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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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7年,全市国税系统完成工商税收收入31.54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2.10%。其中中央级完成24.87亿元,占
年度计划的102.17%;省级完成2.9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2.08%;市区级完成3.6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1.68%。
完成“两税” 收入30.8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0.22%。其中四大部门完成16.29亿元,占计划的100%;非四大部
门完成14.53亿元,占计划的100.47%。

(张德仁 张新和 刘永顺)

征管改革取得突破
年内,市国税局围绕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
管模式,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加大税收执法力度、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税收成本为目的,抓好全市的征管改革。
首先,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定《淄博市国税系统征管工作规程》。其次,以点带面,推动全盘。召开全
市国税系统深化征管改革现场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市局组成检查组对各区县局进行检查验收,促进征管改革
的深入开展,初步形成新的征管模式:办税服务场所建设逐步完善,征管质量有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进一步加强;
计算机的依托作用得到发挥。淄博市国税系统的征管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名列前茅。

(张德仁 张新和 刘永顺)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搞好税收政策引导,促进企业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加强管理,尽快适应“两个转变”,提高经济效益。
二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全年办理出口退税9000万元;为三资企业超税负返还2855万元;
为福利企业返还5331万元; 为校办企业返还486万元;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办理免税6700万元,市区(县)两级已
征税款抵扣审批2.1亿元,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张德仁 张新和 刘永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