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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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7年,根据中央及省、市委清欠离休费、医疗费工作的要求,采取领导层层负责、突出企业重点、加强督查
协调等措施,清欠“两费”73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369名离休干部及时办理了护理费;为49名军转地方离休干部增
发军费和各类补贴15.1万元;对市直及区县离休干部普遍实行了微机管理。
召开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为老干部办了六件好事:一是对加入社会保险的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实行
社会统筹发放;二是提高乘车费标准;三是对离休干部的医疗费按规定据实报销,对包干到人的坚决予以纠正;四
是为老红军遗属提高生活补助费,由原来的120元提高到200元,将老红军离休费和红军遗属的生活补助费分别纳入
市财政和社会保险发放; 五是统一在每年9、10月份为老干部查体;六是为市直离休干部办理了优待证,进公园、
公厕、看电影、看戏、参观市博物馆、蒲松龄故居一律免费。
以庆香港回归、庆十五大胜利召开为主题,先后组织市直14级以上老干部参观开发区、沂源、桓台县经济建设、
城区公路建设和莱芜战役纪念馆等6次较大活动;两次举办老干部书画刻瓷展,每次展出作品都在300多件(幅);
国庆节、 老人节之际,组织举办了全市老干部大型文艺调演,五区三县、市直部门及部分省属以上企业的300余名
离休干部登台表演,共演出节目35个,其中有17个队获奖。
年底, 全市有离休干部7784人,其中老红军7人,抗战时期的1945人,解放战争时期的5832人;担任过地市级
职务的28人, 享受厅局级待遇的185人,享受县处级待遇的2913人;行政机关的2521人,事业单位的1911人,企业
单位的3352人。

(吕传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