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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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8年,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以保护耕地为中心,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积极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大力加
强土地法制建设和业务基础建设,土地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年内,完成市、区县、乡镇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
为全市土地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完成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重新划定,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达20.7公顷,占
全市耕地总面积的88%,其中一级基本农田18.8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80%;健全基本农田占用审批制度、许可证
制度、抵补制度和补偿制度,并对基本农田设立保护标志,建立保护档案,形成自上而下、层层控制、协调一致的
保护体系;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加强用地的计划管理,严格用地审批,坚持对用地项目的全程管理,坚决压
缩不合理用地,全年退回用地报件47件,保护土地166.7公顷。
节地挖潜,集约用地。一是搞好土地开发复垦,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重点抓了山区综合治理、沿黄滩区
土地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和未利用土地开发等系列工程,全市开发复垦土地1871.7公顷,其中耕地1095.7公顷。
二是实施土地整理,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实施居民点集中和现有耕地改造,仅旧村改造
就复垦造地1000公顷。淄博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做法被国家和省局宣传推广。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年内,全市建设用地除国家规定的划拨用地外,其他用地全部纳入有偿出让轨道,出
让形式由原来单一的协议出让发展到招标、拍卖、租赁、作价入股、作价出资等多种形式。同时,对原行政划拨土
地实行有偿使用,收到良好成效。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适应企业改革需要,土管部门从抓好土地产权界定、地价
评估确认、使用权处置审批、变更登记发证等关键环节入手,因地制宜采取多种途径处置土地资产,确保国有土地
资产的保值增值。 全市182家改制企业,处置土地面积652.1公顷,显化土地资产18.92亿元,企业土地资产纳入依
法管理的轨道。
加强法制建设和业务基础建设。年内,出台《淄博市粘土砖瓦生产用地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使
用权管理的决定》两个地方性法规。市土地管理局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淄博市土地犯罪案件移送查处
暂行规定》,土地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开展全市土地执法巡回大检查及非农业建设用地大清查,处理各类违法
占地2.4万余宗, 并对25件情节严重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同时把土地登记、发证及土地转让、出租、抵
押等交易行为纳入依法管理轨道,规范土地登记中的地价评估与确认、变更登记、换发土地证书工作,并把地籍调
查、变更登记、资源详查等资料输入微机,加快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步伐。
1998年,市土地管理局被省文明委、省局评为全省土地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被省局定为地籍管理试点
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依法行政、政绩考核优秀单位。

(李莉)

开展全市土地执法巡回大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冻结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通知精神,巩固上年全市非农业建设用地大清查的成果,年
内,开展全市土地执法巡回大检查。在区县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土地管理局组成土地执法巡回检查小组,对全市
范围内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两侧以及在建项目、处理难点及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各类违法占地、违法批地、土地
荒芜、 擅自改变用途、农村宅基地等进行全面检查。共抽查在建项目922宗,查出有违法行为的101宗,面积142.8
公顷,其中违法占地66宗、非法交易4宗、改变用途5宗、土地闲置5宗、行为不规范4宗、其他17宗,分别由市、区
县局及时纠正和处理,对顶风而上的违法单位和个人,市局依法从严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达到处理一案、教育
一片的目的。

(李莉)

全市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通过检查考核
1996~1998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年内到期,12月21~25日,市政府组织考核小组分别对五区三县和开发区
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保护耕地、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法制建设、土地产权管理、建设
用地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土地管理治本之策和其他项目等七项指标。各区县在执行三年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全面
加强土地管理方面成绩显著,均顺利通过考核。

(李莉)

市土管局获全省土地管理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年内,市土管局组织开展全市“6.25”土地日宣传庆祝活动及新《土地管理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全系统在国
家、省、市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表稿件近400篇,成绩突出,被省局评为全省土地管理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