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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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市工作
是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圆满完成了“二五”依法治理实施方案和“三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一是制
定计划,健全机构。市、区(县)相继制定了“三五”普法年度工作意见,并全面组织实施。充实调整了领导和办
事机构,桓台、高青、临淄正式列编并配备了专职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二是全面部署,广泛发动。市、区(县)
相继召开了普法工作会议,同时利用宣传日(周、月)、新闻媒介大造普法氛围。三是落实经费,保证教材。全市
投资百万余元,征订普法教材21万册。四是培训骨干,组建队伍。全市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120期,培训骨干5万
人。 市及各区县成立了普法讲师团,义务讲法160余场。五是抓点带面,全面铺开。把临淄、高青作为市普法依法
治区县试点。 5月份在高青县召开了全市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现场会。通过抓点带面,全市逐步建立健全了党委依
法决策,政府依法行政,人大依法监督的工作规范和办事程序。
是年, 根据“三五”普法规划,举办市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次,市及区(县)举办县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19次。 全市大、中、小学全部开设了法制课。全市干部学法率达100%,企业职工学法率达90%,农民学法率达80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有80%的单位实施了普法执法责任制。依法治乡镇实施率达80%以上,其中成效显著的达45
%;有90%以上的行政村制定了依法治村章程,依法治村成效显著的达50%。全市依法治厂铺开面达80%。依法治
校铺开面达100%。

(薛庆敏)

劳教工作
一是狠抓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创建工作。 新建宿舍楼2座;重新规划了劳教场所;统一了劳教人员服装、被褥和
生活用品;整修了劳教食堂;改善了交通通讯工具。二是强化管理,保持了场所的安全稳定。劳教人员改好率达96
%以上。杜绝了集体逃跑等重大恶性事故,确保了场所稳定。三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起步扎实。成立了淄
博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两办制定了《关于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
意见》。

(薛庆敏)

律师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市司法局为规范执业行为,与市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在审查起诉阶段正确执行(刑
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同时先后制定了《淄博市实习律师人员管理办法》、《淄博市司法局关于兼职
(特邀)律师管理办法》、《淄博市司法局关于执业律师人员流动的管理办法》。二是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律
师法》 。全市33个律师事务所,356名执业律师走上街头举办义务宣传咨询活动。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完善了
32个律师事务所的章程、协议、年检、财务审计制度。三是抓文明创建,促全面发展。淄博华辰律师事务所被确定
为全省“文明服务示范窗口” 。通过验收,全市有8个律师事务所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四是组织了1997
年度律师资格统考工作,并对经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和注册的执业律师、实习律师予以公告,发展执业律师56人。
是年全市律师共为1259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私营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民事代理2061件,刑事辩护及
代理909件, 经济代理2173件,行政诉讼代理134件,非诉讼代理2373件,解答法律咨询34881人次,审查起草合同
101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1件,代写法律文书3501份,为企事业单位避免经济损失8.9亿元,追回赔欠款2.68亿
元。

(薛庆敏)

公证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调整了市公证处领导班子;二是完善了公证工作岗位目标、财务与档案管理、办证质
量监督检查等项管理制度;三是抓了办证质量管理,组织力量对全市公证处的卷宗进行了抽查;四是组织了公证员
培训,在全市公证员中开展了业务练兵和理论研讨活动;五是与市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执业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
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意见的通知》 ;六是公证网络进一步健全,全市已设公证办事处5家,公证联络员队伍发
展到187名。
是年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90559件,涉及标的额3.2亿元。

(薛庆敏)

基层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是年,全市有3994个调解委员会,24183名调解员,共调解民间纠纷13328起,调解成功率
达96%以上。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事件10起18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42起97人。在12月初召开的
全省第三次人民调解工作表彰会上, 淄博市有13个调委会、7名调解工作者、23名调解员,被分别授予“优秀调委
会”、“优秀调解工作者”、“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
二、司法所工作。是年,全市共有司法所117个369人,代政府调解重大疑难民间纠纷1334起,代政府处理重大
疑难纠纷535起, 依法治理村居1588个,依法治理厂校546个,防止“民转刑”案件47起113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
自杀死亡事件13起19人。
三、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是年,全市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机构94个424人,调解纠纷4557件,担任法律顾问1910
件,代理民事诉讼127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950件,协办公证13026件,见证5569件,审查修订合同5569份,为
单位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2329万元,避免经济损失2143万元。

(薛庆敏)

队伍建设
1997年市司法局制定了56项工作制度和45项业务工作管理规定,使司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章
可循,依法行政。通过培训和学历教育,全市司法行政干警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一般干部达72%,科级
干部达86%,县处级干部达100%,提前实现了省司法厅提出的目标。是年,全市司法系统有14个集体、9名个人受
到省、部表彰。

(薛庆敏)

本部类编辑:王娟

校对:王娟 翟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