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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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7年,全市各级土地管理部门以保护耕地为中心,围绕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战略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
央土地治本之策,坚持土地资源与资产管理并重,强化土地法制和业务基础建设,不断加大土地管理改革力度,逐
步建立起土地利用与管理的良好秩序。
一、建立耕地保护机制。全市坚持节流与开源并举,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相结合,严格执行冻结非农建设用地
占用耕地的规定,耕地减少的形势得到有效遏制。年内全市各项建设占用土地935.54公顷,其中耕地598.14公顷;
全市开发利用土地1514.30公顷, 其中耕地939.80公顷;分别完成省下达计划指标的125%和234%,基本实现全市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二、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年内全市出让土地786宗,出让面积425.77公顷,出让金额7788万元。原行政划拨土
地逐步纳入有偿使用轨道。加强对企业改制、改组、兼并、破产等过程中的土地资产管理,对土地产权界定、地价
评估确认、使用权处置审批、变更登记发证等关键环节加大管理力度,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地价管理工作取得
较大进展, 年内评估土地466宗,面积1045.30公顷,估价金额26.11亿元。在全市普遍推行集体非农用地“征为国
有、转权让利、统一出让”的做法,普及面达71%。
三、 土地产权管理及业务基础工作。年内完成土地登记发证2261宗,面积3486.60公顷;完成全市16个建制镇
的地籍调查和1: 10万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编绘工作;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各区县地籍资
料输入微机工作全面铺开;完成城镇土地定级估价工作,对《淄博市暂行基准地价》进行修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修编工作全面展开。
四、土地法制建设。年内,《淄博市基本农田保护办法》颁布实施;起草制定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司法
仲裁涉及土地价格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粘土砖瓦窑场用地管理、地价评估管理、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管理等一系列规
范性文件。全面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全市查处违法占地案件4501件,面积714公顷;
全年接待人民来信来访821件次,信访处结率达98%。
五、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加强基层土地管理机构建设,在全市普遍推行周村区设立隶属区局垂直领导
的中心土管所的做法。年内,张店、桓台、高青等区县实现区县对乡镇的土地管理垂直领导。
1997年,市土地管理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全系统被确立为“全市文明窗口示范单位”。

(张勇)

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工作,冻结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 淄博市从5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工作。市政府下
发《关于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工作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1991年以来的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包
括各类开发区、工商业小区、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城镇郊区、公路交通、水利工程、乡(镇)村建设、乡(镇)
村企业用地及土地非法交易行为进行彻底清查。 全市清查出违法用地25208宗、面积4016公顷,非法交易土地7698
宗、面积389.6公顶。9月,淄博市作为山东省的典型接受国务院土地执法联合检查组检查验收,清查工作受到充分
肯定。
从4月开始, 市土地管理部门停止受理和审批除解困房、安居工程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的用地报件,并在
全市范围内开展对1991年以来用地批文的清理自查工作。自冻结至年底,共退回用地报件101件,涉及耕地153.3公
顷。全市未发生突击批地、违法用地现象。

(张勇)

为企业改革、改组、改制服务,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重组
年内,全市各级土地管理部门为20余家股份制企业办理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和依法处置。市土地管理局完成齐
鲁石化公司、 山东铝业公司A股上市以及齐鲁石化公司兼并淄博化学纤维厂和淄博石油化工厂,山东新华医药集团
兼并淄博东大化工集团、 博山建筑陶瓷厂和东风化工厂等8家的地价评估和土地资产处置工作。全年全市依法处置
国有企业土地182宗, 面积652.45公顷,确认总地价7.92亿元,促进了全市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确保国有土地资
产的保值增值。同时对股份制破产、兼并、合资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在原则、程序、方法等方面制定专门规定,
做到规范化管理。

(张勇)

《淄博市基本农田保护办法》颁布实施
《淄博市基本农田保护办法》于4月4日经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办法》共37
条,这是淄博市土地管理方面的第二部地方法规,对依法加强土地管理,强化耕地保护,促进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
衡目标的实现提供重要法律依据。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