有68项提前两年完成。
认真贯彻实施《献血法》 ,实现血液管理体制顺利转轨。10月1日《献血法》实施后,推行献血责任制,组织
全市万名医务工作者无偿献血签名活动,近15000名卫生工作者参加签名,建立了淄博市“流动血库”。
三、农村卫生、预防保健、中医中药再创佳绩。以巩固发展初级卫生保健达标成果为龙头,大力发展合作医疗,
出台了《淄博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年内,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农业人口覆盖率为72.5%。争取市专项资金40
万元, 对8处边远乡镇中心卫生院进行配套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实行传染病及精神病收治许可
证制度,传染病总发病率为220.74/10万,比上年下降9.26%。中医中药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全市中医医
院均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所),省重点中医院建设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提高。
四、 实施“人才工程”卓有成效。在全市范围内命名表彰首批100名学科带头人,有1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被
市委、市政府授予第六批市级拔尖人才。年内有17项科研课题通过鉴定,市直卫生系统有16项科研成果获奖。
五、卫生行业良好“窗口”形象进一步树立。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服务示范医院、文明行业、文明服务单位,争
做最佳服务明星活动。 年内有6所医院被推荐为全国全省文明服务百佳医院,全市开展系统化整体护理的医院达30
家。 市属医院全年诊疗人数170万人次,住院病人5万人次,急诊病人7万人次,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为90.4%,平
均住院日缩短为16天,市直医疗单位甲级病案率为95%以上。
六、卫生执法监督创出新水平。结合城市卫生检查活动,集中对“五小行业”(小饭店、小理发店、小旅店、
小食品店、小饮食滩点)进行治理整顿,巩固发展放射卫生示范市成果,市卫生局被卫生部授予全省首家“全国放
射卫生综合监督管理示范市工作达标单位”。年内完成职业性健康检查4834.2人次,全市有害作业场所卫生监督监
测覆盖率保持在100%。 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多次对非法行医及游医药贩进行集中整顿,进一步净化和规范全市
医疗、医药市场,没收假劣药品价值24万余元。
七、 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市中心医院25000平方米病房楼已完成内外装修任务,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
市精神病医院5000平方米门诊楼正在建设之中。多方筹措资金为市属医疗卫生单位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解决住宅
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解决近2000名职工住房问题。

(市卫生局)

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加快
年内,市卫生局制订下发《关于加快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的意见》。各单位按照“因事设岗、定编定岗、
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转岗分流”的思路,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开的原则,进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经对部分单位调查,改革后职能科室人数减少17%,中层干部人数减少12%。通过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特别是通过
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初步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铁饭碗”状况,初步建立起绩效计酬、按劳取酬、
优质优酬的分配制度,促进了全市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市卫生局)

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改革成功实施
1998年4月1日市政府颁布《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为抓好落实,市卫生局一是与
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医疗费用
管理办法》 等配套文件。二是召开市属公费医疗包干单位、市直机关及市属差额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次
动员大会, 印发宣传单及医疗保险知识问答4万多份,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发动。三是对参保人员的基
本情况进行摸底,核定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建立微机档案。四是筹集资金,为每位参保人建立个人帐户,对医疗保
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五是对医疗单位进行论证,确定首批定点医疗单位。六是多方筹资80万元,在市中心
医院、侨联医院、市委门诊部、市政府门诊部和市医疗保险办公室电脑部实现初步微机联网,并推行IC卡结算办法。
自《暂行办法》 实施后,市属参保单位389个,参保人数24947人,其中在职20907人、离休1132人、退休2900
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8人。筹资到位1650万元,其中财政890万元。年内,全市有1730个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医
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13618人,参保率为92%,其中原享受公费医疗单位参保率为100%。
按照《暂行办法》 规定的季初筹集资金、季末进行报销的办法,对市直单位组织了3次审核报销,共收到药费
单据310015张, 总费用1263万元,审出不合理开支63万元,医疗保险基金实际支付1200万元,结余450万元,报销
结存率为27%。市直单位运行3个季度,资金沉淀450万元,沉淀率为27%。

(市卫生局)

淄博市消除碘缺乏危害防治工作达到阶段性成果标准
淄博市是全省碘缺乏病重病区。从七十年代开始对病区供应加碘食盐,广泛普及防治碘缺乏病知识,加大非碘
盐稽查力度,实施重点人群补服碘油丸工作,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1998年,省考核组以抽查的方法对沂源、临
淄、 博山、周村4区县进行考核,分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随机抽取20个乡镇及县、区果品盐业公司,听汇
报, 查资料,对居民户盐、供销社盐库、代销店碘盐、8—10岁学生甲状腺肿大率、尿碘及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进
行全面考核。1998年12月10日,省考核组宣布淄博市消除碘缺乏危害防治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消除碘缺乏危害阶段
性成果的标准。

(市卫生局)

在第四次全国城市卫生检查中成绩位居全省前列
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卫生管理、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决定》,并实行市五大班子
包区、领导包部门、部门包行业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创造性地开展卫生综合治理,使城市基础设施日臻完善,
环境保护成效显著,健康教育深入人心,公共场所、饮用水和食品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1998年9月7日至9日, 全国第四次城市卫生检查山东第三团对淄博市城市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团对爱
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传染病防治、城区除四害等11项指标进行现场检查,总成
绩名列全省被检城市之首。

(市卫生局)

巩固“爱婴市”创建成果
年内, 全市积极开展爱婴活动,巩固发展“爱婴市”创建成果。1998年7月,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市已
创建的8个爱婴区县和爱婴医院、爱婴卫生院及申报的爱婴医院、爱婴卫生院进行全面复核、评估。9~10月份,先
后通过山东省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家卫生部评估团对全市爱婴医院、爱婴卫生院的评估、验收。
年内,全市共有57所医院被命名为爱婴医院、42所卫生院被命名为爱婴卫生院。

(市卫生局)

血液管理体制实现顺利转轨
淄博市每年临床用血约10吨,是山东省第二个用血大户。《献血法》实施前,全市无偿献血量仅占临床用血的
23%。1998年市政府加大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管理力度,制订下发了1998年无偿献血计划,1~9月份,全市无偿献血
人数增为7923人。 10月1日,《献血法》在全市实施之际,各区县相继召开无偿献血动员会,在全市形成无偿献血
奉献爱心的浓厚氛围。 10月6日,市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600余名踊跃签名无偿献血,拉开了3万名医务工作者无
偿献血签名活动的序幕,并建立由15000名医务工作者组成的市卫生系统流动血库。10月1日至12月29日,全市无偿
献血人数为13879人次。全年完成无偿献血21802人次,献血量达419万毫升,满足了全市医疗临床用血需求。

(市卫生局)

卫生下乡支农工作
市卫生局在全市卫生系统推行卫生下乡支农制度。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城市卫生技术人员下乡支农的意见》,
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之前,必须分别到乡镇医疗卫生机
构工作半年以上,作为“晋升的必备条件”。二是狠抓落实,年内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有两批85名卫生技术人员到农
村卫生机构工作,给农村带去新技术、新方法,培养一大批农村新型实用卫生人才,受到广大农民欢迎。

(市卫生局)

开展行风专项治理
1998年, 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5项专项治理,即服务态度专项治理、药械回扣专项治理、处方提成专项治理、
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治理。为使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出台了五项措施。一是实施“一把手”工
程,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制。二是监督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三是设立两部投诉电话,聘请社
会监督员。四是各单位设立监督箱或监督台、公开栏,实行挂牌服务和发放征求意见卡。五是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购
置大型医疗设备一律向社会招标,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取消各种形式和名义的提成、回扣。
10月18日至25日,市卫生局对市属、区县及厂矿的6个医院和4个防疫站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检查,如听汇报、看
资料、召开座谈会,开展门诊、住院病人满意度和单位职工行风问卷调查,处方、病历抽查,大型设备检查项目阳
性率统计分析。检查结果表明,各单位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医护质量得以提高,病人投诉明显减少。

(市卫生局)

支援抗洪救灾
针对我国长江、松花江、嫩江流域发生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市卫生局和市红十字会积极组织开展赈灾募
捐、 救灾防病工作。在踊跃捐款捐物的同时,开展赈灾义诊活动,共向灾区募集资金72万元,药品价值8万元,棉
衣棉被11263件。按省卫生厅部署,组派抗洪救灾医疗队,赴江西九江为灾区群众防病治病,先后到达7个乡镇,诊
治病人4300人次,消杀设点10800平方米。

(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