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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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5年, 全市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坚持城乡土地、地政统_管理,坚持土地资源管理与土地资产管理并重,正确
处理保护耕地与经济建设、依法管理与积极服务的关系,使全市土地管理工作向依法、统一、全面、科学管理迈出
新步伐。
(一)建立保护、利用、开发有效机制,耕地面积保持基本稳定。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坚持节流与开源并举方针,
实施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相结合, 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关,核减各类不合理用地。年内,各级土管部门共为384个单
位依法审批建设用地521公顷, 占省下达全年用地计划指标的71%。核减不合理用地指标61公顷;全市开发复垦土
地1227公顷,其中耕地583公顷,分别完成省下达计划指标的245%和291%,保持了全市耕地面积的基本稳定。
(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年内全市共出让土地389幅,出让面积202公顷。土地出让引
进招标和拍卖竞争机制,全市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10幅。乡镇企业建设用地走上“征为国有、统一出让、转
权让利”路子,全市96%的乡镇实行这一改革。行政划拨土地开始纳入有偿使用轨道,有效地防止了土地资产的流
失。 土地估价和企业的土地资产管理工作有了重大进展。年内全市共评估土地481宗,面积3030公顷,土地资产估
价金额达57亿元。
(三)加强土地法制建设,土地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年内,《淄博市土地登记办法》颁布实施;起草制定了
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土地抵押管理办法、地产开发管理办法及地价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强化
土地执法监察的力度,全市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23起,违法占地面积102公顷,依法作出收回土地和罚款处罚。认
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全年收到人民来信218件,接待来访325人次,信访处结率达96%以上。
(四)土地管理规范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开展日常地籍管理试点,利用微机技术,加快地籍信息系统建设,
年内4个区县完成试点任务; 城镇土地定级估价工作提前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基本农田分级定界工作全
面结束;土地统计、土地档案管理登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市8个综合档案室达到省一级水平。
(五)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统管职能到位。全市基层土地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沂源、博山、桓台、
张店等区县在乡镇单设土地管理所,周村区在全区划片设立隶属区局垂直领导的土地管理中心所。全市土管人员思
想作风建设得到加强, 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在全省统一组织的土地管理系统公务员业务技术考试中,全市600余名
参考人员全部合格。
1995年,市土地管理局被国家土地管理局评为全国建设用地管理和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淄博市被省政府授予实
施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

(荆长春)

《淄博市土地登记办法》颁布实施
《淄博市土地登记办法》 于12月20日经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发布实施。《办法》共分5章35条。
它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公开、公平竞争土地市
场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据。

(荆长春)

对实施1993—1995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12月下旬, 市政府派出4个检查组,对5区3县签订的1993—1995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考核。本着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了具体的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全市8个区县各项目标责任全部完成,
受到市政府表彰。

(荆长春)

人大代表对土地管理工作进行评议
为监督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开展了对土地管理工作的评议活动。8月1日,
市人大评议组听取了市土地管理局长张志刚的工作汇报。之后评议组先后深入3个区县6个单位,调查了解土地管理
部门执法与服务情况; 23日,评议组针对土地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5条改进意见。市土地管理局专门召开会
议,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实行责任制,把各条意见的改进一一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效果。12月22日,市土地管理局
长张志刚在全市落实代表评议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荆长春)

开展保护耕地大检查
针对近年来社会上一度出现的乱占滥用土地和耕地大量减少的现象,年初,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保护耕地大检
查工作。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保护耕地大检查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对1992
年以来的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包括各类开发区、工商业小区、小城镇建设以及闲置荒芜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占用耕
地情况进行清理检查。 市政府先后3次召开会议,及时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分管市长
带队深入区县检查指导工作。截至年底,全市共清查出违法用地和闲置荒芜土地案件711件,面积357公顷,按照边
清查、边处理的原则及时作出处理。通过保护耕地大检查,增强了全社会耕地保护意识,促进了耕地保护工作的深
入开展。

(荆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