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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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7年淄博仲裁工作坚持打好基础练好兵、开拓进取求发展的工作思路,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一、从基础抓起,为顺利开展仲裁工作创造条件。加强人财物力建设;与市法院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了仲裁
案件管辖、保全措施、强制执行等问题;与市工商局联合,按照国务院文件和国家工商局的规定对各类合同文本进
行了修订,制定了仲裁条款;制定了《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仲裁工作提供了
程序上的保障。
二、 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仲裁工作队伍。举办了三期仲裁员资格培训班,市领导为首批188名仲裁员颁证。
年末,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总数达到328名。
三、努力为仲裁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编印了《淄博仲裁委员会简介》等宣传材料;创办了《淄博仲裁》
刊物;在市电视台、电台举办热线直播节目,在报刊发表文章等,对普及仲裁法律知识,宣传仲裁制度起到了重要
作用。
四、努力办案,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案件。全年共受理经济纠纷案件76件,争议金额4205万元,为当事
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五、积极探索,建立仲裁工作机构体系。组建了商贸、房产、金融三个专业仲裁工作庭和第一仲裁工作庭。在
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设立了淄博仲裁委员会派出机构,建立起延伸至乡镇的仲裁网络。在滨州地区设立了淄博仲裁
委员会滨州分会,将仲裁工作开展到毗邻地区。

(王以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