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境质量状况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2&A=9&rec=645&run=13

1. 大气环境 “八五”时期,青岛市大气污染得到初步控制。二氧化硫年日均值
从1993年起
逐年下降,到1995年,首次降至0.2毫克/立方米以下,达到0.195毫克/立方米,为10年来
最低值;飘尘和氮氧化物呈逐年下降趋势,一氧化碳保持稳定。1995年青岛市大气中一
氧化碳、氮氧化物符合《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飘尘已接近标准。大气
降水酸雨频率从1993年开始逐年下降, 1995年为44.32%;酸雨酸度逐年减轻,酸雨PH值
1991年为4.62,1995年为4.83。
2.水环境 “八五”期间,青岛市主要饮用水源水质保持良好,各项监测指标符合
《生活饮用
水卫生标准》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水质标准;大沽河水质上游保持良好,中
下游因需氧量等。胶州湾内整体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各排污河口附近海域主要污染因
子的污染状况, 均有不同程度改善;大沽河口附近海域为水产养殖区,水质符合使用功
能所要求的质量标准;青岛市风景旅游区海域水质良好,与过去5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
化。
3. 环境噪声 区域环境噪声“八五”期间逐年下降,从1991年的59.2分贝(A),下
降到1995年
的57.4分贝(A) ;“八五”时期在车辆猛增的情况下,道路交通噪声保持稳定并稍有下
降, 从1991年的73.5分贝(A)降至1995年的72.6分贝(A)。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达到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