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口和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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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全市总人口684.63万人,比上年增加6.11万人,增长0.9%。其中市区218.38万
人, 增长1.58%,五市(县级)465.26万人,增长0.58%。全市人口出生率11.96‰,死亡率
6.62‰,自然增长率5.34‰。
城乡居民生活继续改善。据抽样调查,全年市区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5357元,生活
费支出
4606元, 分别比上年增长38.1%和32.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8.8%和13.9%。农民
人均
纯收入2225元, 比上年增加531元,增长31.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7%,生活费支
出172
3元, 比上年增长26.8%。但低收入居民和困难企业职工由于物价上涨,生活受到影响,
有的还
比较困难。城市居民每百户家庭高档耐用消费品年末拥有量分别为:电风扇102.5台、
洗衣机
81.5台、电视机121.5台, 其中彩电100台、录放相机42.5台、组合音响15台、照相机
60.5架、电冰箱(柜) 99台、空调器3台。农村每百户农民家庭高档耐用消费品年末拥
有量分别为电视机109台, 其中彩电43台、电冰箱28台、电风扇105台、洗衣机16台、
收录机41台、摩托车14辆。
劳动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全年城镇安排就业2.07万人,失业率2.18%。年末全市
职工
总人数111.6万人,比上年增长1.3%,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11.7万人,增
长3
8.5%。
全市职工工资总额68.3亿元,比上年增长14.8%,职工平均工资6164元,比上年增加
709元,增长13.0%。城乡居民储蓄继续增加,年末城乡居民储蓄267.3亿元,比上年末增
加75.4亿元, 其中城镇224.9亿元,农村42.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6.5亿元和8.9亿
元。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全年新建成住宅245.7万平方米, 开工改造6处棚户
区片,4
处已回迁安置。 “广厦工程”一期已基本完成。年末城区居民人均居住面积8.1平方
米,比上
年增加0.3平方米。据抽样调查,农民人均居住面积23.03平方米,比上年减少3.7%。
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稳步发展。1995年全市各类社会福利床位6720张,收养5814人。

注: 1.公报所列国内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
比价格计算;
2.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