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韬主任在淄博市人大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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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各位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这次座谈会,专门探讨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问题,这还是我市自一九八0年组建市、
区(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以来的第一次。这几天大家在广泛探讨如何行使地方人大常委会各项职权的基础上,重点
围绕如何行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如何做好代表工作;如何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的自身建设;
如何正确处理“党的形式”与“国家形式”的关系,主动争取同级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等问题进行了座谈讨论。
大家的发言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总结交流了我市人大工作的情况,从不同的侧面展示了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今天,赵志浩书记、王怀远市长还将作重要讲话。下面我根据主任会议研究的意见,讲几个问题:

一、我市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们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是在一九八0年一月份建立的,到现在已经近七个年头了。七年来,我们在市委的直接
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行使各项职权,积极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先后召集了六次人民
代表大会会议,举行了四十四次人大常委会会议,讨论了二百五十多项议题,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一百四十
多项工作报告,作出了四十多项决议或决定,依法任免了三百多名干部,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四百多条重要的意见和
建议,落实和办理了两千三百多件市人大代表以各种形式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接待处理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四千二百多件(次)。总之,我们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认真行使了对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
科学、文化、卫生、民族、民政工作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对“一府两院”工作以及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
区域内遵守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对本级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权;较好地发挥了人大常委会在地方国家政
治生活中的职能作用。
(一)人大常委会的议政质量不断提高。近几年来,我们围绕开好人大常委会例会问题着重抓了正确确定议题,
加强请示汇报,认真调查研究,会后狠抓落实等几个环节,从而提高了人大常委会的议政质量,从会议的议题来看,
由于坚持了“大而准、少而精”的原则,会议审议的议题都是事关我市民主与法制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问题,
都是事先同市委、“一府两院”取得联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的。从审议质量看,由于事先组织委员和代表
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对审议的各项议题经过比较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比较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因而会议作出的
决议、决定切实可行,得到了市委和有关部门的赞同。从会议的效果来看,由于我们狠抓了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所作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维护了这些决议、决定的严肃性,促进了各方面的工作。如去年根据代表议案所作
的关于制止以“集资”为名向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乱摊派,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关于加强营业性录相
放映管理等三项决议,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会后,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机关干部分头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
狠抓落实,并专门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三个决议落实情况的汇报。市委、市政府对三个决议非常重视,迅速采取果断
措施,对全市几个重大的集资项目,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基本刹住了乱集资、乱摊派的歪风。同时对全市录相放映
点进行了全面清理,查封了一批淫秽录相带,依法惩处了一批播放淫秽录相的不法分子,迅速刹住了这股歪风。对
环境污染的治理,市政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抓了二十五项治理措施,使这项工作明显见效。
(二)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逐步趋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近几年来,我们在实践的基础上,先后制订了一
些工作制度。一是制定了《处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暂行办法》,对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
理程序、转办方式、落实办法等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基本上改变了过去那种“意见、议案,转而不办”的状况。
二是制订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的暂行规定》、《淄博市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工作的试行规定》,对代表大
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内容、方式方法、活动经费及误工补贴、单位党政领导支持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从而
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了方便条件,使代表的积极性得到了较好的发挥。三是草拟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若干问
题的暂行规定》,具体规定了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程序,议题的确定,审议、决定问题的方式,决议、决定、意见、
建议的落实等。这个规定的实行,将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议政水平。四是制订了主任接访代表和群众的制
度,密切了人大常委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促进了信访工作的开展。
(三)代表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几年来,我们一直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尤其是近两
年来,代表工作日趋制度化、经常化,代表活动开始由单一型向多样型发展,既有统一组织的较大规模的视察活动,
又有以代表小组为主进行的小型灵活的持证视察活动。今年初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持证视察工作的决定。按照决定
精神,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分别下发了通知。市代表小组、代表联络组,以及各区(县)人大常委会,积
极行动,认真组织,先后开展了视察活动。今年开展活动的代表已占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基本上改变了过去
“代表、代表,开完会拉倒”的状况,通过代表积极的工作,保证了有关法律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执行,促进了各
级政府的工作,密切了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了代表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提高了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
(四)监督工作日趋深入、扎实。市人大常委会组建初期,我们的监督活动,只是听听汇报,了解一般情况。
近几年来,特别是通过贯彻中央八号、九号文件以来,我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活动初步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监督
内容重点突出,坚持抓大事、议大事、不干预“一府两院”的具体工作;二是监督形式灵活多样,根据不同的监督
对象和内容采用灵活多样的监督方式;三是监督活动逐步深入,不是只做表面文章,例行公事,而是抓住主要问题,
提出建议,帮助“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如前年我们组织环保视察和山区调查,发现桓台县马踏湖污染严重和部分
山区村庄人畜用水困难,向政府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市政府很快采取措施,专门拨款治理湖区污染和解决山区
人畜用水问题;四是逐步形成了一套监督程序,主要包括六个阶段:(1)确定监督的对象和内容;(2)选择监督
的方式和方法; (3)进行认真的调查,掌握可靠材料;(4)对掌握的材料进行分析研究;(5)作出改进工作的
决定或建议; (6)检查监督的效果,总结经验教训。目前,我们正在着手制定《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权的
若干规定》,想把这些经过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东西相对固定下来。
(五)自身建设逐步加强。我市人大常委会组建初期,机关只有十几个人,随着人大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八四
年之后,办事机构有了很大加强,成立了“四室”、“四科”,人员配到五十人。今年以来又有了新的加强,机构
调整为“五室”、“六科”,人员增加到六十多人。机关还按照“思想要好,作风要正,业务要熟,法律要懂”的
要求,建立了学习制度、劳动制度、科室岗位责任制,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使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有了很大
变化,政治、业务素质也有了较大的提高。
(六)加强了信访工作,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随着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深入开展,近年来到人大常委会来
信来访的群众逐渐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八五、八六两年,我们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两千多件(次),几乎等
于过去五年信访工作量的总和。为了加强信访工作,九月份,我们对今年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大量增加的情况作了分
析。一至八月份,五百二十一件次人民来信来访中,各种申诉案件一百九十五件次,反映干部思想作风和违法乱纪
方面的问题八十二件次,反映执行政策方面的问题一百一十三件次,其他问题一百三十一件次,针对这种状况,我
们采取了领导亲自批阅、具体部门分工办理、落实情况及时答复本人等措施,基本上做到了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
落,全案全结。
我市的人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同兄弟地、市相比,同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
一是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地位、作用还没有被更多的人所认识,二是我们的工作还在摸索着干,干了些工作也没有
认真的总结,工作制度不够健全;三是调查研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四是我们的自身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人大工
作的需要。

二、需要继续探讨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监督问题。前几年,我们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监督的难,被监督的烦。为了解决这个
问题,近几年我们注意了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从支持的目的出发,不凭个人感情和意气办事,坚持实事求是,
坚持依法办事,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具体做法有四点:一是根据“大而准、少而精”的原则,围绕我市民主与法制
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和“一府两院”共同商量,选准会议的议题。二是抓好调查研究,把监督工作建立
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一府两院”提交审议的问题,我们事前都组织专题调查或视察,掌握基本情况,做到心
中有数,如今年十一月份,我们审议了市政府今年要为全市人民办好的十二件事办理情况的汇报。审议前我们进行
了系统调查,审议中我们既肯定了办得较好的九件,又对还未办好的三件提出了建议。对办好的九件通过报纸进行
宣传,让全市人民都知道。对此市政府满意,群众高兴。三是充分发挥办事机构的参谋作用,抓住典型案例,督促
执法机关依法办事。最近几年,我们责成办事机构通过调查研究,查阅重点案卷,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并干预纠正
了一些违宪违法案件。去年干预纠正了八起,今年纠正了十一起。如临淄区王三柱杀人案,王三柱杀人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但检察院与法院在某些问题上认识不一致,使该案拖延七个月得不到处理。我们在调查研究基础上,与
市委政法委共同研究,把公、检、法的领导召集起来,统一认识,使这个拖了七个月的案子得到处理。四是通过受
理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审诉和控告,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如今年八月,张店公安分局卫固
派出所个别民警,以怀疑一个十岁小学生偷窃为由,将其从课堂上拖出,刑讯逼供,捆绑吊打,不给饭吃,非法扣
压五十六小时。我们接到该学生家长的控告后,责成有关部门抓紧查处,该案已由区检察院起诉到区法院。为提高
政法干警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今年十月份,我们亲自出面给政法干警作了从严治警的报告,既肯定他们的成绩,又
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他们依法办事。报告后,政法干警专门进行讨论,制订了措施制度,使政法干警中的违
法现象明显减少。五是注意了对特定问题的调查处理。如齐鲁石化公司法庭的建立,该法庭的正副庭长地方人大常
委会任命了不算数,而且该庭的党政关系隶属于公司公安处,这是违反宪法的。为了把地方审判机关置于地方国家
权力机关的监督之下,我们向省人大作了汇报,省人大又向全国人大法工委作了反映。最近,全国人大法工委已作
了答复:齐鲁石化公司法庭的做法是不对的。
(二)关于代表工作。以往遇到的主要问题是:议政水平不高,开展活动不经常,代表作用发挥不好。最近几
年, 为了提高代表议政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我们主要抓了四个环节:1、抓学习,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和议
政能力。我们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中,把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作为重要内容,先后学习了宪法、地方组
织法、刑法、刑诉法等法律。新修正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公布后,我们又通知各代表小组组织学习。此外,我们
还组织代表围绕调查、视察的题目,学习了食品卫生法、环保法等专门法律。通过抓代表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了代
表的政治素质和议政能力。如周村区人大常委会,由于抓了代表的法律学习,议政水平显著提高,在今年的代表大
会上,他们共提出批评建议74件,而在平时开展活动中提出的批评建议却有1171条。促进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
2、 抓联系。过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机关干部每年同代表的联系面仅占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今年的联系面达
到四分之三以上。联系的办法有六种:一是分期分批召开代表组长座谈会,互相通报情况;二是主任、副主任接访
或走访代表,听取批评建议;三是吸收部分代表列席例会;四是在区、县建立联络组,委托区、县人大常委会联系
市人大代表;五是利用工作通讯或书信加强联系;六是在乡、镇设立代表工作联络员,负责组织市、区(县)、乡
(镇)三级代表开展活动。为了解决代表活动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我们制订了联系代表暂行规定,对活动内容、
活动方式、 活动经费和误工补贴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了条件和保证。3、抓持证视察。今
年四月,我们作出了代表持证视察的决定后,组织机关干部分头下去,会同区、县人大常委会抓了各代表小组的持
证视察活动,八个月来,开展视察的小组已占80%左右,视察内容涉及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食品卫生、乡镇企
业等十几个方面, 向市、区(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批评建议六百余条,其中多数得到落实。4、抓批评建
议的催办。为了保护代表开展活动的积极性,我们从今年召开代表大会开始,改革了催办批评建议的办法,对代表
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当即把各部门的负责同志请来,分别提出办理要求,能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
答复的拿回去研究。到八月底,会议期间所提的批评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一一答复了代表。对代表在平时开展
活动中提出的批评建议,我们会同区(县)人大一齐催办,促使问题的解决。张店区在办理代表批评建议中,努力
做到“三要三不准”,即:要提倡领导亲自办理,不准只叫办事人员写个答复了事;要层层落实办理责任制,不准
上推下卸;要按时间要求办理,不准拖着不办,提高了办理质量。在代表工作上,我们打算参照外地经验,开展好
两项活动:一是组织部分代表同人大和“一府两院”的负责同志开展对话活动,通报工作情况,直接听取批评建议;
二是组织代表对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工作以及人大任命的干部开展评议活动,以促进常务委员会和“一府两院”
的工作。
(三)关于提高例会质量问题。定期召开例会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
题是,委员的议政能力不够高,影响例会质量。为了提高例会质量,审议决定好重大事项,近两年我们采取了四种
做法: 1、年初就草拟出全年各次例会议题。一般是先由各工作室与“一府两院”协商,提出议题建议,再由主任
会议研究确定,印发“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使各部门心中有数,早作准备。每次例会召开前一个月,主任会议
再根据情况的变化重新研究一次,确定好题目,然后正式通知“一府两院”准备汇报材料,并将汇报材料提前交市
人大常委会。 2、会前组织好调查研究,专业工作室搞好初审。会前有委员的调查,也有办事机构的调查。办事机
构调查之后, 写出调查报告,连同“一府两院”的汇报材料同时送到委员手中。3、组织委员学习宪法、法律,提
高议政能力。针对每次例会审议的题目,我们首先组织委员学习有关的法律和政策。如,审议统计工作,就组织学
习统计法;审议教育问题,就组织学习义务教育法。这样做,委员懂得了有关法律,明确了衡量是非的标准,提出
的问题都比较准确。今年夏天,我们举办了委员法律知识学习会,用半月时间,比较系统地学习了六个基本法律和
中央18号文件。 通过学习,懂得了法律,明确了职责,提高了议政水平。4、吸收部分代表列席例会。人大常委会
要审议的问题涉及各个方面,而委员不可能行行都懂。为了提高审议质量,我们从今年开始,根据题目需要,吸收
部分内行代表列席例会。我们审议九年义务教育问题时,就吸收了代表中的四位中学校长、特级教师列席例会。由
于他们处在教育第一线,对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非常清楚,对如何抓好九年义务教育很有见解。所以,他们的发
言对委员启发很大,提高了审议水平。
(四)关于主动争取党委领导问题。加强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保证,从人大方面讲,就
要主动争取党委领导。我们在主动争取党委领导方面,有三点做法:一是重大问题主动请示报告,争取党委提上议
事日程。我们坚持做到:除每年两次比较全面的向党委汇报工作外,对于工作计划,重大活动安排,决定决议草案
等,也都坚持向党委汇报,待党委原则同意后再具体落实。党委也非常重视人大工作,仅去年以来,市委主要领导
就先后六次到市人大召开的会议上讲话,要求我们狠抓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依照法律规
定履行职权,对我们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起了保证作用。前段时间,我们把县、乡两级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
意见向市委汇报后,市委专门进行了研究,并召集政协及民主人士座谈协商,使我们的安排意见更加完善。二是紧
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主动使人大的审议活动同党的中心工作相吻合。如在“两打”斗争中,我们及时听
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分析斗争形势,提出合理建议,促进了“两打”斗争的深入开展。在经济体制改革、教育
体制改革、落实农村政策、发展乡镇企业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我们都努力做到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审议决定重
大事项,把党委的意图、主张变为人民的意志,动员全市人民为实现四化目标而奋斗。三是根据中央、全国人大、
省里的指示精神和我们自己的实际情况,主动向党委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如中共中央(1984)8、9
号文件下发后,我们首先在市和各区人大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然后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专门向市委写出报告,
提出贯彻建议,请市委批转。去年冬天,市委让我们对各区县贯彻执行8、9号文件情况再进行一次调查分析,提出
深入学习贯彻的意见。我们调查后,代市委向省委起草了专题报告。这个报告被全国人大工作通讯转发,对深入贯
彻这两个文件精神起了促进作用。
(五)关于人事任免问题。我们在人事任免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一是委员对拟任干部了解不够,在审议通
过时感到无所适从; 二是有的干部未履行法律手续就到职工作。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采取了三点做法:1、发现
问题及时向市委报告,督促有关部门按法办事。例如今年春天,各区县反映正副乡镇长变动过于频繁,有的不履行
法律手续就被调走或到职工作,我们对此作了全面调查,正式向市委写出有事实有分析的调查报告,建议有关部门
严格依法办事。这件事引起市委高度重视,把我们的报告批转各区县认真执行,对乡镇干部的相对稳定和严格任免
手续产生了一定作用。 2、逐步建立、完善了更加符合法律要求的任免程序。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由过去的单一举
手表决,改变为既举手表决,又投票表决;二是由过去的会前临时提议,改变为预先印发任免提议,给委员酝酿和
讨论的机会,力求避免表决通过的盲目性。三是由简单的登报公布,改为直接颁发任命书,与被任干部谈话,向他
们提出依法办事、 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和汇报工作的要求。3、严格依法办事,与组织部门共同做到:在人大
常委会未履行法律手续前,对拟任干部不谈话、不公布、不到职。我们设想,今后在人事任免问题上,人大常委会
要参与干部的考察和政绩考评工作。任命前,由人大与组织部门共同考察;任命后,人大要适时对其进行政绩考评,
切实把好干部任免关。我们还想在实践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干部的任免和考评制度,使人事任免工作趋向法律化、
制度化、程序化。
(六)关于自身建设问题。我市成立人大常委会六年多来,自身建设逐步加强,我们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组织建设。成立初期,我们只有十几个人,很不适应工作需要。一九八四年,我们建立了政法、财经、文
教三个专业工作室,办公室设置了秘书、行政、代表、人事四个科,人员增加到50余人。今年下半年,我们又成立
了城建工作室,办公室又增设了信访科,老干科,机关已增加到60余人。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九八四年之前,人大机关只有两个大学生,现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25人,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35%。从
年龄结构看,年富力强的占了多数,工作人员中45岁以下的占了总数的60%。根据新的组织法规定精神,我们拟于
明年的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政法、财经、教育科学、城建四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常务委员会议题的初审工作。同时,
我们还打算适当增加人大常委会中专职委员的比例,以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
二是思想业务建设。近几年我们注意抓了机关干部的理论学习。在整党中,大家普遍学习了规定的学习文件;
在“普法”教育中,机关干部普遍学习了宪法、地方组织法、刑法、刑诉法、民诉法等几个法律,并参加了普法考
试,成绩较好。同时,结合例会议题,机关干部还普遍学习了环保法、森林法、义务教育法等几个专门法律。为了
交流全市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和经验,我们于去年和今年分别召开了法律监督工作座谈会,对全市五区一县人大常
委会做好法律监督工作起了一定促进作用。
三是作风建设。我们主要抓了加强调查研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问题。自一九八四年以来,凡“一
府两院”提交审议的议题,办事机构都能够深入下去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写出调查报告,交委员审议参考。
从一九八四年至今的三年中,办事机构共写出有材料、有分析、有建议的调查报告70余份,对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重大问题起了重要作用。
四是制度建设。一九八三年以来,我们先后制订了一些必要的规章制度。代表工作方面,有处理代表批评建议
暂行办法、联系代表暂行规定、持证视察试行规定;例会制度方面,草拟了关于人大常委会会议若干问题的暂行规
定;转变作风方面,有主任接访代表和群众制度、机关室、科岗位责任制度;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理论学习日制
度、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等。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行,提高了市人大机关的工作效率。为了使地方人大工作更加
趋向制度化、法律化、程序化,我们设想,从明年开始,除继续修订完善已有的制度外,还要再制订四个制度:1、
关于加强与“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制度;2、关于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若干规定;3、关于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的试行规定; 4、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试行条例。通过这些制度的制订和实行,把我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提高到一
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