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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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1995年对全市942户商、 粮、贸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
业进行了清产核资工作, 共清查企业资产总值253亿元,负债总额188亿元,所有者权益
64亿元, 资产负债率75%,资不抵债的企业60多户。清查出的企业资产损失为6.8亿元,
资金挂帐7.2亿元,潜亏挂帐1.2亿元。历时3年的清产核资工作基本结束,3年共对1148
户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基本摸清了全市国有资产的家底。
进一步规范产权管理工作 1995年, 对全市2626户企事业单位逐户进行了国有资
产产权登记年
度检查工作,共登记资产额492亿元。通过产权登记,进一步核实了企业资金,促进了企
业的资产管理,加强了企业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感。在产权登记的基础上,编制
了青岛市1994年度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单位、外商投资企业、
房地产企业等六大类共计6691户企业的国有资产汇总报表, 编写了《青岛市国有资产
汇总报告分析》、《经营分析报告》、《变动分析报告》, 为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工
作提供了较完整、翔实的资料。还配合有关部门对40户试行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的试
点方案、企业章程进行了论证,进一步明晰了企业的产权关系,维护了国有资产的权益。
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力度 制定了《青岛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
产转为经营
性资产管理暂行规定》,使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规可循,为进一步规
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开展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国有企业财产监管条例》
和国家国
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劳动部制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 并根据
青岛市的
实际情况, 共对25个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的276户企业,核定
了国有资
产保值增值额。
继续做好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全年共立项135项,确认122项,评估前帐面原值15亿
元,净值12亿元,评估值17亿元,平均增值33.62%。
严肃财经纪律,整顿分配秩序,加强了财政监督检查 1.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
进行全面检查, 涉及的清理资金27.45亿元,废止收费文件36件,取消48个收费项目,并
拟定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同时, 制定了《青岛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
法》,为制止无证收费或乱收费,规定凡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需凭批准收费的文
件和物价部门发放的收费许可证,向当地财政部门申办收费票据准购证,凭证领购收费
票据, 使用票据的单位必须建立收费票据的领缴、使用、保管、稽查制度。2.搞好财
政、税收、财物大检查,到1995年底查处违纪金额10228万元,应上缴财政9899万元,入
库9115万元。3. 进行了“小金库”专项检查,清理“小金库”247个,应缴财政1037万
元,入库989万元。4.对全市房地产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出应缴财政金额6314万元,
入库3984万元。财政部门还会同有关部门对超标准购买小汽车、企业中个人借欠挪用
公款进行了检查清理。5. 加强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管理,发挥注册会计师对
企业经济活动的鉴证作用, 以市长令颁发了《青岛市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暂行
规定》,由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对国有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6.
清理整顿财政周转金,拟定了周转金管理办法。与此同时,财政部门把抓好自身建设做
为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廉政促勤政,树立廉洁务实的工作作风,建立和加强资
金管理的内部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