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性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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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党性观
念,以适应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需要,中共青岛市委决定,1995年12月至1996年2月
上旬,结合年终总结
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在市直机关和12个市、区机关干部特别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
部中,集中开展一次党性教育活动(青发31号)。主要是以《党章》、《准则》及市委、
市政府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49条要求为标准,以党的好干部孔繁森为榜样,联系陈希
同、王宝森事件的深刻教训,查找党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认真进行整改。
这次教育活动共分为学习教育、对照检查和整改总结3个阶段。1学习教
育阶段(1995年12月)。对党员干部突出进行了共产主义信念、党的宗旨、党的政治纪
律、党的民主集中制等4个方面的教育。为检验学习教育效果, 1995年12月底,市委统
一组织了党性教育活动测试, 111个单位(包括参照执行的单位)18694名党员参加了测
试,成绩在90分以上的16687人,占892
6%。2对照检查阶段(1996年1月) 。主要是在学习和年终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召开党
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小组生活会, 查找在党性观念、党性修养等方面存在的问
题,重点从民主集中制、群众观念、党风廉政、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对照检查,开展批
评与自我批评。3整改验收阶段(1996年2月上旬)。各单位针对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
查出来的问题, 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1996年2月上旬市委有关部门组成6个检查
组, 由市委领导带队,对各单位开展党性教育的情况进行分片讲评,并将检查情况以适
当方式在全市党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