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卫生事业概况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2&A=9&rec=816&run=13

全市各类卫生事业机构1347所。其中医院228所(县及以上医院97所 ,乡镇卫生院
131所),疗养院、所29所,门诊部、所1018所,专科防治所、站16所,卫生防疫机构18所,
妇幼保健机构12所
,药品检验机构8所,高等医学教育机构1所,中等医学教育机构7所,其他卫生机构10所。
全市拥有医疗床位25282张,比上年增加550张。按社会人口计算,全市每千
人口享有医院
病床2.65张,比上年增加0.01张。
全市从事卫生事业人员38381人, 比上年增加599人。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
29816人, 占从业人员的77.7%;管理人员3629人,占从业人员的9.5%。全市个体开业人
员1180人,比上年增加22
1人。在卫生技术人员中, 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7833人,中专学历毕业生13768人;获得
主任医师
级技术职称326人, 获得副主任医师级技术职称2159人,获得主治(主管)医师级技术职
称7612人
。 在卫生技术人员中,拥有医生13840人,护士9117人,医护比为1.5∶1。
全市各医院诊疗人次1268.2万, 比上年减少18.7万人次。 其中门、 急诊
1193.3万人次
,比上年增加9万人次。全年各医院出院总人数284311人,比上年增加11791人。全市各
医院平
均开放病床17231.5张,比上年增加479.1张;病床周转次数16.5次,比上年略有提高;病
床使
用率65.9%, 比上年有所降低;平均病床工作日240.5天,比上年减少7.2天;出院者平均
住院
日13.8天,比上年降低0.8天。
卫生改革 按照“总量控制,供需平衡,合理布局,职能调整”的原则,继续对区域
内的部分医
疗卫生机构实行撤销和合并, 将市妇幼保健所和市妇产医院合二为一组建了青岛市妇
幼保健院
; 平度市将13处效益较差的乡镇卫生院予以撤销合并,设立了13处门诊部,使原来的45
处乡镇卫
生院归并调整为 8处中心卫生院和24处乡镇卫生院。
按照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保健的需求,及时转变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营机制,
合理调整卫生
机构职能。城市大医院重点加强学科建设,提高其解决疑难杂病的能力;农村中心卫生
院主要以医疗为主兼顾防保;乡镇卫生院主要以防保为主兼顾医疗。
按照优化资源、提高效益、加强监督的原则,建立医疗设备评估论证制度,
对各单位申报
的大型医疗设备购置或报废进行论证、鉴定, 避免了医疗设备的重复购置和浪费。建
立卫生内
部会计师事务所,加强了各医疗卫生单位经济管理,堵绝了经济活动中的一些违纪现象,
强化了
监督约束机制。
农村卫生 全市农村8市(区) 提前6年全面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 的
规划目标。为
了巩固全市初级卫生保健取得的成果,制订了《初级卫生保健奖惩办法》,继续加强初
级卫生
保健工作。
1995年,青岛市把乡镇卫生院建设作为农村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继续动员
社会各界增加
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据统计, 全年各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农民群众等共向卫生
院投入达
1200万元,加强了各级卫生机构和组织建设。
1995年青岛市积极开展了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卫生技术扶贫工作,共有9家医
院、15个专业的70名卫生技术人员到全市14个乡镇卫生院帮助技术建设, 举办专题讲
座300多次,提高了农村
的医疗技术水平。派出了4批17名专家组成的医疗技术扶贫组,赴沂南县帮助技术建设,
深受当
地群众的好评。5月初市卫生局赴即墨市长直镇宋家庄村进行了扶贫开发调研,制定了
扶贫开
发措施。年内已投资10万元帮助该村打井,安装自来水管道;投资3000元为该村安装了
电话。
同时还积极为该村希望工程捐资。10月份,赴三峡进行对口支援,援助湖北宜昌医疗器
械折款
17万元。市立医院为配合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特开设了“扶贫病房”,深受群众欢迎。
妇幼保健 为配合《母婴保健法》的贯彻实施, 1995年市政府以市长35号令发布
了《青岛市妇
女儿童保健管理暂行规定》 , 把全市妇幼保健工作纳入依法管理轨道。5月份举办了
《母婴保
健法》培训班,6月份全市上下开展了《母婴保健法》宣传活动。
积极筹划建立青岛市残疾儿童医疗康复中心。该中心由市政府投资1531万
元, 建一处集医疗、保健、康复、科研、娱乐、购物为一体,以市儿童医院为依托,以
国际先进水平为目标,系
国内一流水平的康复中心。1995年底,该中心在市儿童医院正式挂牌。年内,崂山区政
府投资
500万元兴建5000平方米的妇幼保健院; 市南区政府将投资100万元新建的党校转让给
妇幼保健
所,作为全区妇幼保健服务的业务用房。
1995年, 青岛市各市、区及二级以上医院全部达到国家级爱婴医院标准。
通过加强预防保健工作和开展创建爱婴医院活动,全市婴儿死亡率低于15‰,孕产妇死
亡率低于20/10万,婴儿
4—6个月纯母乳喂养率由30%上升到74.9%,产妇产后出血发生率低于2%,新生儿发病率
明显下
降。省卫生厅授予市卫生局“创建爱婴医院成绩突出单位”称号。
卫生防疫 1995年,加强对急性肠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制定了《青岛市预防控制
急性肠道传染病实施方案》、《关于加强霍乱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青岛市建设工
程施工现场卫生管
理暂行规定》等, 急性肠道传染病发病人数比上年同期下降92.01%。积极开展了消灭
脊髓灰
质炎和消除碘缺乏病活动。市政府与各市、区政府分别签订了《消灭脊灰目标责任书》,
加强
了消灭脊灰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已连续5年未发生野病毒引发的脊髓灰质炎病例,各项
监测指标
均达到卫生部制定的消灭脊灰标准, 已通过省卫生厅和卫生部的联合检查验收。组织
对平度市
碘缺乏危害进行了调查以及对消除碘缺乏危害的督导和检查。12月份顺利通过省卫生
厅组织
的消除碘缺乏病达标考核验收, 达到卫生部制定的消除碘缺乏病标准。加强慢性病防
治工作、
结核病控制项目的督导管理工作以及性病和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全年法定传染病总发
病率较
上年下降25.08%;儿童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达99%,组织4岁以下儿童50万人次强化
服苗。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5月份对全市2000余家中、小饭店进行了拉网式食品
卫生大检查,共
限期改进户数218户, 罚款90户次,停业整顿1368户。食品卫生合格率达到94.9%,餐具
消毒合
格率达到80.1% 。开展了卫生防疫站等级评审试点工作, 市卫生防疫站和平度市卫生
防疫站
分别达到全国计划单列市和县(市)级一等防疫站标准。
爱国卫生 1995年,全市的爱国卫生工作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重点,制定了《青
岛市创建国
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在全市城乡开展了以“人人动手,美化青岛,建设现代化国际
城市”
为主题的第七个爱国卫生月活动, 彻底整顿市容环境卫生。全面开展了单位内部和居
民楼院卫
生综合治理, 开展了居民楼院卫生达标活动和创建卫生单位活动,市内四区11129个居
民楼院卫
生已达标8855个, 达标率达到79.6%。4月份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考核鉴定,9月
份迎接
了第三次全国城市卫生大检查。胶州市成为青岛市第一个县级国家卫生城市。大力抓
了灭蝇、灭鼠工作, 较好地巩固了全国灭蝇先进城区和无鼠害成果。省、市人大常委
会批准通过了《
青岛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健康教育工作初见成效。农村卫生改水、改厕
工作发
展较快,氟害问题已全部解决。
医政管理 1995年,重点加强了医院分级管理的复审工作,有效地杜绝了医疗事故
的发生。在
医院分级管理中, 继续推行护理工作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护士管理办法》, 已有
8611人获得
注册护士证书。进一步加强对输血工作的管理, 保证了血源质量。市红十字会中心血
站7月份
正式通过山东省血站达标验收。加强院前急救工作, 有效地提高了本市在突发性事件
中的医疗
救援水平。
在全市全面开展了医疗机构整顿、注册、登记工作,到1995年底,全市已有
3876家医疗机
构注册登记。共查处非法行医、违法行医案件250起,取缔180家,停业整顿、限期改进
40家,罚
款9.5万元,没收各类药品300多种,折合人民币6.5万元,较好地解决了人民群众不满意
的“办医乱、滥办医”问题,打击了非法诊疗活动及游医药贩,保证了群众医疗用药安
全。
医学科技 制定了《关于培养选拔跨世纪优秀学科带头人的实施意见》,规划在3
年内培养选
拔100名政治素质好,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卫生技术人员。这项规划工程
已全面
启动。鼓励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大力开展医学科研, 对99项申报青岛市医药卫生科技发
展计划的
项目组织了评审,市以上科技发展计划卫生项目立项18项,获市以上科技进步奖27项。
制定下
发了《青岛市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意见》,确定重点学科7个,投入资金100
万元,基
层配套资金200万元。1995年拥有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7人;有48人赴国(境)外进行
技术交
流或考察。有1864名护理人员参加自学考试。加大科技投入, 全市医学科技发展基金
由原来占
卫生事业经费的3%增加到5.7%。
药政管理 1995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
神,积极开展药品质量大检查,共查处假劣药品案件82起,罚没款29万元,取缔无证经营、
无证制剂、游医药
贩36起,行政处罚70余次,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了医药市场,保
障了人
民用药安全有效。市卫生局获全国卫生系统执行《药品管理法》先进集体称号; 药检
工作受到
省卫生厅的表彰。
中医工作 1995年, 主要抓了中医医院的分级管理工作。青岛市中医医院在年初
达到“三级甲
等医院” 的基础上, 5月份又顺利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全国示范中医院评审
验收,达
到全国示范中医医院标准。在农村各市(区)开展了中医医院创“二甲”活动。继续抓
了老中
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又有10名中青年中医药业务骨干被确定为第二批中医药
学术经验
继承人。进一步抓了中西医结合工作,青岛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达到“ 三甲”标准。
行业作风建设 以刹“红包”、治“回扣”、净化医药市场为纠风工作重点, 在
全市卫生系统实施了“啄木鸟”工程,制定了药品采购和基本建设等管理制度,聘请人
大、政协、工会及离
退休老干部等社会各界监督员51名, 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制定了《青岛市卫生行业职
业道德建
设规范、监督、管理与奖惩规定》,兑现奖惩。10月份组织对全市204个医疗卫生单位
的职业
道德建设进行考核、检查和评比, 有力地促进了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在全省召开的职
业道德建
设工作会议上, 市卫生局作为全省卫生行业唯一代表及青岛市唯一行业被评为山东省
十佳职业
道德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