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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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青岛市外商投资软环境,再造对外
开放新优势
,充分发挥港口贸易城市功能和对外开放龙头作用,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于
1995年
8月3日以青发20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我市外商投资软环境的若干意见》的
通知(以
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是在进一步落实《改善对外商服务的28条意见》的责任制的
基础上修改制
定的。《若干意见》共分16个问题: 1.建立市重大外经贸工作和重大外事工作联席会
议制度; 2.加强对外联络工作,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和联络网络;3.提高项目审批
的质量和办事效率; 4.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与管理;5.清理整顿收费项目,解决
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不合理收费问题; 6.妥善解决外商投资企业所需高级技术、管理人
员及用工问题; 7.改进口岸进出境联检办法,提高通关速度;8.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
业的工作实现规范化服务,增加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9.为外商出入境提供便利服务,
改善户籍管理;10.改善治安环境,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11.加强培训,提高素
质, 建立一支高标准的外经贸队伍;12.完善涉外法规;13.兴办一所国际学校;14.做好
重要旅游景点、重要场所标志的双语制工作; 15.各涉外部门做好双休日值班工作,保
证工作质量;16.加强领导,保证各项责任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