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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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通过一级抓一级、
一级督促
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了党组领导亲自抓,党组成员协助抓,纪检组长靠上抓,纪
检监察
部门全力抓,其他部门配合抓的局面。2.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当好干部职工的表率。
实行
了领导干部生活重大事项申报制度,严格礼品登记制度,按中央、省、市规定清理超标
用车,对
超标准住房的实行超标加租等。3. 抓好制度建设和廉政教育,搞好事前防范。先后印
发了近
20项廉政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了兼职监察员制度和社会特邀监察员制度,公布了举报
电话,设
置了举报箱和监督台, 印发了44193封征求意见信,自觉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
监督。4
. 加大办案力度, 抓好案件查处工作。通过内部执法监察,立案查处4起干部违法违纪
案件,其
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刑1人。5.深入开展“纠风”工作,得到了市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
充分肯定。在中共青岛市委进行的对11个重点“纠风”部门专项测评中, 全市国税系
统行风建设名列
榜首。在市纪委、市监察局与青岛电视台联合进行的电视跟踪报道中, 全市国税系统
“纠风”
工作得到了接受随机采访的企业法人代表、外商和个体工商业户的称赞。从全市国税
系统开
展的“国税形象万人评”活动反馈的情况看, 广大纳税人对国税工作的满意和比较满
意率达到
90%以上。对此,中共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俞正声在市委七届六次全委(扩大)
会议上
给予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