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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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盐业概况
全系统实现工业总产值9357万元, 完成年计划的11246%;原盐产量4853万吨,
完成年计划的
121.33%,再制盐以销定产,全年产量44291吨,完成年计划的88.58%。此外,还生产了氯
化钾
802吨, 溴素62.93吨,氯化镁3673吨;产品质量,原盐含纯(氯化钠)96.22%,再制盐含纯
(氯化
钠)99.56%,质量均属上乘,且都超过部颁一级标准。亏损总额2601万元,其中国营企业
2441万
元。全系统共有职工6632人,其中国有企事业5215人,自1995年12月21日实施“盐碱”
联合后
, 全部划为青岛海湾集团公司;今后属青岛市盐务管理办公室管理的仅有县营企业941
人、行政
机关309人、乡镇企业167人。
1995年全市盐政执法人员共外出执法3600人次,共查处盐业违法案件250起,
查获非法制盐产品计35621吨,直接罚款8.64万元。
为了摆脱盐业生产困境,市领导1993年就指示要抓紧解决盐业发展的难题,
1995年又提出
在国家原盐管理体制大局不动的前提下, 采取局部措施实现原盐生产与需求的密切衔
接,这条建议立刻得到中央有关领导的肯定,并指示在优先保证国有盐场的基础上允许
有所突破。自1995年12月21日起, 青岛盐业总公司所属的东风、南万、东营盐场和建
新盐化厂、青岛盐业运销公司等12个企事业单位与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组成青
岛海湾集团, 并定为青岛市直属企业,集团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核心企业的法人代表为
集团的总经理和法人代表。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核心层,东风、南万、东营盐场、
建新盐化厂和青岛盐业运销公司等10个企事业单位为紧密层, 其他为半紧密层。集团
总资产为12亿元。集团成立后,各层次成员企业、股东、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根据食盐的特殊性和便于对外协调原盐供销渠道以及进行盐政管理的需要,
市政府在撤销青岛市盐业总公司的同时,通过充实、调整,重新组建了青岛市盐务管理
办公室,并定为正局级单位,编制30人。市盐务管理办公室是市政府授权管理全市盐政、
盐务的职能部门, 是全市盐业的管理机关,负责行业管理和食盐市场管理,并对外协调
原盐供应渠道。同时, 为加强缉私护税和严格实施食盐市场管理,组建了稽查大队,编
制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