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划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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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逐步健全。土地方面, 参与制定了市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利用原有场所开
发经营房地产
和支持特困企业有关政策。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耕地保护大检查、查处违法建筑和违
法占地
等方面的规章共5项。规划方面, 修改了《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青岛市
城市风貌
保护管理办法》修改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还制定了《海岸带规划管理规定》和《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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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 起草了《临时用地、临时建筑规划管理办法》。这些法规均已被市人大
常委会批
准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已上报待批。
查处违法建筑,开展耕地保护大检查。1995年全市共拆除超期临建、违法建
筑17万平方
米,在棚户区改造中间接拆除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18万平方米,全年累计拆除35万平方
米。加
强对临时建筑的审批控制, 除建设工程必需的临时工棚外,其它一律停止审批,有效地
防止了新的违法建筑的产生。在耕地保护大检查中, 清查出违法案件363起(面积2161
亩),已处理353起(面积1124亩),结案率达97.2%,完成了省下达的指标。
土地规划信访案件处结。全年市土地规划局接待人民群众来访595起, 984人
次,其中集体
来访32起, 227人次。处理589起,处结率达98.99%,其中集体来访处结率为100%。来信
646件,
其中市领导批示的219件;处理624件,处结率达96.6%,其中市领导批示的信件处结率达
100%。
继续加强了土地规划法制宣传。 6月25日在《青岛日报》举办了土地日大型
专刊;规划法
宣传月活动期间,举办了大型咨询宣传活动,收到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