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淄博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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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概况
淄博地区的保险工作始于1950年7月,由中国人民银行淄博支行办理国内保险业务。1951年4月成立中国人民保
险公司博山支公司, 归人民银行兼管,配专职保险干部12名,开展以强制为主的保险业务。1952年5月,中国人民
保险公司淄博专区中心支公司成立,并在全地区八县二市设立支公司或代理处,保险干部共231人,保险种类16项。
1955年3月,淄博专区中心支公司更名为淄博市支公司。
在建国初期的8年中,淄博保险业共收入保险费404.4万元,支付各种赔款41.9万元。另外,还配合有关部门开
展防灾检查,赠送消防器材,这些活动,对社会的防灾防损起了一定作用。由于“左”的思潮的影响,1958年10月
撤销了保险机构,停办保险业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工作重点的转移,淄博市于1980年10月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并在市人民银行内
成立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淄博市中心支公司。 1984年1月,保险公司与市人民银行分设,改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淄
博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市保险公司)。“六五”期间,市保险公司在五区一县均设立了办事处(支公司),保险人
员发展到251人,服务领域由城市扩大到农村,由初期单一的国营企业财产保险扩大到机动车辆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和涉外保险等35个保险种类。至1985年底,全市有1485家企业、23600辆机动车、240858
户家庭参加了各种保险, 总保险额为66.4亿元。 国内业务保险费收入平均每年递增20.5%, 5年累计收入保险费
4800多万元;涉外业务保险费收入17.8万美元。5年中,对8千多起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给予了1300多万元的经济补
偿。 如1982年11月9日,山东铝厂水泥厂遭受冰凌灾害,储料库倒塌,致使全厂停工停产。保险公司闻讯后立即赶
赴现场勘察,及时支付赔款85万元,使该厂灾后第九天就全面恢复了生产。

(翟乃文)

1986年工作综述
1986年,市保险公司坚持改革,加强经营管理,开拓服务领域,促进了保险事业的发展。
一、 保险业务增长速度创历史最好水平。 1986年开办的国内业务保险种类扩大到38项; 各险种总保险额达
117.4亿元,比1985年增加51亿元,增长76.8%;全年收取保险费2290.5万元,比上年增加687.3万元,增长42.9%,
超额39.9%完成了省分配的年度计划。涉外业务保险金额达2900万美元,全年收入保险费15.9万美元,比上年增加
1.6万美元, 增长11.2%,超过省分配计划127%。全年共处理各种灾害事故赔案6534起,支出赔款723.3万元,比
198 5年赔案增加1093起,赔款增加119万元。1986年全市保险干部人均保险费收入为9.2万元,在山东省列第二位。
二、 保险机构进一步完善,干部队伍继续扩大。1986年底,全市保险干部职工共278人,比1985年增加27人,
其中市公司机关达到60人。为适应保险事业发展的需要,市保险公司对机关内部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城
市业务科和农村业务科合并为国内业务科,增设了纪检、工会、审计、宣调、防灾理赔、涉外业务等机构,至年底
共设置11个科室。
市保险公司还借助社会力量开展代办业务。1986年代办单位由原来的市工商银行、市农业银行、农机公司、交
通监理部门扩大到中国银行、铁路、经管站、个体劳动者协会等单位,在全市初步形成了以保险干部为主体、专兼
职相结合的保险工作网络。
三、经营管理得到加强。为了提高保险的经济效益,1986年市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了经营管理工作,建立、健
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订了《提高业务质量、加强内部管理实施细则》。为了维护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市保险公
司还聘请了两名常年法律顾问。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市保险系统的经营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
化,在全省保险系统内部经济核算检查评比中,荣获第二名。
四、保险宣传更加深入。市保险公司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茶话会、书画展览、有奖猜谜等形式,加强
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增强了宣传效果。在1986年全国保险宣传月活动中,各级新闻单位发表和播出有关淄博保险内
容的稿件138件;放映幻灯1374场,观众达100万人次;保险公司在全市各地建立保险咨询站57个,开展咨询服务活
动239次,接待群众84000多人次;利用各种形式散发和张贴保险宣传材料、图片75万份。在全省保险宣传月活动总
结评比中,荣获二等奖。
五、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1986年,淄博市保险系统除张店办事处外,均
实现了党风好转达标要求。党风的好转带动了行业风气的好转,广大干部自觉地抵制不正之风。全年拒收贿赂的21
人,27人次,拒收各种物资(折款)、现金1300多元。全市保险系统除桓台县支公司外,均进入了文明单位行列,
其中博山、临淄区办事处,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翟乃文)

开辟新险源
为了适应淄博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贸易经济往来的需要,市保险公司在巩固发展已有险种的同时,又积极开
辟新险源,使保险业务取得新的发展。
一、企业财产保险,是淄博市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开办的主体险种,也是保险费收入的主要来源。1986年全
市在保户数达2066户, 收保险费816万元,占总保险费收入的35.6%,比1985年增加507户,增加收入133万元,增
长19.5%。近年来,随着价格体系的改革,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与现值差异日益增大,为了使企业出险后能得足额赔
偿, 1986年征得省保险公司的同意, 在全市实行了企业固定资产上浮20%承保的办法,全年按上浮承保的企业达
112 1户,占全部在保企业的55%,仅此一项就增收保险费76万元。
二、运输工具保险,是淄博市开办的第二大险种。全年承保各种机动车36000辆,收保险费710.5万元,占总保
险费收入的31%,比1985年增加12900辆(含自行车增加10900辆),增加收入191.7万元,增长37%。
三、货物运输保险。全市有铁路货运条件的24个车站,1986年全部开办了货物运输保险业务,公路货运也开始
办理承保业务。全年共办理货运保险业务12.5万多笔,收保险费246.8万元,比1985年增加122.3万元,增长90%。
四、家庭财产保险。1986年底淄博市参加家庭财产保险的户数达35万户,覆盖面为50%。其中,张店区覆盖面
达到88.9%,博山区达到80.6%,这两个区已实现了保险区。普通家庭财产保险全年收保险费95.4万元,比1985年
增加12.5万元, 增长15%; 家庭财产“两全” (5年内出险全赔, 5年到期保险费全退)保险在保户数由上年的
10900户发展到51400户,增长4.7倍,保险储金累计达159.6万元。
五、农业保险。主要是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全年共收入保险费14.7万元,比1985年增加6.3万元,增长75%。
开办的险种主要有养鸡保险、 养猪保险、 奶牛保险、小麦火灾保险等7个险种。小麦火灾保险共承保120万亩,比
1985年增加33万亩,承保面占1986年全市小麦播种面积的80%。
六、人身保险。1986年全市加入各种人身保险的人数达38万人,收保险费407万元,比上年增加221.5万元,增
长119%,承保比重占国内业务总收入的1/5。在开办的8个险种中,1986年新开办的乡镇企业职工养老金保险、学
生平安保险、母婴安康保险等险种,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至年底,参加乡镇企业职工养老金保险的企业
共38个,承保1726人,收保险储金64.8万元,其中临淄区辛店镇西王居委会为75名居民全部投了养老金保险,一次
性趸交保险储金26.1万元。学生平安保险已达27.3万人,占全市在校中小学生的59%,收保险费47万元。

(翟乃文)

防灾、防损与经济补偿
一、防灾、防损。为加强防灾、防损和经济补偿工作的组织管理,1986年,市、区两级保险公司,都相继建立
了防灾理赔科,积极开展防灾防损工作。一年来,保险公司配合公安、消防、交通、监理、防汛等部门进行交通事
故、 小麦火灾、棉花防火等防灾检查6次,共检查700多个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建议2
千多条。 在省供销社、公安厅、保险公司等4部门联合组织的以棉花防火为中心的百日安全竞赛活动中,淄博市保
险公司获第四名。1986年,市保险公司共支付防灾经费12.9万元,主要用于防灾检查,购买防灾器具和防灾宣传等。
如对参加学生平安保险的中小学校赠送配有药品和医药器械的卫生保健箱900个,支出4万多元。同时,保险公司还
注意加强与有关单位进行防灾联系,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供风暴信息,对避免和减少灾害事故
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了积极的作用。

0385001;1986年7月17日,临淄区遭受了大面积的风、雹灾。7月22日保险公司在边河乡召开现场赔付大会。图为临
淄区副区长王光生在现场会上向受灾保户发放赔款。 (临淄区保险公司 供稿)

二、经济补偿。随着保险事业的迅速发展和服务领域的不断扩大,市保险公司认真贯彻“主动、迅速、准确、
合理”的理赔方针,使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保障了地方经济发展,安定了群众生活。1986年,
保险公司共处理各种灾害事故赔案6534起, 支付赔款723.3万元。其中机动车出险占很大的比重。1986年机动车辆
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出险率达15%, 全年共处理赔案3737起,占总赔案数的57.2%;赔款517.1万元,占总赔款额的
71.5%。
1986年7~8月,张店、临淄两区接连两次遭受暴风雨和冰雹的袭击,使20个乡镇的企业和人民群众在生产和生
活方面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灾害发生后,市、区保险公司都及时赶赴现场,配合地方党政部门组织救灾和赔付
款。保险公司在两次灾害中共受理赔案951起,赔款2.9万元。齐鲁石化公司第一化肥厂遭受暴风雨袭击,使58户居
民的47台电冰箱、 3台电视机、13台录音机烧坏。市、区保险公司及时组织人员对受灾保户逐一进行勘查、登记,
并同厂方研究了修复和赔款的具体方案,很快稳定了职工的情绪。这一消息在《石化工人报》、《山东工人报》、
《中国石化报》上刊登后,进一步扩大了保险的影响。博山区域城镇小乔村草绳厂,1986年11月28日晚,草垛突然
失火, 市、区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参加救火。大火烧了4天4夜,共烧毁稻草3千多吨,核损后,保
险公司给该厂支付赔款14.6万元,使这个村办企业迅速恢复了生产。

附:淄博市1986年国内保险业务统计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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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保费收入 │较上年(+-) │(+-)% │占全市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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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2904745 │6872464 │42.8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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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 │7317846 │1926534 │35.4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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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 │4908089 │1501815 │44.1 │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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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 │3201928 │720837 │29.1 │14 ┃
┠──────┼────────┼───────────┼────────┼──────────┨
┃临淄区 │3350518 │1536128 │80.4 │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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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 │2458322 │759282 │44.7 │10.7 ┃
┠──────┼────────┼───────────┼────────┼──────────┨
┃桓台县 │1504861 │468836 │45.3 │6.6 ┃
┠──────┼────────┼───────────┼────────┼──────────┨
┃市公司 │163181 │-40968 │-20.1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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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