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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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8年,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实现国内外保费收入21310.5万元, 同比增收1169.8万元, 增长
5.81%,实现利润1730万元。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市公司及临淄、周村、博山支公司被省公司授予“双文
明建设”先进单位,沂源支公司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周村支公司“职工之家”被评为省金融系统“模范职
工之家”,临淄支公司“职工之家”被省公司评为“模范职工之家”;张店支公司贺燕被授予全国金融系统“青年
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刘长明)

“春雷行动”再创轰动效应
继上年“春雷行动” 保险宣传月活动后,1998年4月淄博分公司,按照“形式上求新、方法上求活、品位上求
精、效果上求实”的大思路,再次开展“春雷行动”宣传月活动。围绕机动车险创名优工程,展示公司实力,在各
种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树立良好形象;举办“中保财产保险一日摄影”比赛、“中保财险百场电影下乡来”活动,
寓宣传于娱乐之中;在全市各大公园开展万人免费游园活动,在社会上产生很大反响,进而转化为竞争优势,赢得
大批“回头客”。

(刘长明)

积极发挥经济补偿职能
年内,全市财保承担经济风险600多亿元,累计处理各类赔案17510件,支付赔款12635.7万元。8月3~5日,桓
台县大面积遭受特大雹灾袭击,灾情发生后,市公司及桓台县支公司迅速出动,在两天内查勘定损完毕,支付赔款
近100万元;9月9日,临淄区私营企业齐津化学品开发公司发生重大燃爆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事故发生
后,市公司和临淄支公司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实地查勘定损,根据保险责任,经上级公司批准,分两次赔付27
22966.22元;淄博百货大楼发生重大火灾后处境艰难,继上年公司向百货大楼捐款100万元后,年内又捐款55万元,
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百货大楼广大员工的称颂。

(刘长明)

清收不良资金任务完成
年内,中财保淄博分公司把资金清收与保险展业、理赔看作是保险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作为降低和减
少经营风险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强领导,走市和区县公司相结合的路子,完善法律手续,保全资金,采取灵活多变
的清收方式, 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使部分收回无望的不良资金“起死回生”。全年清收资金447.5万元,完成省公
司下达资金清收计划的294.8%。

(刘长明)

保险代理工作成效好
中财保市及区县公司成立相应的代理工作管理机构,有专人管理,把代理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实行奖
优罚劣。按照“招聘好、培训好、管理好、使用好”的要求,建设代理人队伍,形成一套运作比较规范的工作体系。
全市系统有530名代理人持证上岗,代理业务收入达5653万元,比上年同期净增1427万元,增长40.28%,占总保费
收入的26.53%,为壮大公司实力和扩大市场份额发挥重要作用。

(刘长明)

电子化应用步伐加快
1998年,全市财保系统加大电子化建设的投入,基础设施、系统网络更加完善,加大计算机应用培训和推广应
用力度, 电子化应用步伐进一步加快。至年底,全市系统基本实现主要保险业务计算机处理,3家区县公司在营业
室配备“多媒体电脑查询系统”。会计、统计和分保以及文档处理等的计算机应用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

(刘长明)

保险理赔鉴定中心作用明显
中财保淄博分公司保险理赔鉴定中心积极适应保险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努力探索保险理赔工作的新路子,依
法保障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和避免保险骗赔案件的发生。全年受理理赔疑难案件52起,涉及金额313.73万
元,挽回经济损失192.1万元。其中市本级保险理赔鉴定中心受理重大保险理赔疑难案件6起,涉及金额75万元,挽
回经济损失49.8万元。

(刘长明)

开展优质文明服务活动
年内,全市财保系统把优质文明服务作为兴司立业之本和竞争取胜的有效手段,采取新举措,推动优质文明服
务向纵深发展。在强化服务特色上,推出特别服务指南,统一配置保险服务快车、理赔查勘车,实行24小时全天候
报案制度,参与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使全市系统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

(刘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