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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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从严加强金融监管,继续深化金融
体制改革,不断改进金融服务,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四优”文明创建活动,全市金融秩序稳定,金融运行良好。
至年底,全市各项存款余额达321.30亿元,比年初增加31.82亿元,增长10.99%,其中城乡储蓄存款余额达222.51
亿元,较年初增加23.61亿元,增长11.87%;各项贷款余额达291.33亿元,比年初增加33.04亿元,增长12.79%;
现金回笼持续增加,全年累计回笼现金38.69亿元,同比多回笼12.83亿元;保险事业发展迅速,全年累计实现保险
费收入5.60亿元,保险赔款支出1.98亿元,同比分别增加1.94亿元和0.22亿元,较好地支持了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高庆旗)

落实国家货币政策,支持淄博经济发展
1997年,市人行继续从严控制货币信用总量,完成商业银行违规经营的并帐工作;督促各国有商业银行严格执
行限额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督交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全面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对农村
信用社实行“多存多贷、 少存少贷、瞻前顾后、合理调剂”的管理办法;全市新增贷款33.04亿元,控制在核批的
规模和比例内。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淄博实际,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入,调整信贷结构,突出支持重点,推动
全市经济结构的调整。 全年工业贷款增加6.80亿元,乡镇企业贷款增加10.70亿元,农业贷款增加4.66亿元,技改
贷款增加1861万元。
全市金融部门加大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商业银行全年累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344905万元, 办理贴现贷款
109877万元。市人行根据年内存款增加慢、变化大的特点,为商业银行办理再贴现51200万元,提供再贷款28100万
元,融资中心全年拆入、拆出资金总额46亿元。开展“支帮促”活动,总结推广沂源县、桓台县政府银政企联手盘
活存量的经验,推出淄博商厦等一批盘活存量的先进典型。到年底,经过金融部门帮促,全市有85家企业扭亏为盈,
有20多亿元信贷资产得以盘活。市人行及其它金融部门利用淄博市作为国家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条件,落实一
系列优惠政策, 促成齐鲁石化兼并淄博化学纤维总厂和淄博石油化工厂。到年底,全市金融系统促成企业破产114
起,拟核销呆坏帐6亿元;被兼并企业55家,拟核销呆坏帐11.8亿元。加强现金管理,全市累计回笼现金38.69亿元,
超额完成省分行下达的计划,为抑制通货膨胀做出贡献。

(高庆旗)

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1997年,市人行进一步加强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一是对现有金融机构进行清理规范。完成
商业银行“三部”(信用卡部、国际业务部、房地产信贷部)的清理改建工作,改建为办事处或分理处,对各行在
农村设立的储蓄代办点进行清理, 全市撤销储蓄代办网点1160多个。对保险代办机构进行检查清理,有243个专兼
职保险代办所被认定为不合格机构。二是全面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监管。在市及区县支行设立农村金融管理科,
对全市农村信用社进行常规稽核,确定56家高风险社,制定了“高风险农信社重点监控办法”,选择10家高风险社
由市分行直接监控,并组织对农村信用社的年检。调整淄川农联社的班子,在淄川区农村信用社开展“三清四整顿”
活动, 清理违规资金近2亿元,并通过市内农信系统为该社调剂资金7000多万元,争取省分行批准动用存款准备金
2600万元。同时加强对桓台、高青、沂源三家城市信用社的监管。三是继续加强对其它商业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的
风险监管。市人行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情况进行稽核调查,对信托投资公司进行全面稽核,并逐一与各商业银行和
信托投资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督促各商业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完善内控机制,明确授权授信,确保对外支付,
同时积极促成省国托对市信托投资公司的归并, 在全市部署开展信贷管理大检查。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继续落实
《贷款证》、《开户证》等管理制度,推广新的《支付结算办法》;组织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对外商投资企业
外汇帐户、中资企业外汇帐户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大柜面监督的力度,堵住不合理库款支拨20多笔、3000多
万元,发现并查处个别金融机构漏缴、迟缴存款准备金,延压国库资金等问题。五是依法对社会乱办金融行为进行
监管。对农村基金会超范围办理金融业务问题,建议政府按照“谁批准、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指定有关部门
清理其违规业务,防范发生风险;对淄博典当拍卖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问题,及时建议市政府明确责任,化解风
险。加大对乱集资行为的监管,先后查处临淄区供销社以股金服务部名义和淄川区黄家铺经贸委以财务中心名义高
息集资的行为,维护了国家金融政策的严肃性。

(高庆旗)

深化金融改革,努力搞好金融服务
1997年,市人行继续加强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淄博城市合作银行年内正式挂牌,平安保险公司淄博支公司成立,
全年新增金融机构31处,金融机构总数达到1417家。继续推行主办行制度试点工作,年内全市实行主办银行制度的
企业达到12家,商业银行为这些企业注入贷款12.8亿元。认真落实人总行《银团贷款管理办法》,协调工行、中行、
建行等商业银行为淄博第三毛巾厂提供银团贷款。 继续加强鲁中和市内票据交换的管理, 参加鲁中交换单位达到
224家, 市内交换单位达到350家,年清算资金总量分别达到150亿元和1000亿元。结算手段更加现代化,市人行自
行研制开发的同城清算网络系统正式运行,实现电子联行与市内清算的“天地对接”,扩大了银行本票的使用范围,
吸收城乡信用社参加省内特约联行,商业银行系统内资金清算实现一日通。金融科技服务水平有新发展,建立中国
金融网络淄博区域网,山东银行卡工程在淄博取得重大进展,各家商业银行发行的信用卡联网运行。金融信息服务
水平上新层次,完成人总行部署的千户企业银行存贷款联网试点,发行库房管理系统研制成功,并通过省科委组织
的技术成果鉴定,组织金融统计全科目上报工作,金融信息工作被省分行评为三等奖,被市委办公厅评为信息工作
标兵单位。
加强对外向型经济的服务,全年为企业办理进口付汇核销16846万美元,办理出口收汇核销36930万美元,出口
收汇核销率达到98.56%;外汇指定银行全年为企业结汇30593万美元,售汇17052万美元,为本市2户符合条件的中
资企业开立现汇帐户。市人行被推荐为全省人行系统“四优”创建先进单位。

(高庆旗)

推行规范化管理,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目标、工作程序,将全年工作目标分解细化,加强督办;建立完善科室内控制度,
实行工作周报、季度监管工作报告等工作制度。二是金融监管工作走向规范化。建立大额贷款、异地存贷款备案制
度,督促商业银行建立内部授权、授信制度,在全市建立实施“风险企业通报制度”,建立完善同金融机构高级管
理人员谈话制度,修定举报处理制度,重新制定《金融案件举报处理程序》,制定实施《关于加强金融广告、宣传
管理的通知》,出台金融机构报表专收制度,印制统一的“警告书”、“劝告书”、“处罚书”。三是会计基础工
作得到加强。全行会计、国库、电子联行等部门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密操作规程,全年处理业务1300多万笔,
差错率均控制在规定比例之内。年内,淄川、博山支行通过省分行二级验收,桓台、高青支行达到会计三级标准。
发行基础工作得到加强, 全年组织净回笼货币37亿多元,销毁损伤币19亿元,破获假币案3起,收缴假币25万元,
全市区县支库均达到六好发行库标准,货币金银工作全部达标。四是加强全方位的“三防一保”工作。进一步规范
工作程序,强化内部稽核监督,完善“三防一保”工作机制,实现全辖全年安全无事故。

(高庆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