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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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6年,全市物价工作围绕抑制通货膨胀,控制物价上涨这一中心任务,加强了价格宏观调控和微观监管,坚
持依法治价,大力整顿价格秩序,适度疏导价格矛盾,使全市市场价格秩序有所改观,物价涨幅逐步回落,圆满完
成了年初确定的商品零售物价涨幅控制在10%以内的调控目标。 全年平均,全市商品零售价格涨幅为7.8%,比上
年回落了4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为10.8%,比上年回落了6.7个百分点。控涨治乱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宋作峰)

价格改革措施
1996年,市物价局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先后组织实施了工业盐、食价,目录电价,粮食购销价三项大的价格调
整措施。整顿了全市青霉素、硫酸链霉素等药品价格和部分化纤原材料价格;调整了化肥、农药、农用塑料薄膜等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下达了民用爆破器材出厂价格、桑蚕茧收购价格;测算报批了淄博供电区电力分类综合加价标
准和市内部分火电上网价格;协调下达了地产酱油、食醋、饮料酒出厂价格等。

(宋作峰)

建立《各区县重点监控商品零售价格水平通报制度》
是年5月, 市物价局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各区县重点监控商品零售价格水平通报制度》,以具体落实全市物价
控制目标责任制。 这一制度把6大类67种与群众生活、生产关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定点、
定时采集数据,每月一次汇总各区县物价总水平变动情况,并通过市委、市政府固定渠道和新闻媒介通报一次,以
此作为市政府考核各区县政府物价工作状况的主要指标,列入政绩考核内容。

(宋作峰)

换发《收费许可证》
1996年,依据《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全市物价系统在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基金项目进
行年度审验、 废止收费项目344项、吊销《收费许可证》96个的基础上,对全市所有收费单位的执收人员进行上岗
培训,通过资格认定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审核,换发《收费许可证》4025个,取消了24个单位的收费资格,进一
步规范了收费行为。

(宋作峰)

反暴利、反欺诈工作
年内,全市物价部门集中力量重点对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餐饮服务业、文化娱乐业、汽车修理业、公用电话
亭、邮电业务代办点、旅店招待所宾馆、商业流通业等行业进行了专项治理,共查处违纪案件287起,违纪金额167
万余元,实施经济制裁60多万元。

(宋作峰)

整顿农村电价
1996年4月至6月,市物价局与市电业局共同对农村电价进行了检查整顿,重新核定下达了各区分类电价和农村
综合电价目录,明确了各农村供电站对每一个自然村、村对村民的电费结交价格,取缔了部分附加在电费上的不合
法收费和集资,年可减轻农民负担近千万元。在整顿基础上,制定颁发了新的农村电价管理办法,有效抑制了农村
电价管理中存在的私涨价、人情电、权力电和偷漏电现象。

(宋作峰)

价格监督检查
1996年,物价检查工作重点对农资、农电价格,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口岸收费,中小学收费进行了检查治理,
全市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507起,查处非法所得金额894.47万元。建立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10日内查结答复制
度,全市共受理各种举报投诉457起,其中市长公开电话87起,案件处理答复率为100%。经市民投票,市物价局公
开电话获“群众信得过市长公开电话” 称号。开展了“双信”验收评选活动,全市100家生产、经营企业被市政府
授予“第三届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5家单位荣获“山东省第五届执行物价计量法规优秀单位”称号。

(宋作峰)

组建农村乡镇物价监督检查机构
6月份沂源县在全市率先组建了16个乡镇物价监督检查站, 把物价监督检查机构延伸至农村。桓台、张店、高
青等区县也进行了农村物价机构组建试点工作,为加强农村物价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打下了基础。

(宋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