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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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会议
一、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于1月11日~13日在张店举行。 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张志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代表
建议、 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市教育局局长于庆臣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淄博市义务教育工作条例
(草案) 〉 起草说明》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该《条例(草案)》的初审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
〈淄博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
任委员杨树茂所作的关于补选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
日期决定;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章案);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
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淄博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和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补选赵玉兰为省八届人大代
表。

二、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于2月28日~3月4日在张店举行。 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70名,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426名。会议听取并
审议了代市长李书绅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袁忠良所作的《淄博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及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翟纯生所作的《淄博市1994年财
政预算执行情况及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庆照所作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工作报告》 、 市法院院长王致臣所作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检察长于润义所作的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通过了关于上述各项报告的决议。会议经过充分酝酿,以无记名投票方式
选举李书绅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市长。

三、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会议于3月16日~17日在张店举行。 传达了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大
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听取了市人大
常委会副主任康寿美所作的关于《淄博市义务教育若干规定(草案)》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1995年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淄博市义务教育若干规定》和人事任免事项。

四、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会议于4月28日在桓台举行。重点酝酿了人事任免材料,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五、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会议于5月25日~26日在张店举行。 听取了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翟纯生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1994年财
政决算的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市妇联副主席张玖菊受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关于《妇
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市经委主任曹在堂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公司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市农委主任刘义贤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淄博市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草案)》的起草说明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该《规定(草案)》修改情况和审议结
果的报告。会议通过了《淄博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关于批准淄博市1994年财政决策的决议》、《关于实
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和开展代表评议工作的决议》和人事任命事项。

六、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会议于7月26日~28日在张店举行。 听取了市计委主任李思玉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199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翟纯生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199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的汇报; 市检院检察长于润义所作的关于打击贪污、贿赂等严重经济犯罪情况的汇报f市公安局局长王振
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淄博市城市巡警体制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外办主任王旭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
全市外事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卫生局局长田锡富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市
农机局局长陈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市水利水产局局长高
峰岭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淄博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市人大农经委副主任委员徐连吉
所作的该《办法(草案)》的初审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的决定》和人事任免
事项。

七、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会议于9月18日~19日在张店举行。 会议通报了全市“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座谈会精神,听取了淄博商检
局局长杨志礼所作的关于《商检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市物价局局长孙运祯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当前市场
物价及反暴利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农经委副主任委员徐连吉所作的关于《淄博市水土保持若干规定(草案)》
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通过了《淄博市水土保持若干规定(草案)》。

八、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于11月16日~17日在张店举行。听取了市劳动局局长王昌铭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劳动法》贯彻实施
情况的汇报;市科委副主任曾令安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淄博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市
公安局局长王振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当前全市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曹传庆)

重要决议、决定
一、《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批准了代市长李书绅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作出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1994年是淄博市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加快现代化建设,克服
困难,胜利前进的一年。各级政府和全市人民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
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牢牢把握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正确处理改革、
发展、稳定的关系,较好地完成了1994年的各项任务,提前一年完成了“八五”计划的主要指标。《政府工作报告》
对过去的一年工作的总结是实求是的,提出的1995年的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符合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
中、四中全会精神,符合我市实际。决议指出,1995年是“八五”计划的最后一年,是加快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各级政府和全市人民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
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
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工作大局,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调整
结构,开拓市场,加快科技进步,提高经济素质,通力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面完成“八五”计划
各项任务,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决议强调,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必须坚持把改革放在首位,以企业改革为重点,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争取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突出提高经济
效益,保持工业生产快速增长.力Ⅱ大出口创汇和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力口快发展第三产业,采取
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稳定市场物价;加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深入贯彻科教兴市战略,
全面实施人才工程;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努力改善人民生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建设,努力
保持社会稳定。
决议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
“统一思想,总揽全局,加强协调,扎实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政治、业
务素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公仆意识和群众观念;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确
定重大项目要搞好科学论证,提高决策水平;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优良传统,坚持求实务实、真抓实干的
工作作风;要继续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和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切实把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落
到实处。
决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团结一致,同心协力,知难而进,
开拓进取,推动全市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夺取改革和发展的新胜利!

二、《关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原
则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计划委员会主任袁忠良作的《关于1994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关于1994年财改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
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1995年市级财政预算,批准市财政局局长翟纯生作的《关于199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批准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庆照所作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这个报告的决议。
决议指出,1994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市十届人大二
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宪
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地方立法、实施监督、办理议案、联系代表、反腐倡廉和人事任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
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保障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发挥了重要作用。
决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坚持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
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要加强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积极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加大监
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认真做好代表评议“一府两院”工作和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保证宪法和法
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决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更好地贯彻民
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以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巩固
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五、《关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致臣所作的《淄博市中级人民
法院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这个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过去的一年里,坚持以邓小平同
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各
项审判工作,依法惩处罪犯,调处各类纠纷案件,为维护全市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
利进行,做出了积极贡献。
决议要求,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要继续坚持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深
入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为法院工作的首要任务,把为建立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搞好司法服务作为工作重点,把严肃执法作为审判工作的核心,加强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警,进
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全面做好审判工作,为维护社会安定,加强人民民主专政,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
展做出新的贡献。

六、《关于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润义的所作的《淄博市人民检
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这个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在过去的一年里,坚持邓小平同志建
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行检察
职责,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加强执法监督,为维护全市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
利进行做出了积极贡献。
决议要求,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要继续坚持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深入贯彻
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突出抓好查办贪污贿赂等大
案要案工作,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警,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强化执
法监督,为维护社会安定,加强人民民主专政,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七、《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和开展代表评议工作的决议》

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
和开展代表评议工作的决议》。
《决议》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市直各职能部门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组织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的工
作。
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和开展代表评议工作, 要以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宪法、法律为依据,督促
“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公仆”意
识,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
“一府两院”及各有关部门,要把代表评议工作作为接受人大监督,密切党群、干部关系,加强勤政廉政建设
的重要途径,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抓在手上。
全市人大代表要统一思想认识,努力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要深入调查研
究,全面掌握情况,积极反映群众意见和呼声,客观公正地评议有关部门的工作,督促其严肃执法,依法行政。

八、《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淄博市1994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淄博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翟纯生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
于淄博市199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1994年财政决算,批准市财政局局长翟纯生所作的
《关于淄博市199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九、《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的决定》

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
作办公室的决定》
鉴于今年底全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全国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
则》的规定,结合淄博市实际,决定成立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耿佃杰,
副主任:杨树茂、邱玉珍、李增泉;具体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负责。

(曹传庆)

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1995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实施法律监督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常委会坚持每次例会都听取审议“一府两
院”一两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督促落实。二是常委会利用检查、视察、调查、
纪念座谈会等形式,会同有关部门,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19部法律、法规及市颁布的
《孝妇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水土保持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条例》、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三是在市直各行政执
法和司法部门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四是抓好“二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和依法治市工作,针对普法
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检查指导。
在工作监督方面:一是市人大常委会在例会上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7项工作汇报,在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的同时,委员们对改革、发展、稳定等问题,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二是常委会组织专门委员会对公用事业、宗教
管理、城市供暖、体育业余训练、消防工作等全市改革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和建议。三是常委会委托专门委员会听取“两院”部分审判、检察人员的述职报告。

(曹传庆)

认真办理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立了“关于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的议案,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47条。
其中部分建议、批评和意见,在大会期间就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办理,并答复了代表。闭会之后,常委会会同市政
府召开全市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并就进一步办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问题提
出明确要求。截至8月底,代表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

(曹传庆)

视察调查
3月中旬至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和区县,就城市供水水源污染和特级水源保护区保护利用、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文化旅游事业发展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加强城市供水水
源污染的防治,搞好太河水库上游水源保护;理顺关系,加快开发区发展;提高认识,加快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等意
见和建议。 10月,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省市人大代表,分三个组对6个区县及市粮食局、市商业局、市供销社三
个系统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曹传庆)

地方立法
1995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淄博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淄博市义务教育若干规定》、《淄博市公
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淄博市水土保持若干规定》等四部地方性法规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公布实施。

(曹传庆)

依法行使任免权
1995年,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地方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任命
和决定任命42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批准任命3名区检察长;免去和决定免去28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
务,批准免去3名区检察长的职务,从组织上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曹传庆)

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和开展代表评议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作出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的决议后,又制定了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并召开
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要求把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百余名全国、省和市三级人大代表,
组成5个评议小组, 对市工商、环倮、土管、计生委、法院的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并面对面评议,形成评议意见40
余条,既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又提出整改意见。常委会还通过举行座谈会、交流情况、推广经验等形式,加强了
对区县、乡镇人大代表评议工作的指导。

(曹传庆)

举办法律知识学习班
1995年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区县、乡镇人大负责人法律知识学习班,为全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
120余名骨干。 学习班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和选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并总结交流了乡镇
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

(曹传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