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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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为了深入贯彻省委[1985] 12号文件和省“五四三”活动委员会[1986]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神
文明建设,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力争年底实现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的明显好转,争创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城市,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在抓紧端正党风,抓紧经济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争取年底实现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的明
显好转,对于促进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全市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实现振兴
淄博的奋斗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城市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怎样,对于整个社会有着重大的影响。近几年,
我市通过狠抓端正党风,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综合治理脏乱差,建设
文明单位,社会秩序有了很大好转,环境状况明显改观,人们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
相比,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市容市貌、服务质量还有一定差距。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开放搞活政策的贯彻和经
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挫伤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妨碍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大力开
展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争取年底实现全市城区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明显好转的奋斗目标,是当前全市工作的一
个重点,是摆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明确实现城市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明显好转的标准

1、 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以共产主义为核心的理想、道德、法制教育不断深化。人们自觉树立主人翁思想,端
正劳动态度,关心国家,爱护集体,顾全大局,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参加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普遍提高。按酬付
劳、见利忘义、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和行为受到抵制。
2、 社会道德风尚良好。十个字日常礼貌用语基本普及。遵守社会公德、尊师重教、尊老爱幼、团结友爱、助
人为乐、见义勇为、义务服务等社会主义新风初步形成,移风易俗,人们自觉实行晚婚和计划生育,陈规陋习、封
建迷信活动明显减少。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不道德行为受到制止和鄙视。争当文明市民、创建文明单位和评选五好
家庭活动成效显著。
3、 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转变作风,克服官僚主义、衙门习气和以权谋私、自由主义等不正
之风,主动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各行各业特别是商业、服务业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遵守职业
道德,普遍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接受群众监督,认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少秤短尺、掺假使杂、乱搭配、
乱涨价、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明显减少。制造、出售假冒商品和有毒有害商品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公安、
工商、税务、卫生检疫、交通监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廉洁奉公,文明管理,纪律严明。
4、 文化场所管理严格。录像、小报、刊物、街头书摊的审批手续和管理制度健全,检查措施落实,制造、贩
卖淫秽、反动音像制品和书刊小报的行为受到制裁。各种舞会、演出晚会、音乐茶座、曲艺场所秩序良好风气正。
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采,内容健康。
5、 “四场”秩序稳定。体育场、影剧场、商店市场、旅游场所以及繁华街道、闹市区、车站等公共场所,不
发生重大寻衅起哄、打架斗殴、破坏公物事件,严重干扰社会治安的现象基本杜绝。农贸市场管理良好,对欺行霸
市、投机诈骗、偷税漏税、哄抬物价行为有制裁措施,处理及时。
6、 犯罪案件减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扎实,严打斗争成效显著,刑事案件发案率稳中有降,破案率
明显提高,治安案件也有相应下降。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基本安全无事故,失足青少年和刑释解教人员等帮教对象
绝大多数无重新犯罪,多数有明显转变。那些在新中国已经绝迹而重新出现的丑恶现象得到清除。
7、 交通秩序良好。市区主要马路、街道做到人车分道,按章行驶。开病车、飞车、无证驾车、酒后行车等违
章现象基本杜绝,交通事故上升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8、 环境面貌整洁美观。门前“三包”、内部卫生包干责任制落实,卫生保洁队伍健全,并认真履行职责。卫
生达标活动广泛开展,达标单位达到百分之六十左右。主要街道、繁华区和公共场所卫生设备配套齐全,拉圾及时
清运无积存,路面平整洁净,环境污染逐步得到治理,饮食、食品卫生状况良好。绿化覆盖率两年共提高百分之五
左右,人均占有公共绿地有明显增长。

三、当前应着重抓好的几项工作

1、 抓好宣传,层层发动。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是全社会的事,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事。因此,动员社会的
每一个单位,每一位公民,积极投身到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中来,是搞好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各级领导都要
十分重视宣传发动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完成所肩负的任务。各
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使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
要意义,实现社会风气、社会秩序明显好转的标准条件,真正达到家喻户晓。
2、 抓党风,带民风。端正党风是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各级党委要按照市委的部署,坚定不移
地抓好端正党风工作。广大党员特别是担负领导职务的党员要带头抵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好的党风带动促进
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的好转。各级党、政、军机关和人民团体,要首先提高文明水平,做城市文明建设的表率。广
大团员、青年要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生力军的作用。所有抓精神文明的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3、 抓教育,重治本。加强思想建设,培养“四有”新人,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要建文明市先育文明
人,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城市,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思想建设上,放在抓人的教育培养上。要继续抓好党性、党纪教育,
抓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育,抓好理想纪律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抓好社会主义法制和民主教育,抓好
形势政策教育,抓好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搞好理论研究工作。要抓好科学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工作。要继续
大力开展“五四三”活动,开展“双心”活动,开展“十看十比十学”活动,以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修养、文化素
质、道德水准,奠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
4、 抓重点,突难点。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要善于抓主要矛盾。交通秩序、四场秩序、服务质量、环境
面貌和薄弱环节,是工作重点。六个城区也是重点,张店更是重点。从每个城区来看,主要马路、公共场所是重点。
所谓难点,是指“脏”“乱”“污”,城郊也是一大难点,城乡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系统、各单位都要针对
自己的重点,难点,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继续开展“门前三包”、“门
内达标”、“一要三禁”活动,使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化、标准化、持久化。
5、 抓基础,上水平。文明单位的建设工作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继续抓紧抓好。要利用各种
形式掀起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单位、创文明城市的热潮。首先要从做文明市民抓起,要教育广大群众养成文明习惯,
提高文明素质。对各种文明规约和守则,共同遵守,互相监督,人人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在单位做文明职工,
在家庭做文明成员,在社会做文明市民,为建设文明城市奠定基础。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要上水平、上台阶,要向
系统性、区域性发展。要抓好文明单位的横向联合,把各种共建活动搞得更加广泛,更加深入,使城市精神文明建
设建立在扎扎实实的基础工作上。

四、切实加强对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1、 要统一指挥,分线作战,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涉及全
市上下、方方面面,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健全部门、地区岗位责任制,做到“一统”、“两
分”、“三抓”、“三负责”。
“一统”就是党委、政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为了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统一领导,市委确定成立“淄博市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指挥、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组织等工作。
“两分”即按“条条”、“块块”分线作战。系统部门为一条线,把八项标准分解归口,各负其责,上下对口,
抓好落实。条条、系统的具体分工是:
①以市委宣传部为主,企业部、淄博日报社、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团市委配合,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单
位建设、文明市民活动方面的工作。
②以团市委为主,市妇联、市民政局、市计生委配合,负责道德风尚、五好家庭、计划生育,移风易俗等方面
的工作。
⑨以市委企业部为主,市委接待处、市商业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外办、市交通局、市公用
事业局、市邮电局配合,负责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方面的工作。
④以市文化局为主,市广播电视局、市出版分社、市分安局、市工商局配合,负责文化场所管理方面的工作。
⑤以市委政法委为主,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体委、市文化局、市商业局配合,负责犯罪案件、
社会治安、“四场”秩序管理,以及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⑥以工商局为主,公安局配合,负责农贸市场管理工作。
⑦以市公安局为主,市交通局配合,负责交通秩序方面的工作。
⑧以市城乡建委为主,市爱卫会、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处配合,负责环境面貌和食品卫生
方面的工作。
“块块”主要指各区、县。各区、县要对本地区所有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出统盘安排,抓好本地区的
综合治理。市属以上大企业,既要接受条条领导,又要接受块块指挥。要坚持分线作战,密切配合,块块为主,条
块结合,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
“三抓”就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的同志靠上抓,职能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
“三负责”就是按照八项指标进行考核,哪个单项指标没有落实,有哪个职能部门负责,哪个区、县拖了全市
的后腿,有哪个区、县负责;哪个单位出了问题,有哪个单位的领导负责,追究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同志要有全局
观念、整体观念,要以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高度负责的责任感,拿出抓改革、抓经济建设那样的劲头,积极主动地
做好自己的工作。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在以上牵头单位设立八个小组,分别负责落实考核、检查、验收各自分工的任务,
由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配合单位派一名同志参加。以上所有单位都要指定一名科室负责人作为市精神
文明建设委员会的联络员,及时通报情况。原市“五四三”办公室改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该办公室要充
实加强,负责做好日常工作。负起责任,努力做好工作。
2、 认真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市里决定搞两次检查。九月中旬由以上八个组根据各自分工的任务,对各区、县
对口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制订措施,限期改进。检查后各组要向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
会写出报告。第二次在十一月中旬,由八个组按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城市的标准条件,分别对各区县进行全面检查,
并按照八条标准评选出精神文明建设单项先进区、县,然后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组织综合检查验收,评选出精
神文明先进区县,于八七年一月召开全市表彰大会,予以命名表彰,同时命名表彰文明单位。各区、县要按照市里
的计划安排自查。在检查中,要注意既要严格标准,又要保护群众积极性。要抓两头,带中间。通过检查,要大力
表彰先进的,批评教育后进的,处罚违法犯罪的,以此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检查中还要注意从实际出发,要
从人民群众需要出发,从原有的基础出发,看发展,看变化,看效果,防止形式主义,防止做表面文章,防止搞超
财力建设。有关情况、指标、数字要核实准确,力戒弄虚作假。
3、 要坚持两个文明一齐抓的方针,城市精神文明建设,要立足于促进改革,促进开放,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
济的发展,促进“七五”计划的胜利完成。要“两个文明一起抓,两个任务一起下,两副重担一起挑,两个成果一
起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