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青岛市公房出售工作全面实施 资料库:青岛年鉴库 章节:青岛年鉴199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9/article/62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9/article/62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5年3月《青岛市出售公有住房暂行办法》 以青岛市政府令发布。为做好这项
工作,新建了
1500平方米的市房改售房中心大厅, 分期培训了近千名公有住房出售工作人员。青岛
市有关银行还建立了辐射全市房改金融业务网络,制定了严格的内外操作流程,充分做
好了公积金及建设债券支兑及售房资金归集准备工作, 以保证全市居民对购买公有住
房的支付需求。10月19日,青岛市政府在召开的全市公房出售工作会议上宣布,即日起
青岛市的公房出售工作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青岛市对年收入3.6万元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公房实行标准 价。此价由负 担价和抵交价两部分组成。
据10月19日至12月底不完全统计, 登记申请购买直管公房者已达29725户, 购买单位自管房者已达4.2万户。另据统计,截止1996年1月31日,市直管公房购房登记 总数达33848户, 建筑面积约230万平方米;单位直管房购房达59219户,建筑面积约380 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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