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3&A=1&rec=70&run=13

严肃党纪,狠刹不正之风
1986年结合端正党风工作, 对中央指出的六股不正之风及群众最不满的问题,认真地做了检查纠正。6月底,
全市刹住了争相购买和更换进口小汽车的歪风;基本解决了党政干部挥霍公款到处旅游的问题;纠正了党政机关干
部在工资和集体福利外获取不正当收入问题;纠正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子女配偶利用职权经商办企业的问题;
解决了某些单位在用人办事方面不讲党性讲人情、不讲原则讲关系、不搞五湖四海搞小圈子的问题。
各区县和乡镇纪委,配合农村整党,认真检查纠正了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基本刹住
了农村干部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财物,长期拖欠挪借公款,抢占、多占宅基地,承包合同不兑现和入“权力股”等五
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全市各级纪检组织,协同有关部门,选准突破口,认真检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重点抓了商业、供销、金融、
邮电、外贸、电业、城建等行业,推动了面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1986年, 全市党内违纪共立案件654起,查结611起。这些案件中,属于经济案件310起,道德败坏案件66起,
其他案件269起; 涉及县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87人,一般党员、干部567人。淄川区外贸公司原支部书记、经理张
才举与业务员解成文、刁德友、于永增互相勾结,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从1982年6月至1986年2月,在收购花椒皮、
兔种、玉米等业务活动中,采取多折斤两、掺杂使假、伪造单据、虚报冒领、收款不交、索取贿赂等手段,贪污受
贿18690元, 其中,张才举贪污受贿9665元,刁德友贪污2650元,于永增贪污2610元,解成文贪污3770元。淄川区
检察院查证核实后,解成文因检举揭发有功免于起诉,对张才举、于永增、刁德友提起公诉。淄川区人民法院依法
判处张才举有期徒刑6年, 判处于永增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判处刁德友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党内各类违纪案件
的查处,严肃了党纪国法。

(王锡淇 刘恒丰 吕相起)

打击经济犯罪的斗争深入发展
1986年,全市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以下简称“经打”),重点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认真贯彻中
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讲话。中央领导同志针对山东省经济犯罪活动猖獗的情况,指示要“当作一件大事抓一下”。
1月4日,市委书记赵志浩主持召开常委会,听取了市“经打”领导小组的汇报,决定以市委名义将汇报批转到乡镇
以上党委。 1月20日,市委副书记、市“经打”领导小组组长牛良主持召开了全市“经打”工作会议,部署了“经
打”任务。8月下旬,召开全市“经打”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委7月召开的“经打”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全市“经
打”正确、深入发展。(二)突出抓好经济大案要案的查处。在查处案件中,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采取“四定”
(定领导、 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一包”(领导靠上,一包到底)的办法,层层有人抓。7月11日,召开全
市查处大案要案工作座谈会, 淄川、临淄、张店、市农行、淄川区罗村镇等单位的纪委或党委介绍了经验。8月下
旬的“经打”工作会议,又把查处大案要案作为一个重点进行研究讨论。由于全市上下突出地抓了这项工作,因而
大案要案的立案和结案进展顺利。1986年,全市查结万元以上大案要案55起。(三)狠抓了重点系统的“经打”斗
争。 1986年1~7月,重点抓了农行、外贸、交通、粮食四个系统的“经打”斗争。8月,重点扩大到供销、商业及
金融系统。重点系统全年共立经济案件37起。查结万元以上大案要案15起,占全市查结万元以上大案要案总数的27
%,追缴赃款40多万元,占全市追缴赃款(含赃物折款)总数的20%。临淄区农业银行皇城办事处记账员刘安祥,
利用工作之便,自1984年9月至1985年8月,采取偷支库款,只记存款不记账等手段,贪污现金80540.42元。经临淄
区检察院立案调查, 于1986年2月结案。 刘安祥被开除公职,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四)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把开展“经打”,查处大案要案和端正党风、推动整党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治本
方面抓了三项工作。1把查案和堵漏结合起来,在调查犯罪事实时,既查犯罪分子的主观原因,又查他们犯罪活动
能够得逞的客观原因,从而总结教训,建立制度,堵塞漏洞。2注意抓好“下半截”工作,对一些富有教育意义的
典型案件,大张旗鼓地进行处理,借以扩大影响,震慑罪犯,张扬法纪,扶正祛邪。同时在省、市两级报纸上登载
“经打”消息和案例16篇,教育了群众,震慑了犯罪分子。3通过办案,向发案单位正式发出书面司法、检察建议
书,提请这些单位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严肃地处理有关的人和事。(五)严格执行政策法律,反复强调,决心要
大,工作要细。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基本依据搞准,在严肃执法的前提下,对具体问题
具体分析,分别情况,区别对待,既要坚决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又不影响改革、开放、搞活发展经济,正确区
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保证了“经打”斗争的健康发展。淄博第一棉纺厂原副厂长李慎思,与经营科推销员王辉、范
恒光勾结, 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 从1984年12月至1985年3月, 贪污受贿计37773.25元, 其中李慎思得脏款
16367.74元;王辉索贿受贿款物24922.39元,范恒光贪污受贿5806.21元。周村区检察院经过7个月的查证核实,于
1986年2月结案。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慎思犯受贿罪,判有期徒刑15年,犯贪污罪判有期徒刑2年,决定合
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 王辉犯受贿罪判有期徒刑15年,犯贪污罪判有期徒刑1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5年;范
恒光由于投案自首,并能检举揭发同伙犯罪事实,免予刑事处分。
1986年, 全市“经打”斗争共立各类经济案件275起(1985年立案134起);共查结经济犯罪案件291起(包括
1985年未查结的, 1985年查结109起),其中1986年新立案件的查结率为82.9%;共追缴赃款和赃物折款200.59万
元,比1985年的38.98万元增加了4.15倍。

(王锡淇 刘恒丰 吕相起)

案件审理工作
为了使案件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落实政策、端正党风,保证改革和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在实际工作中,抓
了两个环节,两个重点。两个环节是:1认真贯彻执行《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要求所有做审理工作的同志把《条
例》当作工作指南和武器;同时,市纪委制定了《审理工作细则》、《审理案件程序》、《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等具体规定,做为贯彻执行《条例》的保证和措施;2加强业务指导。全市纪检系统共举办培训班36期,参加学习
的949人次。同时,加强上下级业务联系,不仅检查基层审理工作情况,而且与基层审理干部共商疑难案件的审理。
两个工作重点是:1做好现行违纪案件的审理。在具体工作中,把好事实、定性、处分三关,正确区分改革中的新
事物和不正之风,缺乏经验造成的工作失误和有意钻改革空子违法乱纪,一般不正之风和严重违法违纪的界线,因
而基本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1986年,全市受党纪处分的384人,
占全市党员总数的3‰。 按级别分,其中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34人,一般党员349人。按处分种类分,开除党籍
的51人,留党察看的86人,撤销职务的14人,严重警告以下处分的233人。按违纪性质分,经济案件136起,占35.4
%; 严重官僚主义和以权谋私53起,占13.8%;男女作风53人,占13.8%;其他性质的142起,占37%。2认真落
实党的政策, 搞好历史党纪案件的复议。 全市历史党纪案件共7492起,1986年底累计复议7441起,占案件总数的
99.3%。复议后,撤销或改变原结论、处分的2548起,其中属于冤假错案,作了彻底平反纠正的1961起,有1250人
恢复了党籍。原定错误事实有出入,属定性不当,处分过重适当改变原结论和处分的587起。1986年,复议285起,
撤销原处分的80起,其中恢复党籍的48人,减轻处分的21起,维持原处分的171起,正在复议的13起。

(王锡淇 刘恒丰 吕相起)

调查研究工作
1986年围绕着端正党风工作和努力使纪检工作成为促进改革的重要力量,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一)在认真
学习中央有关文件、领导同志讲话的基础上,调查分析了全市党风现状,研究制定了实现全市党风根本好转的五条
标准,同时配合市委端正党风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淄博市党风好转的检查内容提纲24条和检查验收的办法。(二)与
市委研究室联合组成调查组,对第一批党风达标的市审计局、市人民银行、山东新华制药厂等22个单位就巩固发展
端正党风成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将调查情况向市委端正党风办公室作了反映,对加强党风建设提供了重
要依据。(三)深入博山水泥厂、淄博制酸厂、淄博饭店等10个单位,调查总结推广抓党风促改革的经验,探索了
纪检工作成为促进改革的重要力量的路子。(四)市纪委书记时立军和一名常委带领两个调查小组深入基层,召开
不同层次的座谈会12个,参加座谈的有厂矿企业的经理、厂长,以及纪检部门的同志,共71人。通过调查,写出了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使纪检工作成为促进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的调查报告。(五)市纪委副书记李敏、
张志才带领6名同志到苏南和上海等地考察学习,写出了考察报告,在全市纪检系统推广了外地区适应改革、开放、
搞活的形势,做好纪检工作的经验。(六)为了更好地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市纪委常委每人建立一处联系点,并
要求纪检干部与经济部门的同志交朋友,这对了解情况,疏通关系,更好地支持改革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王锡淇 刘恒丰 吕相起)

信访工作的新发展
全市各级纪委继续贯彻中纪委关于加强县级信访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县级纪检信
访规划。在1985年取得初步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纪检信访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办案质量和效率有较大提高,
努力扭转重信重访多、越级信访多、结案率低的局面。1986年,全市纪检信访系统共受理信访5589件次,结案率为
97.6%。其中省纪委要查处结果和情况的重要信访案件25件次,均已查处上报;市纪委自查和向下要查处情况和结
果的重要案件84起,已查结82起。是年,全市重复信访率为4.4%,越级信访率为2.9%,均低于省纪委在《关于县
级纪委信访工作规划》提出的重复信访率和越级信访率不高于15%的要求。
1986年全市各级纪检组织的信访达标活动,努力向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较普遍地做到了“领导重视、
机构健全、信息反映灵敏、制度完善、结案率高、重信重访和越级上访率低”的要求。经市纪委检查验收,五区一
县纪委均实现达标,市直机关纪检组织达标率为81%。

(王锡淇 刘恒丰 吕相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