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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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淄博市文化市场管理办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淄博市文化市场获得新的发展。为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及时解决新形势下文化市
场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使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有操作性更强的法律依据,市文化市场管理处根据国家、省、
市有关政策、 法规、条例,结合全市文化市场实际情况,于4月制定了《淄博市文化市场管理办法》(讨论稿)。
该办法明确规定了目前文化市场和文化经营项目的所指范围,规定了各级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及公安、工商、
卫生、物价、税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各自的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对开办文化经营项目的审批程序及在文化市场
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有关规章制度、奖惩措施也作了明确规定。
该办法现已呈报市人大等有关立法部门。它的制定与实施,标志着淄博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
管理又迈进了一步。

(姜艳萍)

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经过近十年的培育和发展, 淄博市文化市场已逐步形成一定的规模。 截至年底,全市共有各类文化经营单位
1800余家。在各级文化、公安、工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协同管理下,包括文化娱乐、
电影、音像、美术品、文物、演出、艺术培训、图书报刊的八大市场体系保持了良好的运营状态。
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均已建立起相应的文化市场管理机构,管理队伍不断扩大,管理力量不断增强。年内,在加
强日常管理,确保全市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文化部的有关指示精神,针对群众反应较多、呼声较
高的街头卡拉OK市场、电子游戏市场、音像市场进行重点清理整顿,维护了正当经营,净化了市场环境。为提高文
化市场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管理能力,市文化市场管理处举办了全市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培训班,对经考核成
绩合格者颁发上岗证。市及各区县文管部门多次举办各种经营门类的经理培训班,强化文化经营业户守法经营、正
当竞争的意识,对确保全市文化市场繁荣、健康、有序地正常运行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姜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