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市委工交、建设、财贸3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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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 切实加强和改善市委对企业党的建设
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中共青岛市委决定,撤销市经委、建委、财委3个党组,建立市
委工交、建设、财贸3个工作委员会, 作为市委派出机构,分别与市经委、建委、财委
合署办公,在市委统一领导和市委有关部门指导下,代市委管理系统内党的建设和思想
政治工作,同时行使原市经委、建委、财委党组的职能。
工委领导成员由市委任命,一般设5—7职,代管单位较多的,可适当增加1—
2职。其中书记1人,可由委行政主要领导兼任,也可设专职;副书记1—2人,其中专职副
书记1人。工委下设干
部处、组织处、宣传处。建立中共青岛市纪委工交、建设、财贸3个工作委员会,青岛
市总工会工交、建设、财贸3个工作委员会和共青团青岛市委工交、建设、财贸3个工
作委员会,分别受市纪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工委双重领导,以工委领导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