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淄博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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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5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淄博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市人保公司)坚持“改革启动,效益为先,以人为本,从
严治司”的方针,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一、 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增长,全市国内外保费收入19727万元,比上年增长23.08%,居全省第5位;储金有效
余额居全省第4位;企财险和货运险名列全省前茅。
二、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是年,全系统共承担经济责任总额312亿元,处理各类赔案25988件,赔(给付)
款11353.5万元,3个上年亏损的支公司全部扭亏为盈。在比上年增提2000万元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情况下,实现利润
1133万元,同比增加760万元,创近年来最好成绩。
三、 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果,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5个区县支公司、13名个人被省人保公司和市政府
评为文明服务先进单位, 服务标兵(明星)和“巾帼建功杯”先进个人,全系统9个单位保持或被各级党委、政府
评为“文明单位”和“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其中临淄区支公司连续3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和“重合同守信用”
单位称号;张店、临淄区支公司被省系统评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企业”。安全保卫工作、宣传工作、保密工作以
及扶贫和档案达标升级工作也进入省市级先进行列,并受到通报表彰。

(李启新)

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1995年,市人保公司为适应向商业保险公司转变的需要,进行了一系列大胆改革。一是全面推行经营目标责任
制, 区县支公司按保费收入、利润、费用、上缴资金、赔付率和精神文明建设6项指标进行考核;市公司机关科室
按主要业务指标、 管理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3项指标进行考核,拿出职工部分工资和预留责任目标津贴参与考核,
把责、权、利紧紧联系到一起。二是领导干部全部由任命制改为聘任制,一般干部职工优化组合,双向选择,并与
公司或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兑现奖惩。三是对市公司机关科室进行了调整撤并,由18个减为14个,人员由97
人减为66人。四是实行了工效挂钩和全员风险抵押金制度,以业务收入和实现利润定报酬,以保费带费用,把职工
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联系在一起,拉开了分配档次。

(李启新)

加快网点建设,扩大代理业务
1995年7月,经人民银行批准筹建的22处农村保险业务代办所全部验收合格,并核发了金融许可证。截至年底,
全市专职代理网点达到40处,是上年的2.2倍;专职代理人员100余人,专职代理业务收入实现3000万元,是上年同
期的2.19倍, 在省公司内控管理检查中,获得第2名。在加快农村代理网点建设的同时,还在张店区支公司试办城
市代办所代理业务,受到了省公司的好评。

(李启新)

新险种开发
1995年,市人保公司先后开办或试办了现金保险,个体工商户财务保险,加油站、液化气站、卡拉OK舞厅综合
险和管理人员综合险,以及福寿安康养老还本家庭系列人寿保险等21个新险种,收取保费2720万元。特别是投资分
红寿险定额保单的销售,仅2个月的时间就推销50655份,保费收入2523万元,占全省销售总量的近三分之一,各列
全省首位。

(李启新)

全市最大的保险事故赔偿案
1995年2月8日, 临淄有机化工厂向市人保公司投保企财险。2月13日该厂0198001 醇分厂发生化学爆炸事故,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后。省市人保公司组织调查小组,会同专家对事故进行调查,在事故原因和经济损失
基本查清后, 双方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由市人保公司给予333万元保险赔款的经济补偿协议。此
案成为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全市最大的保险赔偿案。

(李启新)

市人保公司营业部成立
经省公司和市人民银行批准, 1995年4月市公司营业部成立。 截至年底, 收入保费340万元, 综合赔付率为
22.92%,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李启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