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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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7年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765处, 卫生人员23379人, 卫生技术人员18961人, 平均每千人拥有医生
2.05人,占有床位3.45张。
三级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得到全面落实。一是由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为今后一
个时期卫生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政策保证。二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扩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制
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等12个配套文件。三是与区县政府和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综合目标责任书,以保证卫
生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卫生改革迈出新步伐。一是改革卫生管理体制,推行并实施了《淄博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制订了《淄博市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二是改革医疗保障制度,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在五区三
县机关、 事业单位先后建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参保人数已达72321人。三是改革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在张店进行
社区卫生服务试点, 设置全科医疗站7处,使医疗服务延伸到街道和居委会。四是改革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在
市直卫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推行了五项制度, 完善了局机关管理制度129条,实行机关人员亮牌服务。成
立了淄博市卫生产业服务中心。
爱国卫生工作再上新水平。 在全市掀起了7次爱国卫生工作新高潮。淄博市长途汽车站等13个单位被命名为省
级卫生先进单位,唐山镇等10个乡镇跨入全市“十佳卫生乡镇”行列。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4.87%,淄川、
博山、周村三区被评为“八五”全国改水先进区。
妇幼卫生工作再创佳绩。淄博市创建为省级“爱婴市”;桓台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市
妇幼保健院顺利通过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国家级评审。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6.8%,《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
法》贯彻实施工作顺利通过省人大、省卫生厅检查。
农村卫生硕果累累。全市95%的乡镇实行了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甲级率达到90%,合作医疗覆盖率达60
%。 市政府投资290万元对45处区县防疫站、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改貌建设,桓台县政府和临淄区政府
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集体”。
预防保健成效显著。年内全市无霍乱疫情和狂犬病例发生,消灭脊灰和计划免疫第三个85%目标成果得到巩固,
四苗接种覆盖率达97.63%, 脊灰强化服苗率达98.42%。张店、博山、淄川、临淄、沂源5区县顺利通过省地病办
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标的考核验收。
中医工作呈现新起色。张店、临淄两处省重点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在全市确立了17个市级中医、
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在8个区县确定了16个中医工作试点乡镇。完成中医科研课题11项,鉴定科研成果7项,获市
科技进步奖8项。
“科教兴医”再上新台阶。年内12项科研成果通过鉴定,其中7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5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9项科研成果获奖。确定了全市首批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和初级卫生特色项目。筹措21万元专项资金扶持重点学科
建设。
依法行政迈出新步伐。强化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全年共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16191个,健康证63873个,各
类食物抽检合格率为80.5%。 对各类公共场所发放卫生许可证1492个,发放率达100%。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
理,查处非法医疗机构17处,捣毁游医窝点29处,没收非法广告万余份。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文明示范医院
创建活动,在全市23处医院开展了系统化整体护理。市直医疗单位甲级病案率达95%以上,医疗纠纷比上年同期减
少18起。 医药市场整顿取得新进展。全年取缔药贩30家,查处经营使用假劣药品案5起,无证经营药品案30起,罚
款及没收非法所得31.2万元。 完成抽验药品3500余批,不合格率比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对外地医药企业在淄博销
售药品实行“审核认定制度” ,有效规范其在淄博市的经营行为。年内完成无偿献血人数6745人,献血量达128万
毫升,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无偿献血任务。

(娄灵源)

强化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1997年8~10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以食品卫生、 传染病防治、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为重点的强化公共卫生监督
执法活动。 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 组织发动自查阶段、抽查验收阶段、总结阶段。检查内容为:公共卫生领域的
“二法五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其间共检查食品从业单位13779户次、公共场所2100户次、职业危害单位1928户次、
放射单位200户次、 学校258户次、化妆品100次,抽查医疗卫生单位44个,共提出监督意见3352项次,进行行政处
罚760户次, 其中停业整顿42户次、罚款14.764万元,销毁变质食品4177.5千克。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
高了从业单位的守法意识,促进了全市整体卫生质量的提高。

(齐昌成)

农村卫生三项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1997年农村卫生三项建设(乡镇卫生院、区县防疫站、区县妇幼保健站建设)工作,列入市政府为人民群众所
办9件实事之一。 市政府投资290万元,多数区县投资超出了规定的市、区县、乡镇投资不低于1:1:1的比例,新
建卫生院9处, 一般卫生院改貌27处,区县防疫站改貌5处,妇保站改貌4处。11月20日至27日,市计委、建委、卫
生局3部门联合对建设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45个建设单位全面完成了建设计划,实际完成投资4600万元,新建业务
用房47900平方米。通过改貌建设,卫生院的医疗条件明显改善。

(李伟)

确立首批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初级卫生特色项目
1997年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行业首批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初级卫生特色项目建设评审工作。确定市卫生防疫站
劳动卫生科、市中心医院心血管内科、市第一医院骨科、山东侨联医院耳鼻咽喉科、市职业病防治院烧伤整形外科
等5个重点学科;临淄区医院骨科、淄博万杰医院立体定向放射外科、齐鲁石化中心医院职业病科等3个特色专科;
桓台索镇医院痔瘘科、博山白塔卫生院精神科两个初级卫生特色项目。对确立的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初级卫生特
色项目,市卫生局与承担单位签订了建设合同,确立了建设目标、考核内容与验收指标。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初
级卫生特色项目建设从1997年开始依据合同内容,每年检查一次,3年评估一次,并根据其运行情况给予奖惩。

(陈红)

淄博市获“爱婴市”称号
淄博市于1994年4月在全省率先提出创建“爱婴市” 奋斗目标,先后有30所医院、20所乡镇卫生院创建为“爱
婴医院”和“爱婴卫生院”。1997年1月,淄博市被省政府命名为“爱婴市”;9月又顺利通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
国儿童基金会、国家卫生部的评审。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通过“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国家级评审
1997年12月卫生部妇幼司组织由6省市23名专家组成的评审团, 对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进行评审。认为该院已经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12月18日,卫生部妇幼司宣布淄博市妇幼保健院通过三级
甲等评审。成为全省第一家、全国第五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叶大勇)

推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对村卫生室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村办镇管,镇办镇管”的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模
式,即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规划布局、业务指导、工作考核、财务管理、人员聘用、药品采购供应等实行统一
管理。至年底,全市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覆盖率达到95%,其中镇办镇管形式占50%,桓台县、临淄区、周村区、
高青县镇办镇管一体化管理的覆盖率达100%。

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年初,市卫生局印发《关于认真搞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在张店城区首先进行社区卫生服务试点
工作。 市、区卫生局组织市、区6家医疗单位在城区6个办事处设立7家社区卫生服务全科医疗站,对辖区内的社区
居民从健康调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入手,以医疗服务为基础,逐步开展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为
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受到广大群众欢迎。

(王立民)

淄博市顺利通过“八五”期间农村卫生改水先进市考核验收
“八五”期间,全市先后投资4.36亿元用于农村改水,促进农村自来水建设的开展。年内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
率达84.87%。 1997年12月,全国爱卫会组织专家对淄博市农村自来水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检查,获得认可,成为全
国19家、山东省唯一一家整建制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的地市,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八五”期间农村卫生
改水先进市。

(马立河)

区县职工医疗保险顺利运行
根据国务院批转四部委《关于职工医疗保险改革试点意见》,境内高青县率先制定了以“财政、单位、个人筹
集资金建立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医疗相结合”为主要内容的实施方案。之后,各区县政府相继制定方案,予以实施。
至年底,全市区县有72321人参加了医疗保险。
新机制运行以来,收到良好效果。一是拓宽了经费来源渠道,资金到位快,按以支定收原则确定筹资数额,以
上年的医疗费用开支数额确定筹资水平。 各区县基本上按年工资总额的9~10%进行筹集,个人负担2~2.5%,剩
余部分由财政、用人单位负担。二是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遏制。据统计,区县自实行医疗保险以来共筹集
资金5525万元,报销完毕结余1079万元。各区县年内人均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剔除物价增长因素,都有不同程度地降
低;三是实行医疗保险增强了职工费用意识,杜绝和减少了搭车药、人情方的现象,解决了财政负担沉重、患者垫
支严重、报销不及时的现象。社会满意度达95%以上。

(孟庆木)

淄博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成立
1997年12月25日, 由市第一医院、市结核病防治院、博山区中医院、博山水泥厂腰腿痛专科医院4家单位联合
组建的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正式成立。集团将积极探讨实现资源共享、发挥规模效益、提高竞争能力的新路子。各
成员单位共同协商产生了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制定了《章程》、《协议书》、《办公管理办法》,将逐步实现医
疗技术、教学、科研、人才培养、设备使用维修等方面的紧密联合,并逐步向后勤服务社会化、卫生资源配置合理
化、医疗经营集约化方向发展。

(娄灵源)

《淄博市公民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出台
《淄博市公民无偿献血管理办法》于1997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办法》共35条,分总则、献血和用血、血液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五个部分。《办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在献血工作中的职责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居委会和村委会在献血工
作中的义务以及血液的“三统一”管理、法律责任、奖励处罚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

(刘长斌)

开展文明示范医院创建活动
1997年市卫生局确立市中心医院等10所文明示范医院。各医院在创建中制定:1.以病人为中心落实服务措施。
年内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累计投资300万元, 用于服务设施建设,取消集中挂号,实现挂号、收费、划价“一条龙”
服务;实行病历导医活动及开放式服务;制定便民门诊、便民轮椅、保温桶等便民服务措施。2.以质量为核心,提
高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 合理配置门诊技术力量, 由主治以上医师坐诊,提高首诊确诊率;加强急诊工作,开辟
“急救绿色通道”;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甲级病案率达95%。3.加大监督力度。市卫生局在10所文明示范医院设置
监督箱,发放意见卡10000余张。统计结果表明:患者对医院的服务态度、医疗质量、医德医风满意率达95%以上。

(张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