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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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6年,市房产管理局贯彻落实“努力改革,勇于创新,一业为主,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实现两个根本
转变为突破口,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调动和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确
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房改工作继续深入,安居工程顺利实施。一是由点到面推行住房公积金,至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量
约2.4亿元(含齐鲁石化公司、 淄博矿务局等)。二是积极稳妥地出售公有住房,年内出售338个单位、44873户、
331.58万平方米, 并编号归档。办理或正在办理产权转移的119个单位,133.21万平方米。三是调整公有住房的标
准租金,从8月1日起公有住房租金由每平方米0.90元提高到1.26元。四是完善房改政策,制定《淄博市住房资金运
用管理暂行办法》、《淄博市公有住宅售后管理维修暂行办法》,确保房改工作稳步推进。安居工程是政府为群众
办的八件实事之一, 全年完成安居住宅建设11.13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市政府年初确定的10万平方米的任务;申报
国家安居工程试点城市获得成功,国家下达安居工程计划12万平方米,专项贷款0.4亿元,地方专项投资0.6亿元。
二、强化房产行政管理,加大产权产籍交易力度。年初,市局召开全市房产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确定年度工作
任务、重点、目标和措施,结合市直住宅的私自转租转让,实行行政处罚,与市法院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工作协调,
明确和制定处罚原则、要求、依据和实施办法。临淄、张店、淄川区房管局及市直房管所全面清理多占住房效果明
显。 各单位依法拆迁381个单位(户) ,17.9万平方米。产权产籍交易管理成绩突出。产权变动975个单位,发证
985个,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优惠售房发证190个单位,建筑面积197.7万平方米;私房确权1191户,发证1191本,
建筑面积12.4万平方米; 换证30个单位, 建筑面积75.7万平方米; 整理档案780卷;房屋买卖5546起,建筑面积
72.5万平方米,成交额4.8万元;房地产抵押登记343起,抵押金额1.4亿元。
三、公房管理迈出新步,物业管理全面推开。张店、周村区房管局分别出台《直管生产营业用房实行市场租金
的办法》 、 《租金收缴奖惩规定》,加大租金收缴力度,租金收缴率达98%以上。物业管理工作开始启动。拟定
《淄博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全系统大多数单位成立物业管理公司,淄川区还成立物业管理协会,组建
物业管理中心。
四、 房屋评估、安全鉴定顺利进行,建筑设计榜上有名。房屋评估完成298个单位,评估面积93.7万平方米,
评估价值4.06亿元; 完成房屋安全鉴定18850平方米。民用建筑设计狠抓质量管理,积极引进先进设备,制定挖潜
改造措施,争得十几万平方米的工程,在省、市组织的优秀设计评选中获6项优胜。

(张寅玲)

1996年房改新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淄博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年内
制定《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有住房租金的通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一九九六年度售房价格
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住房改革中有关职称问题的通知》等系列房改配套文件,出台
新的规定。一、公有住房提高租金。自8月1日起公有住房月租金每平方米由0.90元提高到1.26元。二、调整1996年
度售房价格及有关政策。自7月1日起,五区范围内的公有住宅优惠出售标准价为:砖混一等住宅为514元/平方米、
砖混二等住宅为441元/平方米;年工龄折扣额为3.06元;首次购房优惠由原来的10%调为8%;各级干部职工购房
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为一般干部职工65平方米、科级干部75平方米、县级干部90平方米、地市级干部120平方米。三、
列入机关工资制度改革并执行职级工资制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购买公有住房时,一律不与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挂
钩。企业和执行职能工资制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购买公有住房与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挂钩时(工资挂钩),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单位有按规定批准的专业技术设岗方案;(二)个人已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证书;(三)个人被本单位聘任、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四、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市房改办负责拟定住房
资金使用、运营和管理的有关政策、办法,编制住房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报市房改领导小组(房委会)批准后执行。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资金的具体归集、核算、使用和管理。银行房地产信贷部负责办理房改金融业务。住房资金
主要用于政府批准的安居住宅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购买、建设、修缮职工住宅;职工购买、建设、修缮自住
住宅;市房改领导小组(房委会)批准的专项贷款、拨款及与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相关的其他业务。住房公积
金归集总量的50%作为职工个人支取准备金和单位、职工购、建住房抵押贷款;30%用于政府安居工程专项贷款;
20%作为增值资本金。政府出售公房收入,提取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维修基金后,30%用于政府安居工程,50%用
于党政机关干部职工统建住房,20%作为增值资本金。五、职工按成本价、标准价等优惠价格购买住房,每户只能
享受一次购买一套,原则上五年内不调整。确因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其住房允许调整变动一次,并按有关规定办
理退房手续和退款手续,在退出原购住房后可按届时房改政策的规定购买一套自住房。六、出售后的公有住宅,分
户门以内属住户自用的部位,自用部位和设备由住户自行管理维修;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由售房单位负责管理维
修,其维修费用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维修基金利息中支付;住宅建筑以外的公用设施和设备,如道路、绿化、化粪
池、垃圾台、高压泵房、变电室、供电线路、暖气和上下水管道等,仍按政府规定的部门(或企业)职责分工,按
有关规定或协议负责管理和维修。

(徐宁)

安居工程进展顺利
年内,市房管局根据市政府“继续实施安居工程,建设十万平方米解困住宅”的工作要求,结合淄博市城市特
点,集中建设安居小区,并对规划区外能自行配套且住房困难户、无房户较多的困难企业适当照顾。全年全市在建
安居工程24.53万平方米, 其中年底竣工11.13万平方米,1742套,户均建筑面积63.89平方米。为保证安居工程的
顺利实施,主要抓好以下三个工作环节。1.加强审批管理。实行“两认定四落实”,即对申报实施安居工程的单位
资格认定、实施对象认定。做到“投资计划、建设地点、资金筹措、设计图纸”四落实。符合条件的核发“实施安
居工程许可证”批准实施。安居住宅推行新一代住宅设计,坚持“经济、适用、科学、美观”的原则,做到面积不
大、功能全,标准不高、质量高,户型以二室户为主。2.加强实施管理。参与安居住宅的放线验槽,施工进度的督
促检查,确保安居工程计划和有关政策规定得到落实。3.加强竣工、分配监督。参与安居住宅的竣工验收和分配情
况的监督,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达100%,部分工程项目达到当年开工,当年交付使用。住房分配接受群众监督。4.
申报国家安居工程试点城市。鉴于淄博市房改起步早,力度大,经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批准为实施国家安居工程城
市。 为此,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下达淄博市安居工程建设规模12万平方米,总投资1亿元,其中国家安
居工程贷款0.4亿元,地方配套资金0.6亿元。

(刘钧)

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开始启动
年内,市物业管理工作主要抓了5项工作。一是对全市住宅小区调查摸底,已建成5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45个;
二是建章立制,拟定《淄博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临淄、淄川、周村、张店等区房产管理局(处)
亦相继颁布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全市第一个乡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在淄川区淄城镇出台运转;三是成
立组织,建立网络。淄川区房地产管理处在全市率先成立物业管理协会,成立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17个、物业管理
中心16个; 四是培训骨干,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4月举办全市首期物业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43名;五是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物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市电视台对全市物业管理进行系列报道,效果明显。

(韩胜祥 赵水清)

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成绩显著
1996年,市民用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淄博三中逸夫教学楼获市优秀设计一等奖、省优秀设计三等奖;设计的淄博
第二卫校教学楼、博山福乐园6号楼获市优秀设计二等奖。在市建委组织的住宅设计竞赛中获三等奖3项,被市建委
评为全市质量管理先进单位。

(张寅玲)

博山区房产档案管理成绩斐然
博山区房管局档案管理工作在建立健全房产档案管理制度的同时,注意加强档案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余万
元调整库房, 现有档案库房344平方米,新上微机5台,档案橱具139套。现存文书档案185卷,房产业务档案24693
卷, 财务档案凭证245册,账簿58册,报表5册,照片档案5卷,音像档案17盒,设备档案5卷,实物档案4类48件。
并编制多种档案检索工具,提高档案利用率,档案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经检查验收合格,晋升
为省一级档案室。

(孙国远 张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