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秀华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3&A=11&rec=192&run=13

袁秀华 1945年出生,1969年毕业于东北工学院,高级政工师。曾任山东铝厂动力机修厂党委委员、办公室主
任;山东铝厂纪委委员、办公室主任。现任山东铝业公司工会女工委主任、女工部部长。
袁秀华多次获公司“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1992年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优
秀纪检工作者” 称号, 并荣立“建设淄博立志立功”二等功,1994年被评为市优秀纪检工作者,1996年获山东省
“先进工会女职工工作者”称号。
袁秀华服从组织决定, 注重实干,不断探索,勇于创新。组织建立健全了一套(16项600余条)党风廉政建设
和纪检工作制度,有力地保证了纪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得到有色总公司的总结推广;分管的党员教育及信访
工作均取得了突出成绩,分别在全国企业纪检工作座谈会、全省纪检系统介绍了经验。在女工工作中,坚持一手抓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一手抓女职工素质,组织开展了“塑造山铝最佳巾帼形象”、“巾帼十佳”评选等一系列活
动。女工部被评为省、市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
袁秀华在实践中总结了大量经验,并加以系统化、理论化。《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加强企业党风建设》一文在全
国企业纪检工作座谈会交流,《围绕生产经营活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等文在全国有色金属工业系统介绍,《以企
业经营为中心努力做好纪检信访工作》等文,在省、市纪检系统介绍,《发挥监督职能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在中纪
委刊物发表。

赵立新 1955年9月生, 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主任编辑。1974年参加工作,1976年调入淄博市有线广播电台
任编辑、记者。先后担任淄博市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副主任,总编室副主任,淄博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部副主任、主任,
现任淄博经济广播电台副台长、总编。
在从事编辑、 记者工作21年中,她采写、编辑、组织了大量思想性强、新闻价值高的稿件,其中有300多条稿
件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大众日报、省电台等新闻单位采用。通讯《他把爱都献给了事业》先后被中央人
民广播电台、大众日报、山东电台采用,并有30多篇、组稿件在全国、省以上节目评比中获奖。
赵立新在主持新闻部工作期间, 新闻部连续被评为先进科室, 有近1000条稿件被省以上新闻单位采用,有近
1500条稿件被兄弟省、市台采用;1990年在中央台发稿51条。担任经济广播电台副台长、总编后,对节目设置、节
目组织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组织20多次60多篇、组稿件参加全国、省、市节目评比,均取得较好成绩。撰写
了“广播要靠优势取胜”、“浅议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广播节目如何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等论文。
赵立新曾4次被省电台评为模范通讯员, 5次在淄博立志立功竞赛活动中荣立三等功,5次被市委宣传部评为模
范通讯员,1994年被评为淄博市首届广播电视十佳编辑记者。

张秀华 1951年11月生, 淄博市周村区人。197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山东医学院毕业,分配到市传
染病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1978年任科室负责人,1984年任临床科室主任,1993年晋升为副主任医师。
张秀华以白求恩为榜样,对技术精益求精,形成自己的诊疗特色。其中乙型脑炎治愈率达95%,患者很少留下
后遗症;肾综合征出血热治愈率达99.5%。其临床经验丰富,多次成功抢救重症肝炎、肝昏迷出血病人。发表10余
篇科研学术论文,参加《传染病手册》的编写,《流行性乙型脑炎治疗探讨》获省优秀论文三等奖,《肾综合征出
血热特异性抗体检测》通过省级科研成果的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
张秀华医德高尚,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经常给病人送饭菜,为生活困难病人捐钱捐物,把爱奉献给病人。
1992年、1994年被评为山东省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1994年被市委授予学雷锋标兵、市建功立业巾帼能手、市劳动
模范。1996年荣获淄博市“建设淄博立志立功”三等功。

丁桦 中共党员、研究生、副研究馆员。历任淄博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副馆长、党支部书记、馆长。
从事档案工作十二余年来,她无私奉献,开拓进取,出色地完成了自己所担负的档案工作和领导任务,受到上
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在她带领下,淄博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多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被
省档案局授予全省档案系统先进单位;被省建委授予全省城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她也多次先后获得“全国城建档
案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城建档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1994年在建设淄博
立志立功竞赛活动中荣立二等功,并多次受到市建委表彰。
丁桦认真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以身作则、廉洁勤政、奉公守法、民主决策。利用各种形式向社会
宣传城建档案工作的意义,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意识,不断提高城建档案工作的社会地位;经常深入区县和厂矿企业
进行检查指导,为基层排忧解难,抓点带面,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档案工作的开展,并逐步建立起以市馆为中心,以
区县和基层建设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

李桂华 1948年生, 中共党员。 1970年1月至1976年11月, 曾在淄川区磁村镇学校和淄博市第十中学任教。
1976年12月至1981年1月, 在市气象地震局任会计。1981年2月至1997年3月任市环境保护局财务科科长。现任市环
境监测中心站工会主席。
李桂华从事财务工作20多年来,勤奋扎实,埋头苦干,一丝不苟,努力钻研本职业务,狠抓内部管理,严格遵
守财会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在全市环保系统带出了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财会人员队伍,使全市环保系
统的财会工作基础扎实,技术过硬,在全省评比检查中名列前茅。
她在完成本职业务的前提下,多次应邀参加全国环境保护排污费预算会计制度和排污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
办法的研讨、会计教材的编写审定工作,并多次应邀参加国家环保局、省环保局财务会审和教学工作,出色地完成
任务,为环保事业财务制度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较大贡献,多次受到国家、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1994
年被国家环保局授予全国排污收费15周年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996年被省环保局授予“巾帼岗位模范”光荣称号;
1987年被市政府授予“淄博市会计先进工作者”;1988年被淄博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授予“淄博市环境保护先进工作
者”;1997年被市妇联评为市“三八”红旗手;自1986年财务决算实行评比制度以来,她主管汇总的财务决算年年
被省环保局评为全省一等奖。

翟淑芳 1951年3月出生, 张店区南定镇翟家村人,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现任张店区妇联主席、
党组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政协常委会委员。历任区妇联办公室主任、副主席、主席。曾荣获省先进妇女工
作者、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在全市“二五”全民普法工作中,荣立三等功;1988年在政绩考评中,给予记
大功一次;被区直机关党委授予“十佳公仆”荣誉称号。
翟淑芳团结带领区妇联一班人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全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近年来,在全区
开展了“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在农村和城镇分别重点提出“实施三大战略”和“四创”竞赛活动,促
进了全区经济的发展;在妇联干部中开展了“四看四比”活动,树立了妇女干部的良好形象,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突
破。区妇联先后被评为省“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先进单位、省维权工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省信息工作、
市少儿工作、市妇女工作先进单位;连年被评为区政绩考核先进单位。

陈庆博 195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本人曾在张店区石桥公社下乡,在山东辛店发电厂、张店
区百货公司、新兴百货商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工会和区计生委工作,担任过团干部、党支部副书记、办公室
副主任、区工会副主席、主席。现任张店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该同志在其所经历的各个工作岗位上,都开拓进取,发挥聪明才智,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尤其是在区工会工作
的12年中,她谦虚谨慎,务实创新,团结带领区工会一班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不断探索市场经济条
件下工会工作的新路子。在全区职工中积极组织开展了富有特色的、凝聚力强的各种活动,创造了好的经验,曾多
次代表区工会在省、市工会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任副职期间,她所分管的女职工工作和区职工物价监督检查工
作有声有色,成效显著。区女职工委员会和区职监分站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任正职后,她所在的区工会连续
多年被评为全市工会工作先进单位。 区工会的职业道德教育、 干部培训、财务等工作先后受到省总工会的表彰;
1996年区工会被评为全省工会工作先进单位。
她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坦诚正直的为人,赢得了各级领导的好评和广大工会干部、职
工的信赖。政绩考核本人先后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被评为全省先进女职工工作者、全省优秀工会工作者,
荣立“建设淄博立志立功”三等功,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先进女职工”光荣称号。

王爱云 1958年生于博山白塔村。研究生学历。现任张店区民政局副局长。1976年参加工作。1978年考入山东
省煤矿师范学校。1980年毕业后到淄博矿务局岭子煤矿中学任教,兼任学校团支部书记。1983年调入张店区粮食局
工会,翌年任该局工会副主席。1985年考入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干部理论专修班学习。1987年毕业后被调到张店
区政府办公室任区长秘书,先后担任过信息科副科长,综合科副科长、科长职务。1988年被评为区级先进工作者、
全国城运会服务先进个人,在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活动中受记功奖励。1989年被评为全区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创
省级卫生城先进工作者,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担任区政府街道工作科科长(副科级)并兼任区机关女工委员会委员。1991年被评为全区办理人大代表
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先进个人、优秀信息员;同年在全区政绩考核中被区委、区政府授于先进工作者。
1992年到区政府法制局任副局长主持工作。1991~1994年连续四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陶琉节先进工作者。
1995年到张店区民政局工作,在1995年、1996年全区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被区委、区政府评为优秀等次。

翟乃翠 1966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7年毕业分配到博山区农技推广站工作。历任副站长、副镇长、
镇长、妇联主任、团区委书记。
任团区委书记以来,她坚持原则,讲党性、思路清晰、大胆开拓,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团结带领团委一班
人,兢兢业业,扎实工作,针对某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做到调查在前,决策在后,能够做到“慎思、果断、立行”,
在抓特色、保重点、创一流业绩工作同时,还注意勤协调,多配合,寻求多方支持,争取无偿资金达20余万元,新
建、 改建希望小学4处,建青年科技书库10个,扩大了团的影响,优化了团的工作环境。她清正廉洁,一身正气,
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大家。在全市团的工作考核中荣获第一名,被评为“全省红旗团委”、“全市红旗团委”,
她被评为“全省优秀青年工作者”;被市委、市政府记大功一次;被团市委评为“淄博市优秀青年工作者”称号;
3次被区委、 政府评为政绩考核先进个人;记三等功一次;多次被评为“博山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分管的
博山区青少年宫,在全省行评中列全省县级宫第一,被评为省级“先进青少年宫”,被团中央确定为全国区县级样
板宫。

刘新华 1950年2月生,博山区域城镇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0年7月调博山七中任党支部副书记,1992
年7月调区教委任副主任。
她从事教育工作26年来,多次参加省、市组织的“优秀教师”、“教书育人”、“巾帼事迹”等报告团,受到
社会各界的好评,先后获博山区教学评优一等奖、区优秀教师、市劳动模范、市“创建全国十佳卫生城市”先进工
作者、市幼儿教育先进工作者、市有突出贡献的儿童少年工作者、市幼教先进个人、省学前教育先进个人、区青少
年工作先进个人、区“巾帼十杰”等荣誉称号;荣立“建设淄博立志立功”三等功、“振兴博山”二等功;被评为
市儿童少年先进工作者、省家庭教育先进工作者,并再次荣获区“巾帼十杰”称号。

周霞 1961年6月生, 山东省日照市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8年参加工作,历任博山区政府办公室办事
员,区直机关党委秘书,团委副书记、书记,区委组织部科员、副科长、科长、区委组织部电教中心主任、副部长、
组织员办公室主任。她坚持原则,讲党性,按照中央提出的“五个好”目标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党建工作
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 采取“促强、 帮弱、带中间”的工作方法,组织实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双五。计划”、
“手拉手联带工程”、“老党员安居工程”、“党员电教工程”,使全区村级组织保持强村更强、弱村变强、中间
状态村转化升级的良好态势。她撰写的论文《对实行党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制,促进企业党建与生产经营结合的分析
与思考》获“般阳杯”优秀论文奖,《略论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获市、区精神文明理论研讨会
一等奖,《家庭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获市“妇女思想道德建设”理论研讨优秀论文奖,
《谈谈妇女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获市妇女理论研讨论文一等奖。她被省、市委组织部、科协、
农委评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先进工作者,被市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评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被区委、
区政府评为“八五”兴博先进工作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唐增芬 中共党员,1942年生于淄川区太河乡。1964年毕业于淄博卫校,先后在海阳县、域城医院工作,1975
年调博山区妇幼保健站,曾任副站长、站长、调研员等职。
唐增芬调区站任站长以来,带领8名职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走过了20多个难忘的春秋。她们组成小分队,
深入农村、厂矿,累计完成各种节育手术几万例无事故,并在全省有关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她们在全区城乡
组织广大妇女、儿童进行健康普查、遗传病调查、孕产妇、婴儿死亡调查及儿童生长发育和营养调查,取得了宝贵
的第一手资料,为制订防治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并创建妇幼保健三级网,实行妇幼保健程序化管理。受到省、市、
区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视和好评。1989年,该站首批跨入省甲级站行列。连续多年保持市、区精神文明单位和卫生系
统先进单位光荣称号。1991年新建了2000平方米的门诊大楼,增添了大型医疗设备和技术人员,扩大了业务范围,
使该站初步具备了“全区妇幼卫生业务指导中心”的作用。1994年在全省“锦香杯”妇女问题建议大奖赛活动中,
唐增芬撰写的论文获二等奖;1995年她撰写的“家教”论文在市家教年会获一等奖。
她曾多次被评为市、区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干部;省托幼先进工作者和市、区“三八”
红旗手称号;市、区巾帼能手;“全国家庭教育园丁奖”;并于1993年被推选为市人大代表。

王广秀 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山东省舞蹈家协会会员,现任博山商业幼儿园园长。她从事幼教工作15年来,
钻研业务,科学管理,勤奋工作,大胆改革,为该园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她走上领导岗位后,注重提高教职工的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造就了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干的教师队伍。大
胆进行教学改革,大办特色教育,注重幼儿早期智力开发。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内部规章制度,奖优罚劣,充分调
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在她的带动下,该园连续被评为区先进单位。1994年在“博山新苗”评选活动中荣获组织奖,
1995年荣获“宏祥杯”淄博健康好儿童评选活动组织奖。
她注重教学改革,开展“微笑上岗”服务。改善幼儿膳食结构,注重保教结合。加强家园联系,使商业幼儿园
的教育教学工作走在全区的前列。在省、市、区各项比赛活动中,幼儿获奖77人次,教师获奖45人次。她编排的20
余个幼儿文艺节目,在省、市、区都获得好成绩。
1993年~1996年,她连续四年被评为淄博市“优秀教师”;1994年被评为淄博市“学雷锋标兵”,博山区“学
雷锋好青年”;1995年被评为博山区“新长征突击手”。

牛爱茹 1952年4月生,淄川区淄城镇人,大专文化,1968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淄川区妇联主席。
区政协常委,中共淄川区委委员。
她在淄博师范进修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后分配到淄博第十四中学任高中教师,后任校团委书记、党支部
委员、 教导副主任,主持全面教学工作。期间,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1984年4月任淄川区妇联副主任,分管托
幼工作。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托幼工作先进区县。
1993年3月被任命为区妇联主席。 她带领区妇联一班人,以“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家庭文化”三大活动为主
线,围绕区委的工作中心开展工作。“双学双比”活动受省妇联表彰;“巾帼建功”活动连续三年受到省级表彰;
家庭文化活动,曾受到全国妇联副主席赵地等领导人的高度评价。在年度政绩考核工作中,区妇联每年都评为先进
单位。
牛爱茹连续十年受到记大功和三等功奖励;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先进儿童少年工作者称号;被省妇联授予“三
八”红旗手、优秀信息员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记二等功一次;荣获全市优秀妇女工作者、市“三八”红旗手等称
号。本人撰写的《新时期妇女现状与妇女工作》获省三等奖。

翟玉果 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68年始任教,1974~1988年在淄川区妇联任办事员、科员、副主任,1989年
调任区志办公室副主任,1993年调区妇联任副主席(正科级)。
大学毕业后从事妇联工作14年,在区直机关乃至全区妇女界享有较高的威望,是大家皆称道的妇女工作的带头
人。在区志办任职期间,为《淄川区志》的出版、发行做出较大贡献。调回妇联任职后,分管信访、组宣、儿童、
调研工作。她配合意识强,工作认真主动,紧紧围绕区委工作中心,选准突破口,以组织“双学双比”、“巾帼建
功”、家庭文化及五大系列活动为重点,开展巾帼扶贫、献爱心、春蕾计划等活动,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以点带
面,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根据妇联业务工作的实际,适时组织召开报告会、演讲会、现场经验交流会,使
全区的妇女工作有条不紊,富有特色。广泛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多次受到
省、市妇联的表彰,全国妇联的领导两次来淄川视察,并给予较高评价。
几年来,由于她工作积极主动,措施得力,分管的几项工作均取得突出成绩。仅1996年就受到省级3项、市级8
项、 区级3项表彰与奖励,并获得市少年儿童工作、妇女工作、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妇联连续几年受到区委、
区政府表彰奖励。她参加工作近30年来,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分子,1995年被评为
市级优秀妇女干部,1996年被评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家庭文化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周云 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5年10月从事教育工作,1985年从事商业工作,1990年调淄川区文化局任文书、
办公室主任,1993年任区文化局副局长,1997年任区妇联副主席。
在文化局任职期间, 为争创全省、全国社会文化先进区,走遍全区23个乡镇、300多个自然村检查落实文化创
建工作。 1993年, 淄川区被评为首批全国文化先进区。为实施淄川区的文化工程,配合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拍摄
《金色的凤凰》纪录片,全国区(县)尚属少见。几年来,精心组织大型演出,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既是主
持者,又是实施者,十余名少儿的书画在全省、全国获奖,少儿舞蹈《少年英雄》晋京演出,受到中央领导的接见;
残疾人舞蹈《雄鹰迪斯科》获华东六省一市创作、演出一等奖,并多次出国演出。1995年组织编排的《火娃》参加
大型晚会演出,在省电视台、中央电视台播放。全身心地组织协调一年一度的元宵节扮玩和灯会,为淄川区文化事
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兼任文管办主任期间,淄川的文化市场管而不死,活而不乱,被省文化市场管理处表彰为
先进单位;分管的文化馆被文化部授予“少儿文化先进集体”称号,图书馆、电影公司、般阳大戏院、淄川电影院
等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和先进演出场所。周云1991年被省文化厅评为文化工作先进个人,1992年被市委、市政府荣
记三等功、获市级学雷锋标兵称号,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全市优秀文化工作者,1993年区委、区政府给予记功奖励,
1994年被市人事局、新闻出版局授予新闻管理先进工作者,1995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工作者。

李力 1951年12月生, 淄川区张庄乡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69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教师、公社党委委
员、妇联副主任、团委副书记、副镇长,共青团淄川区委委员、常委,区工会副主席、区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她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成绩突出,淄川区工会连年被评为市级先进工会,被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新经
济组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分管的工作被授予全国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奖、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省群众组
织大讨论先进集体,市思想政治工作、托幼工作先进单位;区普法、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省、市女职工工作先进集
体。
李力被评为淄川区综合治理、城乡社教、精神文明、计划生育先进个人,市优秀宣传工作者、“学雷锋、学铁
人”、普法、工会财务先进个人;省、市先进工会女职工工作者,省税法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全省“主人翁与市
场经济”大讨论优秀组织者,荣记市“建设淄博立志立功”活动三等功一次。

车献芸 1956年12月生,淄川区城南镇查王村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74年参加工作。1987年任淄川区查
王中心学校副校长。 1991年在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992年,任淄川区昆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1995年任副书记。1997年3月任淄川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在教学工作中,她不断探索现代教改的新路子。1986年被吸收为淄博市中学化学数学研究会会员。所撰《在化
学教学中的几点体会》和《我是怎样引导学生进行化学总复习》论文获淄博市教学研究论文奖。任副校长期间主持
学校日常工作,1988年被评为市德育先进工作者,198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1990年荣立“建设淄博立志立功”
一等功。
任副镇长后,她分管文教、卫生、计划生育工作。1993年,昆仑镇被评为市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市计划生育首
批“三为主”达标乡镇。1993年所撰《优良环境是条件,自身努力是关键》论文获市“妇女参政议政”征文二等奖。
任副书记后分管党务、机关工作。1996年昆仑镇党委被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并在全市乡镇党委建设工作
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车献芸被市委授予市级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张绍芝 1955年生, 1976年9月入党, 1976年12月参加工作。 曾任公社团委副书记、书记、公社妇联主任,
1984年调淄川区妇联工作, 任组织宣传部长,1992年5月调任淄川区商家乡党委组织、宣传委员、副乡长、副镇长
至今。她多次被区委、区政府、市妇联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妇女干部”、“三八”红旗手、“宣传报道积极
分子”、“优秀信息员”。区妇联多次被省、市妇联评为先进单位。
在乡镇工作期间,她分管文教、卫生、计划生育、民政等工作。由于她的努力,使该镇的文教工作提前两年实
现了九年义务教育达标,被市里评为淄川区八处山区乡镇唯一的“尊师重教先进单位”,中心学校被评为“教育工
作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连续五年被区评为一等奖乡镇,实现了计划生育服务站达标,是全市第一批“三为主”
乡镇之一,计划生育服务站曾多次被评为“甲级服务站”、“药具管理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协会被市里评为“先
进单位” 。民政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全优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额达120万元,投保人8000余人,被区
政府评为“先进单位”,敬老院连续五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敬老院”。张绍芝被区妇联评为淄川区第一批“巾帼十
杰”。

赵淑娟 1955年12月生,1975年11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淄川区淄城镇供销社保管员、文书、
人事科长、区妇联常委、办公室主任。现任淄川区黑旺镇纪委书记。
她在区妇联期间,分管信息、老干部、劳动工资等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受到省、市妇联、
区委办公室多次表彰奖励。
任现职以来,她所分管的工作头绪多,工作量大,但样样工作都较为出色,被区委、区政府评为优秀纪检监察
干部。在分管信访工作中,注重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全镇没有一起集
体、 越级上访案件,结案率100%。该镇被区委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她秉公执法,维护党纪,促进了全镇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在政务公开、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中,增加透明度,聘请农民监督员,定期听取
基层群众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她撰写的论文获省妇联“新时期妇女工作现状与妇女工作”大型调研活动论文评选二等奖;获市“南定杯”妇
女参与发展征文活动一等奖。被评为淄博市学雷锋标兵,市妇联优秀信息员。

陈继华 1949年3月生, 淄川区洪山镇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周村分局党组副
书记兼纪委书记。 1968年9月在王村百货商店参加工作;历任秘书股副股长、人事秘书股股长、人事股股长、政工
科科长、局纪检组长兼监察室主任、局党组副书记等职。
陈继华二十多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严于律己,坚持“堂堂正正处世,清清白白为人”的处世为人
准则,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多次被评为市、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纪检监察干部,1990年被评
为省,市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市普法先进工作者,1991年被市政府记三等功一次,1992~1993年连续两次被区委、
区政府记大功,1995年被评为市工商系统“十佳廉洁勤政标兵”、市、区“三八”红旗手、区创业明星,1996年被
评为市“巾帼建功”先进个人。

张翠芬 1961年生, 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高青县赵店镇镇长。1984年8月任县粮油供应公司副经理。她
踏踏实实抓学习,扎扎实实干工作,事事处处作表率。赢得了新老同志的信任、尊敬和拥护。任县粮食局副局长后,
分管财务和粮食仓储工作。她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同时,经常到全县20余处粮站检查,确保了仓储工作不出问题。
财务工作严把收支关,严格单据审核,对基层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决不姑息,多次受到市局的表
彰。
调往田镇镇任党委副书记期间,以求真务实为工作准则,深入调研,对农村基层组织大刀阔斧地进行了整顿。
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并在思想、作风、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发挥表率作用。她在全镇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五大
系列”活动,提高了全镇人民的整体素质,得到了上级的肯定与赞扬。1996年该镇被县委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
位。她注重培养和重用女党员、女干部,使妇女在农村政治、经济的大舞台中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1996年岗位目
标综合测评居全县十乡镇榜首。调任赵店镇任镇长后,她以教育为突破口,加大投入,着力实施了科教兴镇战略。
她先后被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厂长”,被市总工会授予“巾帼杯”奖,被市妇联授予“市优秀
女企业家”和“三八”红旗手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个人”。

张守君 1964年4月出生。 1982年参加工作,1984年入党。曾任高青团县委副书记、县总工会副主席、女职工
委员会主任、团县委书记、县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
从事领导工作十年来,她始终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打出了工作的一系列“名牌”活动和
“拳头”产品。其中以送科技下乡为主要内容的“城乡青年手拉手,治穷致富奔小康”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省
召开的现场会上做了典型发言,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做了报道;黄河防护林建设成效显著,向省里争取资金60余万
元,建设“青字号”工程190个,植树220万株,改造盐碱地3000余亩,建设了110亩的青少年绿化基地,连续5年受
到团省委、 省林业厅的表彰奖励;在百公斤皮棉县建设中,组织了131支青年机防队,对棉花的病虫害实行了“五
定六统一”的防治办法,得到了团中央的肯定,在全国召开的青农经验交流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希望工程硕果累累,
5年从县外争取希望工程资金200余万元, 建设希望小学5所,救助了1200名失、辍学儿童;人才工程成绩卓著,举
办了10个各种类型的大中专班,培养了近千名干部职工;团县委93年加入了鲁青信息网,向团员青年提供致富信息
6000余条, 向金融部门争取资金500万元,扶持青年科技示范基地20个,青年星火带头人5000余名。开展了以“立
志、成才、奉献”为主题的“面向21世纪的高青”和“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系列教育活动,对广大干部职工进
行了职业道德教育、爱岗敬业教育,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树立了行业新风。1992年被团省委、省税务局表彰为税
法教育先进个人,1993年被团省委评为优秀青年工作者,1994年被省委宣传部、团省委评为全省青少年工作先进个
人,连续多年受到市总工会、团市委的表彰奖励,连年受到县委、县政府嘉奖、记功的奖励。

胡秀丽 1954年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现任高青县公安局看守所政治指导员。十六年来,她认真学习、努
力工作、团结同志、严于律己。在看守所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她一人身兼多项工作,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好评,先后五次受到市、地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六次被县局评为先进工作者,连续二年被
县委、县政府评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1991年被县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市公安局授予三等功一次,被省公安厅批
准荣立二等功、 1994年评为全省看守系统先进个人。1995年参加省公安系统英模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9场,她的事
迹在山东电视台、中央电视台先后播放,1996年她又被县妇联评选为“巾帼十佳”。
工作中、她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用“四个管理”去做好人犯的帮教工作。胡秀丽作为所内唯一的一名女看守员,
她对女犯们采取感化、挽救方针,教育她们洗心革面,唤醒她们做人的良知,重新鼓起生活的风帆,告别罪恶走向
新生。 在她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破获隐藏较深的犯罪团伙9个,抓获和处理违法犯罪人员64名,取得了显著战
果,成为全市利用在押犯揭发线索破案最多的看守所。她还不断完善人犯各项登记、建档制度、做到了一犯一档、
按号编排。多年来,胡秀丽就是凭着这样一种敬业精神、呕心沥血、忠于职守、严格管教,为县看守工作再创辉煌、
再上新台阶做出了积极贡献。

于凤云 1964年生,山东农业大学植保系本科毕业,1993年12月任高青县农业局植保站站长。
于凤云自参加工作以来,为县农业生产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担任植保站长以后,在病虫害测报、防治等
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几年来,每年编发《病虫情报》15—20期,预报准确率都在95%以上,特别是1993年在防治棉
铃虫工作中,先是到母校请来了全省知名的王开运教授,在全县棉铃虫防治工作会议上系统讲解了棉铃虫的防治技
术,提高了群众治虫的信心。她在实践中大胆探索,首创“三全五统一分”的防治方法,提高了防治效果。1991年
被省农业厅评为“全省七五期间植保系统先进工作者”;1993年被农业部评为“全国棉铃虫防治先进工作者”;连
续两年被省农业厅评为“全省农技推广体系先进工作者”,被市农业局评为“先进工作者”,被县政府授予“百公
斤皮棉县建设先进个人”;两次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嘉奖,被命名为建设高青“巾帼十佳”和“三八红旗手标兵”
称号。

张红光 1976年12月到高青县酒厂从事财务工作,并担任财务科长。曾在县财政局企财科、综合计划科担任副
科长和科长职务。现任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处副主任。由于她热爱财务工作,勇于进取,1990年评为全市财政
系统先进工作者。1993年被省财政厅评为国债推销先进个人,被市妇联评为“巾帼建功”先进个人、“三八”红旗
手荣誉称号,多次受到县委、县府的表彰。为了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1988年考入中央党校函授学院,1991年毕业,
1993年考入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本科班, 1996年7月份圆满完成学业,取得了会计师任职资格证。1995年、1996年
她主管的预算外资金决算报表,被市财政局评为一等奖。
为加强全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她起草了“高青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强化了政府调控力度,
有效的制止“三乱”现象的发生,盘活和筹集了部分建设资金,为全县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张殿英 1949年5月生,滨州东常家村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64年5月参加工作,曾任黑龙江省马铃薯原
种场招待所所长;1986年调入高青县医用器材总厂,历任供销科长、经营厂长;1996年任高青县经贸委工委副主任。
她勤于自学,勇于拼搏,敢于创新,使医用器材厂在困境中的崛起,赢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在抓党的思想政治工作
中,寄情于人,大胆探索市场经济新形势下维权工作的新举措、新机制、新经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为企业
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两个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她先后荣获了省、市总工会授予的“先进女职工”、“巾帼
建功”称号;荣获淄博市优秀职工、巾帼十杰、“三八”红旗手标兵、岗位明星、优秀女企业家、“三八”红旗手
等称号。她十分注重自身的思想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她的先进模范事迹被县委组织部作为专稿录制,在省“党
建宣传片”播放中荣获二等奖。她撰写了“加强廉政建设,为企业创造良好环境”、“针对青年特点,做好思想政
治工作”、“浅谈人才的合理使用快出人才”、“企业发展与市场调控刍议”等多篇论文并获好评。

李维茹 1943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沾化县工读师范。小学高级教师。1971年12月调入高青县委机关幼儿园
任园长。任职以来,她带领全国教职工坚持保教结合、教养并重的办园原则,对在园幼儿实施德、智、体、美全面
发展的教育,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得到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赢得了家长们的信赖。它首先
从管理入手,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推行教学计划公开制,督促提高教学质量;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卫生保健
制度,确保多年来幼儿安全无事故;积极探索幼教工作方法,针对幼儿不同时期的生长特点,指导幼儿在生活中学
习,在游戏中发展;开发幼儿智力,激发幼儿兴趣,寓教于乐。她注重人才培养,积极鼓励幼儿教师在职学历教育。
在她的模范带动下,把幼儿园办成了全县的示范园、窗口园,连续多年被评为幼教工作先进单位。
李维茹连续5年被地、 县授予模范教师、优秀园丁等称号;被评为淄博市家教工作先进个人、儿童少年先进工
作者;被授予山东省优秀保教工作者和“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王洪萍 沂源县中庄乡人, 1950年11月生。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山东省
委党校档案文秘专业业余本科班。曾任沂源县中庄乡小学教师、县广播局兼职档案员、秘书,县人事局综合档案室
科员,县档案馆副馆长、馆长,县档案局(馆)局(馆)长、馆员。
她在从事档案工作20多年中,特别是任县档案馆副馆长以来,积极进取,扎实工作,领导和精心组织县档案馆
两次上等级活动,使该馆先后晋升为省三级和省二级先进档案馆,被评为县级先进集体,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担
任县档案局(馆)长以来,依法治档,档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县有63个机关、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
升级达标,16个乡镇建立了乡镇联合档案室,271个行政村建立了档案,其中110个村达到市二级先进单位标准。档
案馆工作、档案宣传教育,学术研究亦取得了好成绩。县档案局被评为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沂源县“公仆杯”
竞赛活动优胜单位和县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王洪萍积极进行学术探讨,有多篇论文在各级档案刊物上发表或
获奖:其中《建立职工家庭档案与思想政治工作》被选入《中国图书资料文库》、《中国档案精览》、《提高进馆
案卷质量之浅见》等3篇获市档案学术讨论会优秀论文一等奖,一篇被选入《地方特色档案工作理论与实践》一书;
《浅论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一文被评为1996全省档案法制工作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编
著的《机关档案室基础业务建设实用手册》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编写了《行政村档案管理实用手册》和
《乡镇档案管理实用手册》 ,对全县档案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她5次被评为县级优秀党员,多次被评为全县档案
系统先进工作者,1995年被评为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1996年被评为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劳动模范、优秀
公仆。

蒲业华 1945年12月生,中专学历,1965年12月参加工作。曾在淄博织染厂织布车间任厂工会干事、副主席、
主席,现任淄博兰雁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蒲业华注重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民主选举了以车间领导为主席、班组长及生产骨干为
主要成员的基层分会领导班子。深入开展“建家”活动,保持了市“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她健全和完善了以《企
业民主管理制度》、《车间民主管理制度》、《班组民主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三级民主管理网络体系,推行民
主评议干部制度,发挥了职工的民主评议、民主监督作用。
蒲业华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展了一系列劳动竞赛,涌现出万米无疵布30人次,操作技术能手1170人次,
实施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184项,为企业增创效益656万元。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几年来推出有市巾帼建功能
手13人,省纺织劳模1人,纺织公司系统巾帼建功先进集体10人,巾帼建功竞赛先进个人25人次;纺织明星5人次,
有力的促进了企业发展。加强女职工工作,建立基层女职工委员会16个,制定了工作制度和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细
则,保证了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创办工会经济实体,每年可为企业节约开支50万元,增加效益20万元,同时消化富
余人员30余名。
蒲业华被市纺织系统评为优秀政工干部、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女工干部、全省优秀工会工作者、中纺部“优
秀工作者”,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于爱清 1938年4月生,1975年入厂,1991年9月入党,现任山东铝业公司氧化铝厂一车间破碎乙班班长。
二十多年来,她以坚强的意志和拼搏的精神,克服了工作生活中许多令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一心扑在工作上,
为氧化铝生产做出了突出贡献。她所在的班组连续五年被公司命名为标准化班组,她连续两年被评为公司劳动模范,
1996年被评为公司“巾帼十佳”,1994年荣获“振兴淄博劳动奖章”,1995年被评为山东省劳动模范,1997年获全
国五·一劳动奖章。
于爱清是氧化铝厂主体生产车间的第一任女班长。她所在的岗位是氧化铝生产的第一道工序,担负着全厂68万
吨铝矿石的破碎任务。粉尘多,噪音大,劳动强度大。她以身作则,脏、累、险活抢着干,在罕见的连续四十多天
阴雨的困难条件下,创出了阴雨天日破量一千吨的历史最好水平。她刻苦学习业务,努力钻研技术,全面掌握了本
工序所有设备的构造、规格、性能及事故的预防处理,还自学了电、钳工等多种技术,一般机械、电气故障都能及
时排除,为连续性大生产赢得了宝贵时间。近二年来她义务上班200余个,提合理化建议86条,回收废钢铁80余吨,
创经济效益30余万元。

商善英 47岁,山东莘县张鲁乡营头村人,中共党员,高中文化程度。1970年10月参加工作。1982年调入山东
铝厂机械厂(现名山东恒成机械制造厂)铸铁车间。在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的造型岗位上,她兢兢业业,扎扎
实实,勤奋苦干,曾创出了一年突破5000多工时的优异成绩,等于一年干了两年的活。由铸铁车间调入新成立的精
铸车间, 担任造型班班长。她以身作则,急活难活主动干,脏活累活抢着干,带领全班创出了超额129%的优异成
绩。1996年9月,她主动承担了生产出口印尼210°半瓦的任务,在浇铸过程中,出现了裂纹的难题。她凭着多年的
实践经验,查阅大量资料,提出利用开模浇铸法的合理化建议,成功地解决了半瓦裂纹问题,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
失。她时时刻刻、事事处处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尽主人责,办主人事,积极投身“学邯钢、降成本”活动,利用工
余、 业余时间回收用过的原材物料价值约3万余元。1994年,被市妇联授予市级岗位明星称号,1996年被省总工会
授予“山东省先进女职工”称号,1997年荣获公司“巾帼十佳”榜首,连续多年被评为公司先进生产者、“三八”
红旗手。

耿富琴 1952年2月生, 山东省临沂市人,中共党员。1968年12月至1981年6月在张店电机厂工作;1981年7月
调淄博饭店。现任山东淄博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乐洗衣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耿富琴参加工作后,工作上兢兢业
业,任劳任怨。担任领导职务后,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走向社会搞调查,开拓新的经营项目,连年超
额完成各项计划。1994年实现营业收入21.4万元,超计划78%;1995年实现营业收入42.6万元,超计划78%;1996
年实现营业收入58万元,超计划12%。
她1994年被评为市“岗位明星”、“三八”红旗手;1995年获市直商业“巾帼十佳”、淄博市“三八”红旗手;
同年4月被淄博市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倪素娟 1958年生,中共党员,1980年参加工作。现任淄博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公司副经理。
参加工作以来,她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她先后干过清洁工、炊事员、
服务员、班长等。十几年来,她对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一丝不苟。她常说:“后勤人员的职责就是为职工提
供优质服务。我一定要为职工服好务”。干清洁工时,她不怕脏不怕累,不计工作时间,一人脏换来了大家洁净的
卫生环境。干炊事员时,由于她服务热情周到,职工都愿光顾她的“窗口”。当上女浴室服务员后,早来晚去,脏
活累活抢着干,热心为女职工创造舒适的洗浴环境。她利用业余时间自制了放肥皂、毛巾、废纸等用具,坚持勤打
扫,勤冲刷,使室内外物品摆放井井有条。遇上一线职工加班加点,她更是服务热情周到。担任公寓服务班班长后,
她严格管理,从家中拿来纤维板,自制了牌匾挂在墙上,便于叫夜班的同志上班。她按照早、中、晚三个班次亲自
带领服务员给职工重新调整房间,为职工创造了良好的休息环境。她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公司标兵;先后荣获
山东省劳动模范、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省职业道德标兵、全国先进女职工等称号。

郑桂英 1957年生,中共党员,中专文化,1975年参加工作。历任临淄区蔬菜公司门市部经理、公司业务总经
理、公司总经理。在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中,积极参与企业改革,开拓经营,强化管理。制定一系列规范服务管理
措施,实行以提高职工素质创新经营、优质服务,与各项奖惩制度相结合的经营策略,开展满意在商场和创巾帼文
明岗、标兵等活动,把职工责、权、利结合起来,率先在公司绿苑商场推出服务承诺,开展了售后满意服务,赢得
了广大消费者的信赖。
郑桂英悉心研究市场,探索企业发展的路子。先后与百余个厂家建立了长期供货关系,通过举办商品推销联谊
会、菜篮子工程新闻发布会,密切了供需关系,为企业和产品推向市场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尝试。带领业务人员到上
海、北京等地考察市场,切实减轻菜农卖菜难的问题,受到菜农的普遍好评。
郑桂英实施“计划落实、责任到人、劳效挂钩、超利分成”的量化考核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干部职工的积
极性。年节约费用开支10万余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逐年迈上新台阶。公司1996年创利税居全市同行业第五名,
临淄区同行业第一名;连年被评为文明单位,消费者满意单位、文明商场、商品质量保证单位。郑桂英连续多年被
评为市、区优秀党员和市区创市场巾帼女能手等称号。

朱廉津 1944年2月出生,1964年7月毕业于益都师范,中共党员,省舞蹈家协会会员,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
市舞蹈家协会主席、副研究馆员,曾任临淄区文化馆馆长、兼党支部书记,现任区文化馆馆长。为全区乡镇、学校、
厂矿、培训了大量的文艺人才。编排的节目多以在省、市、区的各类大赛中获奖,赢得了社会的肯定和称赞。
朱廉津担任文化馆馆长兼党支部书记后,从内部管理抓起、完善制定了馆内一系列规章制度。推行聘任制,通
过优化组合,双向选择,充分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推行“走出馆门、广交朋友、服务社会、发展自己”的工
作方针;联办各类大型文艺活动百余次;创办了“齐国农民艺术团”和《齐国风》刊物。
在朱廉津的领导下,临淄区文化馆一跃成为山东省先进文化馆、全国知名的文化馆。朱廉津先后被授予省文化
厅先进工作者、文化活动优秀组织者,市委、市政府文化先进工作者,市委宣传部优秀文艺工作者,市文化局先进
工作者等称号,被区市、区政府记三等功一次,她撰写的论文在文化部论文大赛中分获二、三等奖。

耿培娥 1954年出生, 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临淄区辛店镇政协工作室副主任兼镇妇联主任。1970年9月
参加工作,1984年任党委委员兼秘书,1989年任宣传委员兼镇妇联主任。
自参加工作以来,她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
保持一致;在工作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不断提高文化知识和业务能力素质,充分发挥政协的参谋助手作用和妇
联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妇女地位、促进男女平
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奖励。先后被评为省、市、区级商
业和供销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妇女干部和临淄区乡镇政协先进工作者。在“建设淄博立志立功”活动中被市委、
市政府荣记三等功。

徐爱俊 1956年生,中共党员,现任临淄区辛店镇山王村党支部书记。任党支部书记以来,她认真贯彻执行党
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大胆泼辣,带头发展集体经济,使一个软、散、懒的班子成为一个团结务实、带
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战斗集体。充分利用靠近城区的优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建起由铸造厂、木材加工厂、国泰饭
店等为龙头的7处集体企业,总固定资产达700多万元,年总产值1500万元,集体年纯收入84万元,人均纯收入3200
元, 提前两年实现小康目标。经过几年的努力,分批建起了“一家一院”的二层“小别墅”,全村100户人家全部
迁入新居,户户通上闭路电视,并为35岁以上村民办理了养老保险,为55岁以上老人办理了退休金,成为新型城市
化村庄。 徐爱俊工作兢兢业业, 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带领一班人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被群众称为
“信得过的带头人” 。同时也得到了各级党组织的充分肯定。她连续4年被评为区级优秀党员,1991年被评为市级
“巾帼之星”,1994年出席全省妇女代表大会。

刘玉英 1952年生,中共党员,现任临淄区辛店镇妇女联合会副主任、王朱村党总支委员、妇代会主任。
刘玉英带领全村妇女投身农村两个文明建设,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组织妇女走出小家庭,参加农村社
会活动,从事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治穷致富,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发展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发
展庭院经济。 全村涌现出种植、养殖、商业女能手及女能人210余名,带动了全村的经济发展,全村人均纯收入由
1980年的300元提高到1996年的3100元。
刘玉英引导和带领全村妇女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组织起常年活动的由200名妇女参
加的秧歌队;配合村“两委”组建了村业余京剧团。丰富了广大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刘玉英全面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全村从未出现违犯计生政策强生超生的现象。妇女工作、计划生育工作走在了
全镇前列。
出色的工作,赢得了村民的信赖和上级领导的认可,王朱村妇代会被评为省、市“三八”红旗单位、临淄区十
佳妇代会。刘玉英先后被授予省“三八”红旗手、省优秀妇女干部等荣誉称号,并被市委、市政府记“三等功”一
次。

翟桂香 1949年生,沂源县东里镇人。中共党员,大专毕业,高级经济师。历任沂源县百货公司商店经理、公
司副经理、经理,县商业局局长,县商业资产经营总公司总经理。
她积极探索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临沂地区率先实行了“定额管理、利润包
干、超额分成”的经营责任制;推行了“百分计奖法”,将竞争机制引入企业经营的全过程;狠抓经营方式的改进
和服务质量的提高,推行“等级营业员聘任制”。公司效益连年列全区前茅,被评为经济效益先进企业和市级先进
企业。
任商业局局长、总经理期间,企业潜亏严重。她深化各项改革,探索实施了专业批发、批零兼营、以零带批、
母体裂变、多种经营、向工业渗透等改革措施,使多数批发企业扭亏为盈。1995年在市内率先推行了生猪“定点屠
宰”,使食品公司一举扭转了连续五年的亏损局面,成为商业系统缴税大户。她坚持“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
针, 与法国特朗西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沂特畜牧养殖有限公司,218万元外资迅速到位,使企业规模跃
居全市养殖业第一位,品种居全省第一。她筹建了一万多平方米的沂源商厦,1996年当年实现销售收入2700万元,
利税85.5万元。她在全系统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在市局组织的“大众杯”知识竞赛和技术比武活动中,
夺得七个项目的四个第一,总成绩列五区三县第一名。她推行了企业班子成员高额保险金和年薪制,使干部有了危
机感和责任感,增强了责任心和进取心。
翟桂香曾连续三年被临沂地区评为新长征突击手;多次荣获市巾帼建功杯先进个人;山东省先进女职工;淄博
市优秀女企业家;振兴淄博劳动奖章;巾帼十杰;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