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按照
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中共青岛市委决定,将中共青岛市市级机关委员会改为市委
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直机关工委) ,作为市委派出机构。市直机关工委职能和
管理范围与原市级机关党委相比,未作较大调整。
市直机关工委为正局级单位, 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群工部。建立
中共青岛市纪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共青团青
岛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
员会、青岛市妇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分别受市直机关工委和市纪委、市总工会、
团市委、市妇联双重领导,以市直机关工委领导为主。为加强机关干部培训工作,拟成
立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市直机关分校(挂市直机关工委干部教育办公室的牌子,列事业编
制)。
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专职书记1名,副书记2名,纪工委书记
1名。 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
均由7 人组成,多数成员可选市直有关部门人员兼任。
市级机关委员会改为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按照 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中共青岛市委决定,将中共青岛市市级机关委员会改为市委 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直机关工委) ,作为市委派出机构。市直机关工委职能和 管理范围与原市级机关党委相比,未作较大调整。
市直机关工委为正局级单位, 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群工部。建立 中共青岛市纪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共青团青 岛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 员会、青岛市妇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分别受市直机关工委和市纪委、市总工会、 团市委、市妇联双重领导,以市直机关工委领导为主。为加强机关干部培训工作,拟成 立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市直机关分校(挂市直机关工委干部教育办公室的牌子,列事业编 制)。
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专职书记1名,副书记2名,纪工委书记 1名。 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 均由7 人组成,多数成员可选市直有关部门人员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