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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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全年共接待台胞2万人(次)。其中工商界人士占60%。截止1994年底,累计
接待台胞108814人(次) 。1994年接待台湾渔船5批35艘(次),批准89名台胞在青
岛市定居;受理台胞台属来信来访64件(次),办结率为100%;指导青岛居民因私赴
台448人(次) ,比上年同期增长39%;批准台胞来青进行交流活动2批40人(次);
赴台交流9批16人(次),比上年增长1.4倍。
在对台交往交流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居民因私赴台管理工作
的通知》、《我市定居台胞生活保证金管理办法》、《关于赴台交流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赴台交流人员行前和归后的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我市涉
台治安管理有关情况的通知》等文件,使对台交往交流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的轨
道。
全年共批准台资项目146个,总投资1.31亿美元,合同台资0.9亿美元;截止1994
年底, 累计批准台资项目693个,总投资10.26亿美元,合同台资7.4亿美元。这两项
均占全市“三资” 企业同期总数的1/5,列港资项目之后,居第二位;约占全省利用
台资项目数额的1/4,居省内各地、市之首。
全年共完成涉台宣传报道稿件288篇, 其中进入台湾的稿件46篇。台湾《工商时
报》和香港《大公报》发表了介绍青岛投资环境的专刊,引起较大反响。全市共制作
各类宣传品11种4477件。市台办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联合下发《关于在党校
系统开设涉台教育课的通知》,市和各市、区两级党校开办的学习班和培训班普遍增
设了涉台教育课,全市各市、区和市直单位共举办各种台情教育学习班53期,开展对
台知识竞赛活动24次。《青岛日报》爱国主义教育专栏发表了《关心祖国统一大业》
的专访文章。 市台办编印了涉台教育提纲等8种教育材料1600余册,各基层单位根据
这些材料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对台方针政策的教育。