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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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两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过渡的统一部署, 组织2872名税务
干部参加过渡
考试并顺利过关, 为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了条件。结合实施公务员制度和税收
征管改革
,从5个方面进行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1.实行领导干部试用制。市国税局制定了《关
于各基
层局副局长、市局副处长以上干部实行试用制的暂行办法》, 规定对新提任的上述干
部实行一
年试用期, 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干部委任上存在的“铁交椅”问题。2.实行领导干部
交流制
。各基层国税局副局长和市局机关副处长以上干部交流面达到30%,科所长交流面达到
50%,其
中5个县级市国税局科所长交流面达到70%以上。3.实行竞争上岗办法。在组建市国税
局税务
稽查分局时,在市内各国税局采取公开报名、竞争上岗办法,通过闭卷考试、业务考核
和组织
审查,择优选拔录用了20名税务稽查干部。4.严格干部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
用干部的主要依据。如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1名正处级干部和1名税务所长, 免去了
他们的行政职务
。对因文化水平和业务水平不高, 工作能力不强,难于胜任现代化税收征管模式的5名
科所长,
由领导职务转任非领导职务。对工作表现较差,在双向选择中落选的干部,按照诫勉制
规定提
出警告, 实行脱岗培训,停发各种奖金和补贴。5.继续坚持辞退制度。对4名犯有严重
错误,不
适合从事税收工作的干部办理了辞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