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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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8年,在全市新闻出版系统内实施“精品工程”、“名牌工程”、“示范工程”、“净化工程”、“人才工
程”和“形象工程”,抓管理,促繁荣,全市新闻出版工作迈上新台阶。是年,市新闻出版局被评为全省“扫黄打
非”先进集体,博山区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被表彰为“山东省十佳新闻出版管理单位”,华辰集团副总裁牛立民被
评为省级“十佳人才”,齐鲁石化公司印刷厂被评为“山东省十佳印制单位”,博山区新华书店被评为“山东省十
佳发行单位”,临淄区出版物市场被评为“山东省十佳出版物市场”,市新闻出版局还获“六大工程”组织工作奖。

图书编辑出版工作成绩显著
年内, 共编辑出版图书60种,1006.7万字,印数108万册。《淄博改革开放二十年大事记》、《普法之路》、
《淄博市文明素质教育读本》、《干部培训读本》等一批重点图书,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加大新闻出版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力度
年内继续落实对印刷企业、光盘复制厂和书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市场的系列化、规范化管理制度。举办法规
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400人次,91人领取《山东省新闻出版岗位合格证》。市新闻出版局扶持市音像电子出版物工
作者协会成立“淄博朝阳音像租赁中心”,下设分租点17处,用正版音像制品占领市场。全年共查缴政治性非法出
版物3000多册; 查处制黄贩黄案件17起,收缴非法书刊94495册,非法盗版VCD14875张,其中淫秽VCD375张;移交
公安部门处理不法分子9名,严厉打击了盗版、盗印及贩卖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非法活动。

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开创版权工作新局面
年内,市版权局从建立严格、规范的工作制度入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包
括版权工作职责范围、作品登记、案件查处程序、著作权纠纷调解4方面的工作制度。全年查处侵权盗版案件7起,
办理著作权作品登记12件。著作权纠纷调解、法律咨询及稿酬收转等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已全面启动,有效地发挥
了版权的行政保护作用,维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徐海涛)

图书发行
1998年,全市新华书店销售2753万册,13719万元,较上年增长9.4%和16.28%,完成利税额670万元,人均购
书42.57元。销售增幅、人均购一般书在全省列第三位。
以服务教学为准则,教学用书达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国家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全省第一家成立了以各阶
层读者为服务对象,以借阅、回收、交流闲置图书为主,兼顾其它项目的会员制读者俱乐部,全市统一章程,各区、
县新华书店分级管理,满足了读者多层次、多元化需求。全市各店注重门市销售上品种,上质量,抓服务,抓管理,
体现地域特色, 把书店办成读者之家。积极参与“三下乡”活动,全市有3个店被评为市级“三下乡”活动先进单
位。全省第一家开通“网上书城”,设有书店简介、最新书讯、排行榜、查询订购、购书指南、音像制品等栏目,
可供选购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家用电器达3万余种,具有强大的信息检索功能和便捷的购书方式。
1998年淄博市新华书店系统共有职工498名, 其中大专学历以上103人,中专学历151人,企业的整体文化素质
大有提高。

(巩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