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市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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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正之风
的通知》精神,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在回顾检查前几年选拔任用干部的基础上,对各市
(区)委、干部协管“口”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贯彻《通知》精神的情况进行了
检查。这次检查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和个别交谈等方式,共召开座谈会19个,参加
座谈人数106人,个别谈话33人。对党委(党组)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
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 有没有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在讨论研究干部时,是
否存在着临时动议现象; 在干部人事问题上有没有跑风漏气、凭亲疏好恶选人用人、
封官许愿、给官送官等问题。对组织人事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选拔任用干部制度
建设情况;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考察考核干部的情况;抵制干部工
作中的不正之风、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情况; 听取群众对选拔任用干部
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看, 各市、区和市直党委(党组)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注意
抓了3点:1.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社会公论,普遍建立并推行了民主推荐和民主评议制
度,同时能够按照上级有关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做到了严格组织考察,注意发扬民主,坚
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搞
临时动议; 2.能够坚持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3.积极探索建立公平、平
等、竞
争、择优选拔任用干部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