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贯彻实施《劳动法》 资料库:青岛年鉴库 章节:青岛年鉴199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9/article/76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9/article/76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5年是《劳动法》实施的第一年。全年共起草制定了8个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 其中最低工 资规定和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三个保险办法已出台实施,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已经市 政府原则 通过, 与1994年出台的10个地方法规共同构成了全市与《劳动法》相配套的劳动法规 体系。全 市80%左右的企业实行了每周40小时工作制,超时加班和加班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的现 象逐步 减少; 较好地执行了最低工资标准,市委、市政府的救助政策得以贯彻落实,保障了困 难企业职 工的基本生活;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标准等规定也基本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