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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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3月, 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部授予淄博市卫生局李忠泰、张祝云、韦国,博山区人民政府闫西国,中
共周村区委吕凤强“‘八·五’期间全国农村改水先进工作者”称号。
1997年5月, 国家人事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山东新星购销集团总经理魏新东“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
先进个人”称号。
1997年6月,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军区授予沂源县大张庄乡村民董科芝“模范烈属”称号;
授予淄川区刘崇德、市残联李全荣、高青县宫希学、临淄区刘兆东、周村区谢加喜、张店区邱福孝、桓台县韩家秀
“全省优抚对象先进个人”称号;授予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张亚平,市民政局迟洪矩、曹保义、侯华周,博山区孙
金栋,周村区张传义“全省拥军优属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淄川区祝廷远、博山区田升俊、临淄区王继恒、张店区
徐文学、周村区鞠洪伦、沂源县韩锡翰“全省先进军休干部”称号;授予桓台县刘荣勤“全省军休干部安置工作先
进个人”称号。

(孙学珍 孙清海 孙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