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厂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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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4年5月开始到1986年年初, 淄博市先后有63个企业实行了厂长负责制。1986年,市委企业政治工作部组
织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
工作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现了三个转变:转变了党委领导一切的观念,树立了
党的领导主要是思想政治和方针政策领导的思想;转变了党管干部就是必须由党委任免干部的观念,树立了厂长任
免干部并不违背党管干部原则的思想;转变了党委书记是第一把手的观念,树立了厂长是企业法人代表,是一厂之
长的思想。
总结经验,扩大厂长负责制试点范围。针对厂长负责制推行工作一度处于徘徊不前状态,提出了“三个坚持不
变”(推行厂长负责制试点工作目标不变、厂长任命中层行政干部原则不变,试点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变)的
工作意见, 坚持扩大推行厂长负责制。1986年底,全市103个市属和区属企业以及18个乡镇企业正式实行了厂长负
责制。
推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针对试点单位中出现的“短期行为”(即只顾完成任期目标,不顾企业长远发展的
行为)问题,制定了“四个阶段”((1)制定好公司、局的实施方案;(2)厂长任期目标的制定及其可行性论证;
(3)签订“厂长任期目标责任书,厂长任期目标分解”;(4)对厂长任期目标进行认真的监督和考核),“三步
程序”(1)厂长任期目标一定要经过厂务会或工厂管理委员会反复讨论,建立在集体决策的基础上;(2)厂长任
期目标必须征求企业党委的意见; (3)厂长任期目标一定要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两个重点”(厂长任
期目标的制定和厂长任期目标的论证)和“一个大会”(开好“厂长任期目标责任书”签字大会)的系列工作法。
1986年底,实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企业已由1986年初的13个发展到66个。淄博市推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在山
东省是第一家。

(徐华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