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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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1995年, 市公安机关精心组织了“严打整治” 、 “整治农村社会治安秩序”、
“春季严打攻势
”和打击车匪路霸及盗抢机动车等专项斗争, 对刑事犯罪活动始终保持进攻态势和威
慑力量。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676起, 其中重大特大案件4440起,
摧毁各类犯罪团伙445个, 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分子4526名,缴获赃款和赃物折款人
民币2383余万元。 其中成功地侦破“2.18”特大杀人案、“3.5”特大麻醉抢劫案、
“9.18” 洗劫长途客车乘客钱财案、“12.13”特大持枪抢劫案等一批危害大、影响
恶劣的案件。针对涉枪、涉车犯罪和流窜犯罪突出的情况,强化破案打击力度,全年共
侦破此类案件338起,抓获流窜犯576名。农村地区公安机关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打掉
“五霸”分子141名,扭转了一些村庄、集市、地段治安混乱的局面。加强对枪支弹药
的管理,全年审验列管枪支11292支,收缴各类非法枪支6903支、炸药2500公斤,取缔非
法收购点、熔炼点23处。查处“六害”案例397起, 查获“六害”分子1314名;查获卖
嫖分子532名。
解决群众关注的治安“热点”问题
缓解市区道路交通阻塞, 杜绝特大恶性事故。面临西元庄至流亭高架桥、宁延立
交桥、太平路
施工给道路交通带来的困难和压力,以“市区保畅通、公路降事故”为重点,采取了一
系列有效措施: 开展“122”系列宣传活动,开通了“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新增12
部“122”交警巡逻车上街执勤; 购置4部清障车,简化轻微事故处理办法,提高了现场
取证、清理道路、恢复交通的效率;对前海一线部分道路实行调流;认真抓好对小公共
汽车、出租车违章问题实施专项治理,严厉处罚各类违章现象,全年共纠查违章110.61
万余起。动员全社会抓消防工作,全市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15000余份;开展了以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单位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
理,检查单位、场所15000余个,整改火险隐患12万余条,对132家火险隐患严重的单位、
场所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对电子游戏机室和中小学周边治安秩序进行了整治。开展
了更换街道居民户楼院门牌工作。
改善涉外管理工作
公安边检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办公,进一步简化检查手续,保证国际航行船舶正常
进出口岸,提
高通关速度;下放管理权限,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和台湾居民证件签证可到各公安分局和
各县级市公安局办理; 加快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驻青机构外派雇员和培训技术工作
等事宜的审批, 时间比以前缩短2/3;对外商学习机动车驾驶、持有效外籍驾驶证申请
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予以优先服务;对涉外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
的处理, 做到公正、合法,快办快结;对来青投资的外商、华侨、港澳台同胞的省内亲
属,以及其所聘用的在投资所在地有固定住所的管理人员、生产技术骨干,在审核解决
其相应的户口问题上给予优先服务。
圆满完成重大警卫和安全保卫任务
年内, 圆满完成了中央军委领导来青视察和德国总理科尔、乌克兰总统库奇马访
青等重大警卫
任务。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期间, 青岛市对承担的做好“世妇会”保卫工
作高度重视, 严密防范,未出任何纰漏,保证了来青参观访问的“世妇会”代表的人财
物安全。
积极投入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活动
市交警支队、巡警办和各公安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落实门
前三包79.3
6万处,纠正乱停乱放48.34万起,清理非法占地、占路21680处,拆除违章建筑28770处,
清除乱设摊点12.85万处, 清理收容盲流、乞讨人员3111名,治理早、夜市“暴市”问
题100余起。市交警支队对市区所有的岗台、岗楼和隔离护栏进行了整理和维修,重新
标划市内主干线的标线,治理车辆噪音、污染问题。全面整顿停车场;会同有关部门积
极清理居民楼院、走廊、楼梯乱堆乱放的杂物;加强了对限养犬只的管理工作。
逐步扩展和完善城乡社会治安防控网络
开展了“创安全单位、安全小区和安全村庄”活动,加强居民住宅安全防范工作,
完成了要害
部门、部位的审核;采取办学习班、定期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抓好对内部单位
保卫干部、经济民警以及店簿员、爆破员的培训管理,对全市17541个治保会和联防队
进行了整顿调整;黄岛、胶州等5市3区相继组建巡警队并上岗执勤,进一步扩大和改善
了治安巡逻网络,增强了城乡社会面的治安控制能力。
加快公安法制建设
起草上报了《青岛市流动人口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
安保卫条例
》、《青岛市限制养犬办法》、《青岛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青岛市消防管理办
法》。其中前个法规、规章业经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批准颁布实施。切实抓好地方
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1995年春节是《青岛市禁止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
规定》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春节, 全市公安机关抓住宣传发动、堵源截流、查处违禁
行为等环节,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使该项工作取得了成功。以学习贯彻《人民警
察法》、《国家赔偿法》为契机,建立和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了刑事执法和行
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实行了办理劳动教养案件、收容审查案件、复议应诉案件和国家
赔偿案件的4个规定,制定和落实了《重大疑难案件研究规则》。
利用新闻媒介和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多角
度地报道和宣
传公安工作, 表彰模范公安干警和武警官兵。全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介发文稿6000余
篇,发电视新闻306条,在青岛电视台播放《警视天地》节目54期,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印
发各类宣传材料84万余份,发行《青岛公安报》24期249.6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