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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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
按照省民政厅有关文件要求,各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婚姻登记工作交由民政部门管理,到1986年底全部
实行了归口管理。为了进一步做好婚姻登记工作,新的《婚姻登记办法》发布后,市民政局及时制订了“关于贯彻
执行新的《婚姻登记办法》 的意见”,市政府于1986年3月26日转发给各区(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
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市直各部门贯彻执行。意见中突出强调:(1)搞好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制观
念;(2)对婚姻登记员普遍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3)对婚姻登记工作,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清理;
(4) 建立健全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和出证制度。为了搞好对《婚姻登记办法》的宣传,市民政局会同市委宣传部、
市妇联、团市委、市总工会、司法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等8个部门,联合转发了省直8个部门“关于宣传贯
彻新《婚姻登记办法》的联合通知”。各级组织都按照“意见”和通知要求开展了宣传,落实了措施,使新的《婚
姻登记办法》 基本上达到了家喻户晓;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1986年全市依法登记结婚的共39684
对,登记离婚的153对,涉外婚姻2对。清查处理了非法婚姻174对。培训婚姻登记员104名。全市共建立起婚姻登记
处101处,并普遍建立起了婚姻登记档案。

(崔元启)

开展“五好”家庭活动
全市“五好” 家庭活动已纳入淄博市文明建设总体规划, 统一领导部署,统一检查评比。市妇联重新修订了
“五好”家庭条件、制订了检查评比细则,不仅评选“和睦型”的家庭,还增评“知识型”、“开拓型”、“事业
型”、“比翼齐飞型”、“勤劳致富型”等一大批具有时代特色的新型“五好”家庭。为了配合“五好”家庭活动,
各区、 县妇联广泛开展了缔结“姊妹户” 活动、“四比”(与自己家老人比吃、比住、比穿、比用),“四看”
(看谁家的老人吃得好、住得好、穿得好、心情愉快)活动和“理解年轻人”、“如果我老了”等大讨论。1986年
全市共评出“五好” 家庭170898户, 占总户数的34%。 按城乡分,城市“五好”家庭15661户,占9.16%;农村
“五好” 家庭155237户, 占90.84%。 按类型分,知识型6655户,占3.89%;开拓型6716户,占3.93%;核心型
9137户, 占5.35%;致富型29203户,占17.10%;和睦型95708户,占56.00%。同时,还评选出好婆婆12119人,
好媳妇146 35人,好小姑4521人,好妯娌6800人,好丈夫2507人。大量“五好”家庭的出现,提高了家庭素质,转
变了家风、民风、社会风气,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团结。评选的范围也从一家一户发展到评选“五好”楼院、街道、
村镇以及机关、学校。这项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活力。

(刘萍 钟新慧)

家庭教育工作的新发展
1986年淄博市家庭教育工作发展迅速。是年,淄博市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会成立;各区县均建立家庭教育研究机
构; 全市107个乡镇、办事处都建立了家庭教育指导小组,村配备家庭教育辅导员。全市共举办家庭教育培训班21
期,参加学习的1045人。同时从实际出发,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造舆论,普及科学育
儿知识。全市有以小学、幼儿园、妇女之家为阵地的家长学校,有街道办事处组织的家庭教育咨询站,还有形式多
样的爸爸、妈妈学习班,爷爷、奶奶学习班。全市各类家长学校、咨询站、学习班共880处,参加学习的家长53800
余人。周村区张坊乡张坊村和周村区下河小学,在抓家庭教育方面成绩显著。他们开展这项工作多年,形式多样,
内容新颖,自办家庭教育小报,建立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卡”、召开各类座谈会,订阅各种家庭教育刊物。1986年
秋,市妇联特邀北京市教育科研所、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三位幼儿教育专家来淄博市参观讲学。

(钟新慧 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