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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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市工作
一是制定了《淄博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及《淄博市依法治市第二个五年规划》。
二是召开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总结了“二五”普法任务完成情况,部署了全市“三五”普法和依法治
市任务,表彰了135个先进集体,278名先进个人。三是组织6000余名企事业单位厂长、经理及经济管理人员参加了
全省第三期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9月23日至29日,在全市开展了“三五”普法宣传周活
动。

(张涛)

基层基础工作
1996年, 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已发展到335人;乡镇司法所94个,其中有86处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
桓台、 临淄、博山、高青四区县省级规范化所已达到100%。全市共有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4096个,人民调解员、
调解纠纷信息员23641名,共调处民间纠纷139083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6.6%,防止民转刑案件33起54
人,防自杀8起12人。

(张涛)

劳教工作
是年,劳教工作成绩显著。在安全防范方面:及时制止了一起劳教人员集体逃跑事件,杜绝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实现“九个百日安全年”。在改造教育方面:实现了电化教学和监控,难改造人员转化率达90%以上,劳教所内人
员改好率达到98%。在“严打”斗争中,发动劳教人员开展“坦白检举”活动,为公安机关提供30多条重要案件线
索,帮助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市劳教所还组织劳教人员演讲队走向社会,进行法制教育活动,受教
育人数达30余万人。 在生产方面:全年实现总产值643万元,销售收入353万元,经营性利润230万元。是年,市劳
教所被省劳教局评为“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先进单位”。

(张涛)

律师工作
是年, 全市各类律师机构发展到32处,比上年新增加2处。新发展专职、兼职、特邀律师32名,全市律师队伍
已达到354人。 全市律师为1191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开展了“党员律师每人带头办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活
动,对30家困难企业实行了法律援助。全年共办理经济代理案件2093件,比上年增长27%;民事代理案件1570件,
比上年增长25%;刑事代理案件1314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274件,比上年增长19%;全市律师业务收费比上年增长
18%,为企业和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6.54亿元。

(张涛)

公证工作
是年,公证数量和经济效益比上年都有较大的发展。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59018件。其中经济合同公证18925件,
民事公证38706件,涉外公证683件。年内,加大了公证宣传力度,印发公证宣传材料20余万份,发表理论研究文章
30余篇,开展公证咨询日活动10余次。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