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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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决定》 (下
称《决定》)
颁布后,立即召开全市国税局长会议,研究确定了6条贯彻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1.主
动向市
委、市政府领导汇报,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牵头召开了由市公
安局、
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国税局参加的4部门联席会,共同研究打击利用增
值税专
用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具体方案。2.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在市委政法委协助下,与市
公安局
、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紧密配合,从12月1日起开展打击虚开、伪造和非法
出售增
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12月5日,召开了青岛市打击虚开、伪造和非法
出售增
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电话会,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魏景瑞和副市长闵祥
超作重要
指示,市公、检、法、税等4部门领导同志代表本部门提出了贯彻意见。市公、检、法、
税等4部门还联合发布了通告,敦促不法分子立即停止作案,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争取
宽大处理。
同时动员社会各界检举举报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当年共立案查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11起,价
税合计3亿元。3.举办《决定》宣传日活动。11月12日,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家瑞等市
党政领
导,与全市1000多名税务干部一起走上街头,广泛宣传《决定》的主要内容和颁布实施
的重大
意义。4. 充分利用新闻宣传媒介,加大宣传力度。5.组织全体税务干部系统学习《决
定》,
全面掌握12条惩治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6.加强国税
系统内
部管理, 预防和减少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各基层国税局均建立
了发票管
理科,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稽核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