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文物执法和宣传 资料库:青岛年鉴库 章节:青岛年鉴199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9/article/67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9/article/67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5年5月22日《青岛市文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经市政府公布施行后,市文物局 立即会同工 商管理部门将这一行政法规发到文物经营者手中,并定期派执法人员监督检查。
市文物局年初成立了“文物鉴定小组”, 一年来协助海关、公安、物价等 部门鉴定文物近1000余件, 接收海关移交文物211件。年内,市文物局两次在青岛经济 广播电台东方直播室、“经济与法”节目中进行了《文物法与经济》、《文物法与文 物市场的管理》现场直播,并解答了群众提出的问题。《青岛日报》、《青岛晚报》、 《中国文物报》发表有关报道60余篇。
为了加大青岛历史文化名城的宣传力度, 1995年5月25日,市文物局聘请国 家建设部高级顾问郑孝燮、国家文物局高级顾问罗哲文来青举办了“历史文化名城专 家报告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国轩,副市长李乃胜、周迪颐,市政协副主席李宝 芳、秘书长刘斌宗出席了报告会; 26日又举办了“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座谈 会”,《青岛日报》辟出专版刊登了座谈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